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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徵稿] 教育部105年全国语文竞赛闽南语朗读文章
时间Tue Apr 26 20:53:36 2016
教育部105年「全国语文竞赛之闽南语朗读文章」徵稿简章
http://blgbun.sce.ntnu.edu.tw/composition/
一、 目的:
(一) 为符合全国语文竞赛实施要点之竞赛宗旨,加强推行语文教育,特办理「全
国语文竞赛之闽南语朗读文章」徵稿计画。
(二) 本徵稿活动结果预计作为106年度(含以後)之全国语文竞赛闽南语朗读文章使
用。
二、 徵选规定:
(一) 为考量比赛之公平性,以及便利参赛者查询辞典和聆听词目发音,朗读文章
之用字概以教育部《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之用字为准。
(二) 部分前述辞典未收录之拟声、拟态词,则以「台湾闽南语罗马字拼音方案」
标注。
(三) 字数:700至750字为限(含标点符号)。
(四) 参选作品请缴交word档及pdf档格式各1份。
(五) 文章请提供作者署名(本名或笔名)之台罗拼音。
(六) 检附联络资讯(含姓名、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件信箱)。
三、 徵选限制:
(一) 参选作品不得曾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曾经获得其他单位发给
奖项。
(二) 参赛作品不得有抄袭、翻译、临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着作权之情事。
(三) 违反规定者,除自负法律责任外,并撤销参选资格,其已发稿费将追缴。
四、收件时间:105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计2个月)。
五、收件方式:采电子邮件传送至活动专属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六、联络电话:0800-699-566 或 (02) 2321-019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
至下午5时)
七、评审方式
(一) 聘请委员评审。
(二) 作品评审期间,不受理有关评审之查询。
※活动详细资讯请至「文件下载」参见「105年全国语文竞赛之闽南语朗读文章徵稿
活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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