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ruk (浪子在异乡)
看板TPC_Police
标题关於M-police人脸辨识
时间Fri Dec 2 13:33:57 2022
警政署使用M-Police,是否有违反个资法的疑虑?
翁律师引用警政署予立法院的专题报告为例,主要内容系为「M-Police行动警察建置案」警
用电脑平台,此平台为警政署2007年开始建置,为提升警政资讯行动化之应用及勤务机动性
,使员警执勤时可以经由此平台及时连动系统资料库取得资料。M-Police也具有人脸辨识功
能。然而翁律师也强调,此平台的相关处理以及利用有无符合法规,是相当值得关心的议题
。
会谈中,翁律师简易地说明个资法的基本规范架构,并以此说明「M-Police」目前的问题
,
如户政司将资料转移至警政署时,即超出原始的搜集目的。以及警察职权行使法虽授权警察
「查证身分」,但不足以作为人脸辨识的依据,也不容许警察不分时间、地点、对象任意盘
查。
以上节录自
https://www.tahr.org.tw/news/3111
最近很多人在讨论mp取消人脸辨识,个人的想法是好不好用其次,合不合法才是大前提,人
脸辨识系统既无法律明定其蒐集之目的、是否与重大公益之达成有必要性与关联性,及明文
禁止法定目的外之使用,在举重以明轻之法律解释下,指纹都在释字603号解释下被禁止大
规模蒐集了,更遑论是有严重侵害人民资讯隐私权的人脸辨识技术。可能有人会问出国的快
速通关为何可使用脸部辨识、掌纹等,是因为主管机关有取得旅客同意、践行告知义务,并
仅於特定范围内利用,所以个人认为MP要恢复人脸辨识系统应该是遥遥无期了
。以上纯抒己
见,若有误断欢迎版内高手不吝指正。
https://i.imgur.com/heK2SP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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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arkhead: 可惜 很多通缉都这样抓到12/02 14:23
2F:→ DanDingLa: 通常用法是 辨识到了可能对象 在搜集他可能出没地点或 12/02 14:25
3F:→ DanDingLa: 洗资料等相关证据确定犯嫌 人脸辨识系统又不能出报表或 12/02 14:25
4F:→ DanDingLa: 结果呈给法院附卷..我比一直很好奇警察不是应该是证据 12/02 14:25
5F:→ DanDingLa: 搜集和资料汇整科技的集大成者吗 侦办工具资料不嫌少12/02 14:25
6F:推 b7061334: 我请搜票或声监都有附过人脸比对资料啊...好像又没有被12/02 15:50
7F:→ b7061334: 挑出来12/02 15:50
8F:推 cesarezhang: 遇到失智老人走失很好用的说12/02 17:59
9F:→ wim1990: 纯粹需要处理迷失老人而已 不能用实在很麻烦12/02 18:27
10F:推 tsoumoo1988: 政府给警察什麽武器,那我们就做到那边即可,别过度 12/02 18:49
11F:→ tsoumoo1988: 热心、没事找事去蹚那个浑水。 12/02 18:49
12F:嘘 qw5980162: 因为大法官说你还有其他管道可以查啊 用人脸辨识单独贪 12/02 19:27
13F:→ qw5980162: 图方便
你来乱的吗?上一篇说事故处理废除被骂,这次自创大法官说法,希望版主出面处理一下
※ 编辑: faruk (111.82.148.171 台湾), 12/02/2022 19:47:54
14F:推 eateate04: 大法官最厉害,知道警察会通灵 12/02 19:57
16F:推 workandrelax: 基本都用在路倒流浪汉、迷失老人啊 12/02 21:24
17F:→ srhkami: 可怜哪 人家美国警察车载电脑多先进 12/02 23:37
18F:→ srhkami: 停在高速公路路肩可以直接扫描双向每辆车牌 12/02 23:38
19F:→ srhkami: MP的相机只剩扫身分证条码能正常使用了 12/02 23:38
20F:→ mudafucka: 迷失老人和路倒不能用真滴不方便 12/03 00:51
21F:→ laup300687: 真的好用的系统,可惜了 12/03 01:10
22F:推 nokias: 我也觉得用电脑查个资车籍违反民主法治 12/03 01:56
23F:→ nokias: 建议一律不准查询 12/03 01:57
24F:推 bsjimmy: 可惜 用人脸辨识真的能帮失智的回家 12/03 03:43
25F:推 arcysaint: 要不要说户政系统也侵犯人权,建议废除? 12/03 03:51
26F:→ faruk: @arcysaint 户政系统有户籍法53条及授权命令,所以有法源 12/03 17:09
27F:→ kyoko22: 车祸躺在那边不会讲话的不靠人脸还真的很难找 12/03 19:29
28F:推 WiiSports: 可以的话请把所有查资料的权限都收走。 12/03 19:37
29F:→ WiiSports: MP也不要再买那麽多台了,浪费钱 12/03 19:38
30F:推 fantasybard: 跪求翁大律师去弄警察职权全撤,老子躺平领钱 12/03 21:03
31F:推 BuildMyDream: 记得警政署说失智老人永户役政跟国民影像比对就好, 12/03 22:43
32F:→ BuildMyDream: ㄏㄏㄏ有这些资料还会叫「失智老人」? 12/03 22:43
33F:推 smt3457: 处理流浪汉很好用欸 12/04 06:40
34F:推 JKGOOD: 以後失智老人都载去署门口给署慢慢辨识 12/04 07:05
35F:→ koreapig5566: 迷失老人连自己名字地址都不知道 没辨识只能靠通灵 12/05 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