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Kitten (no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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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宜兰3警遭控纵放酒驾犯 只因这原因!法
时间Thu Oct 28 17:44:5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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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3警遭控纵放酒驾犯 只因这原因!法院判3人无罪
13分钟前
前宜兰县警局礁溪分局赖姓副分局长与张姓、许姓警员等3人,遭人检举涉嫌纵放酒驾涉
及妨害公务、公共危险罪嫌的庄姓男子,宜兰地检署检察官侦查後,认为3人涉犯《刑法
》纵放罪嫌起诉。案经宜兰地方法院审结,今天(28日)下午宣判,合议庭认为,庄姓男
子於案发时并非现行犯或准现行犯,不该当纵放人犯罪构成要件,3人全获判无罪。
宜兰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被告等3人所逮捕拘禁对象,依法不构成纵放人犯之依法逮捕
拘禁之人相关规定;依事发现场情形,合议庭认为,庄姓男子行为并不构成妨害公务、公
共危险等罪名的构成要件,不符现行犯或准现行犯构成要件,故判决3名警员全都无罪。
对於法院判决,宜兰地检署说,将待收到判决文後,视判决理由,再行研议是否上诉。而
被控纵放的3名当事人对於判决结果不多表意见。
此案发生在2019年5月3日晚间7时许,时任礁溪派出所许姓警员驾驶巡逻车搭载蔡姓实习
警员,行经头城镇三和路段,发现一名骑乘机车的庄姓男子形迹可疑,疑似酒驾,立刻鸣
笛示意停车受检,庄男见警拦查即骑车逆向逃逸,闪避不及,撞击逆向拦查的警车车头,
及擦撞路旁车辆,庄男倒地就捕。
许姓警员与前往支援的张姓警员,对庄男实施酒测,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15毫克,认为庄
男涉公共危险及妨害公务等罪嫌,於当晚7时30分许致电分局勤务指挥中心,要把庄男带
回派出所侦办,并请求安排拘留,随後将庄男带回派出所,并实施生理平衡检测观察。
检方於起诉时认为,赖、许、张等人明知庄男酒测值达0.15,且有驾车肇事妨害公务等客
观情形,认为庄当时已遭逮捕拘禁,应移送检察机关,依《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并
无擅自释放权限。
不料,赖姓前副分局长却认为庄男於警方追捕时闪避警用巡逻车,并非蓄意冲撞,不属於
交通事故,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嫌,不需移送检察机关,加上庄男酒测值仅0.15,未达0.25
,不符《刑法》185-3条公共危险罪适用,认为应以行政罚开单,遂命许、张等人将庄男
释放。许、张因赖命令而屈从,未将庄男解送分局侦查队及宜兰地检署。
因警员於案发时已对庄男上铐,并向分局勤务指挥中心回报要移送人犯,检方认为,无论
庄男是否被定罪,警方已有逮捕事实,依《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2项规定,司法警察官
、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现行犯者,应即解送检察官。另,检方也举《警察侦查犯罪手册》
第149要点规定,「逮捕到场之现行犯,其所犯最重本刑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专
科罚金之罪或告诉乃论或请求乃论之罪,其告诉或请求已经撤回或已逾告诉期间者,得报
经检察官准许免予解送。」认为警方应将逮捕到场的现行犯,解送检察官,无自行释放权
限。
检方认为,赖、许、张等人均具司法警察身份,不能对相关规范推诿不知,迳自释放庄姓
男子,使其脱离公权利监督,认为3人越权,涉犯《刑法》第163条第1项纵放人犯罪嫌,
而3人有犯意联络行为分担,为共同正犯,全都起诉。但检方起诉相关理由未获合议庭法
官认同,今天下午判决3人无罪。(突发中心林泊志/宜兰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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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eyJayK: 这竟然不构成?都说逮捕了,但未依照程序竟然无罪?真的 10/28 18:26
2F:→ HeyJayK: 是遇到好法官了 10/28 18:26
3F:推 sharkhead: 恭喜 10/28 18:42
4F:→ adoko: 庄男不追究应该也是关键 相当和解效果 10/28 18:53
5F:推 Qsam: 庄姓男子看来不简单啊 10/28 19:36
6F:嘘 jaggur: 可以用结果论的吗? 10/28 20:00
7F:推 rd1210: 副座下令谁敢不从? 10/28 20:01
8F:→ koreapig5566: 牵扯到高官的案件就是不一样 10/28 20:18
9F:推 zxc90147: 等等 执行逮捕了欸 哇操 猛喔 10/28 20:51
10F:推 fireforce: 哇 最近桃园跟宜兰的判例 真的大开眼界 10/28 20:57
11F:→ aarzbrv: (回楼上:其实是判决非判例) 10/28 21:09
12F:推 atgo1207: 官欸 哈哈 10/28 21:10
13F:→ jaggur: 受训时刑法教官(高院法官)曾说绝对不能以结果论来审视 10/28 21:23
14F:→ jaggur: 犯罪行为 10/28 21:23
15F:嘘 qw5980162: 看来法官认为是违法逮捕 啧啧 10/28 21:31
16F:推 chaoyoyo: 违反逮捕所以放了是无罪XD 10/29 03:12
17F:→ sagatgod: 也就是说法官认同副分局长的看法,不该当妨碍公务和公 10/29 09:11
18F:→ sagatgod: 危要件,所以根本不该逮捕? 10/29 09:11
19F:嘘 bejay: 这就是法官自由心证。黑金帝国也有演过啊 10/29 16:38
20F:嘘 bejay: 应该是电影黑金翻版 10/29 16:40
21F:推 aarzbrv: 请问楼上是看过两部电影被剪掉未上映场景吗?先谢谢。 10/29 17:19
22F:→ HeyJayK: 的确啦,自由心证无敌,这之间就是权贵的角力了 10/30 10:27
23F:推 ttttt13: 支持检方上诉 10/30 10:34
24F:推 wieter: 到底是警察乱抓人,还是检察官乱起诉,还是法官乱判决,台 10/30 15:02
25F:→ wieter: 湾的司法永远让你猜不透 10/3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