作者bflove (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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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离谱 台中市 潘朵拉社区逼住户抛弃宠物
时间Thu Oct 3 14:02:26 2013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03/35337035/
离谱 社区逼住户抛弃宠物
管委会无强制权 违规可开罚
2013年10月03日
潘朵拉社区管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养宠物的住户本月15日前将宠物迁离。翻摄画面
【鲜明、林建锋╱台中报导】台中市潘朵拉社区去年通过禁养宠物规约,不少住户搬离或
将宠物送人,管委会近日再对不听劝的住户下最後通牒,引发民众抨击「宠物是私有财产
,管委会有权力要求住户抛弃个人财产吗?」台中市都发局表示,管委会无权强制驱离宠
物,但可要求对违规住户连续罚锾。
最高可罚1.5万元
潘朵拉社区主任赖国滨表示,社区共269户,最多曾有30多户养宠物,常有住户抱怨宠物
太吵、在公共区域大小便,去年8月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住户提案,社区全面禁养宠物。当
天共159户出席,经表决全数同意将禁养宠物纳入规约,自去年9月1日起实施,给养宠物
住户1年缓冲,後来30多户搬离或将宠物送人,目前仅剩5户拒绝配合,管委会前天再公告
要求搬迁宠物。
中市都发局住宅管理科长朱文彬说,《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区分所有权人会议通过
,即可将禁养宠物纳入规约,住户若违规,管委会有权制止,制止不听可通报该科对住户
罚锾3000至1万5000元,但管委会无权驱离宠物。赖国滨说,会继续与养宠物住户沟通,
或请房东在租约到期後不再续租,不会要求开罚。
律师林琼嘉说,养宠物若无妨碍公共卫生、安宁及安全,社区禁养恐抵触《动物保护法》
「任何人不得恶意或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住户养在家里不影响他人,看不出规
约有任何合法性,应该无效。
林琼嘉说,法律不溯既往原则,住户在规约制订前已养宠物者,不能以新规定禁止其饲养
,住户若因饲养宠物遭裁罚,可提起诉愿或行政诉讼,或向法院提起确认规约无效的民事
诉讼,以确保权益。
住户:有约束力
家中养猫的赖姓女子听闻此事痛批:「这种不合法、没道理的规定竟存在法治的社会!」
潘朵拉住户纪佳锋表示,曾亲眼目睹有人在公共区域遛狗却不清理大小便,但禁养宠物公
告贴出後,住户就不敢在社区公然遛猫遛狗,尽管觉得规约侵犯住户权利,但还是有约束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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