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ung03 (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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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黄春明案检上诉 要求改判无罪
时间Fri Apr 13 13:42:00 2012
黄春明案检上诉 要求改判无罪
【联合报╱记者黄宣翰、罗建旺、修瑞莹/连线报导】 2012.04.13 02:41 am
作家黄春明遭成大副教授蒋为文控告公然侮辱,被判罚金一万元,台南地检署昨提起上诉
,认为黄被蒋侮辱後为遏止闹事,口出不雅之言属「正当防卫」,要求改判无罪。
黄春明获知检察官苏荣照认同他是被侮辱之下,正当防卫才口出脏话,高兴地说:「状况
本来就是像检察官说的这样,应该还我公道!」他因蒋一再挑衅,忍无可忍才会那样,「
那是一个被严重侮辱後的防卫及反射动作」。
蒋为文表示,检察官如果针对判决罚金有误提出上诉,他没意见,但如果认为黄被刺激才
反击骂脏话,逻辑根本有问题,检察官上诉「笑死人」。如果这样骂人都可以无罪,公然
侮辱的法条取消算了。
去年五月廿四日,黄春明应邀至台湾文学馆参加百年小说研讨会,蒋为文在会场,以海报
书写「台湾作家不用台湾语文,却用中国语创作,可耻」表达抗议。黄春明以「X他妈」
等言语回骂,蒋提告。
台南地院以公然侮辱罪判处黄罚金一万元,缓刑两年。检方认判决超过该罪法定最高金额
九千元,质疑为违法判决,提起上诉。
检察官苏荣照上诉理由指出,蒋为文在黄的演讲会场上举海报抗议。黄自觉在众多听讲者
前,遭蒋以「可耻」侮辱在先,情绪激动下,骤然口出不雅言语,仅为发泄心中不满,并
非蓄意侮辱蒋。
蒋在会场闹事,黄适当反击遏止,属正当防卫,应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另原审判决认
为,黄两度口出不雅言词,应予分论并罚;但黄是在同一演讲场所与蒋发生争执,时间紧
接,应属接续的行为。
【2012/04/13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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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iuseensii:名人干挢: 正当防卫; 凡人粗口: 公然侮辱 04/13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