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phengo (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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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料] 台湾歌谣歌词创作优秀作品徵选 简章(欢迎转贴)
时间Sat Jun 21 02:02:49 2008
http://www.wretch.cc/blog/taiwansongs
壹、主旨
为 纪念台湾歌谣大师叶俊麟老先生对台湾歌谣歌词创作的贡献,并奖掖台湾歌谣
歌词创作杰出新秀,且发掘出能真正反映当代社会、刻划人间情感、提升文学质
素的台 湾歌谣作品,是以本文化公益信托基金举办「台湾歌谣歌词优良作品徵选
」,冀能藉由公开徵求及社会参与,遴选出符合上述条件的优良作品。
贰、徵选要点
一、参赛办法:
本次比赛谨徵选创作歌词、不徵歌曲;并限以台语(福佬话)创作,每人以三件
作品为限,不得有抄袭、假借他人名义投稿等情事。
二、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
三、参赛规定:
(一)作品须以文书软体编排,版面及纸张设定为A4 直式(21cm 29.7cm),内文
以标楷体或新细明体、14pt字级列印。
(二)除必要之文字说明外,不得於作品标记姓名或其他符号。
(三)参赛者需填妥报名表,连同作品(词、曲皆需一式5份),以挂号邮寄本会歌
词徵选活动通讯处:
100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二段150号14楼之6
(四)如为共同创作,需附上全部创作者之同意书,并推派授权代表一人,全权
处理一切事宜。
(五)所有参赛作品相关资料恕不退件,请参赛者自行留存底稿。
?、评选及奖励内容:
一、奖励名额:
本活动预计录取第1~3名,奖状各 1 纸,奖金第一名新台币(下同)参万元整(含
税、下同),第二名贰万元整,第三名壹万元整。
二、公告及颁奖时间:
入选歌词预计於2008 年8 月1日於本公益信托基金网站及媒体公告,并个别通知,
颁奖时间暂订为2008 年8月12日,地点另行公告。
三、得奖税金:
得奖者应依规定缴交所得税。得奖金额超过新台币13,333 元,需负担 15%税金;
非国境内居住之本国人(每年居住未达183 天),不论得奖所得之金额,需就得奖
所得扣缴20%税金。
四、原创保证:
参赛者需遵守着作权法,违者自行负责。有以下情事者,取消参赛资格:(一)作品
抄袭者。(二)作品曾参加比赛获颁奖金者。(三)作品之着作财产权已授权或让与第
三人者。若比赛後发现得奖者有上列情事,经检举查证属实,参赛者除应负担法
律责任外,将取消其得奖资格并追缴奖状、奖金。
肆、版权
得奖作品,着作人格权及着作财产权归着作人所有,惟主办单位将无条件提供做为
公益使用,并拥有非营利性质之发行出版、重制,并於相关媒体公开播放及传输,
且有首演及永久演奏演唱免付费之权利。着作人需签订授权使用合约书,未签者视
同弃权。
伍、附则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主办单位随时增补公告之,如有疑义可洽询主办单位文
化公益信托叶俊麟台湾歌谣推展基金。
联络人 吴国祯 e-mail:
[email protected](有意参赛者请来信索取报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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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