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am (sa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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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郑成功出发前的誓师所指的孤岛为何处
时间Sat Nov 18 04:02:13 2006
※ 引述《A79 (^^)》之铭言:
: ※ 引述《bordergogo (完成论文考上教甄)》之铭言:
: : 其实应该说是半盗半商啦:)
: : 价钱好就贸易,不爽就杀人越货。
: : 郑成功确实是接受他老爸的势力没错,
: : 郑氏父子失和的主因,除了政治上的理念有
: : 差异,主要是因为郑芝龙当时将海上经营得
: : 来的金银珠宝拿去买福建的大量土地,郑芝
: : 龙决定要往陆上发展,但是郑成功不愿意放
: : 弃郑氏在海上的独霸局面,所以这也是父子
: : 後来分道扬镳的主因,这是曹永和先生的说
: : 法啦。
: 赞同
: 对於郑氏家族
: 讲他们「海盗」太难听
: 讲「海上贸易商」又太温驯
: 之前在台湾史研究文献上面
: 有称他们是「武力海商集团」的
: 觉得还挺合适的
每个年代的商业价值观念不同.
在17世纪, 西方商业势力进入亚洲, 各国彼此竞争, 若有
冲突, 根本无国际法制约, 那麽武力就成了自保唯一方法
. 所以荷兰等国商家(如VAC)有自己的军备. 平常只是自卫
, 若碰上国家间的矛盾, 如荷兰与西班牙长期的对立, 这时
候两者海上对面就只有开战一途. 跟商业财物保全无关了.
而郑氏家族也是国际贸易商之一, 自保当然有必要, 你有
船有货物, 没有枪炮, 如何面对海盗?
海盗归降朝廷, 也能借官衔漂白, 正式成为合法的贸易商.
郑芝龙是如此, 而郑家长子郑森, 从小受良好教育, 并非
海盗. 就好像一个是" 辜显荣", 一个是"辜政甫".
美国总统甘乃迪的老爸也是私酒商起家的.
荷兰的法律齐备, 东印度公司有清楚的法律地位. 但中国
的郑家, 在法律模糊的国度, 可说是正邪不分的商家集团
.(台湾到今天还是这种傻傻分不清楚机要费与特支费的文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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