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phal (恒)
看板TO-LesQu
标题[新闻] 性别机构调整 融入民间诉求
时间Thu Sep 30 18:00:52 2010
立报: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0313
【记者史倩玲台北报导】行政院组织调整案,
已经确定在性别主责单位部分成立性别平等
处,成为隶属行政院本部的幕僚单位。原有的行政院妇女权益促进委员将改为性别平等促
进会,组织地位不变。妇团表示,虽与民间团体的预期有落差,但仍能接受。
政院版胜出 加入性平处
原本各妇女团体期待,在性政院组织调整中,可以成立部会级的性别平等委员会并保留妇
权会,但目前通过的方案,却是行政院组织改造推动小组版的妇权会加上院本部性别平等
处规划案。
行政院研考会表示,行政院组织调整是为了组织瘦身,因此难以加入新的部会。在性别专
责机构上,行政院将成立性别平等处,发挥政策谘询、督导及资源整合的功能。
性别平等处的业务项目,
包括性别主流化及性别影响评估、妇女权益保障、家庭暴力、性
侵害及性骚扰防治等政策、法案、计画或重大案件的中长期协调、审议及监督事项,并使
性别平等紮根部会及地方政府。
在规模方面,性别平等处编制约
40名专责人力,以确保性平业务推动。另外,妇女权益促
进委员将改为性别平等促进会,仍为任务编组委员会,会议由行政院院长主持,组织位阶
维持不变。
性平机构法制化
妇女新知基金会资深研究员曾昭媛指出,先前包括妇女新知、女学会、全国妇女联合会等
团体,希望性别专责单位能够做到机构法制化、人才专业化、社会能见度及可责性等,目
前政府已经将民间的诉求融入既有的组织规划中。
例如,性别平等处的法源依据,除了在行政院组织法有规定之外,
目前行政院也研议了行
政院处务规程草案,将性别平等处的法律地位规范得更详尽,以避免性别平等处随着阁揆
走马换将而有组织上的变动。另外,
由於性别平等处是直属於行政院长的幕僚单位,有较
高的行政高度,因此未来在公文流程以及对各部会的监督,过程也会比较顺畅。
妇团期许真正落实
曾昭媛还表示,目前行政院已经确定性别平等处以及性别平等促进会的组织地位,但先前
内政部旗下的妇女权益促进发展基金会,地位仍在研议当中。以往妇权基金会是由内政部
捐资成立,是民间与政府对话的窗口,也是妇女资源与资讯交流中心。未来妇女权益基金
会将搭配别平等处以及性别平等促进会进行运作。
曾昭媛指出,行政院组织调整,本来就是一场政治角力以及妥协的过程,虽然最後结果与
妇团当初的提案不同,但至少妇团已经做过努力,而各团体的诉求与精神也已经融入目前
的规划,因此仍能接受目前的结果。
例如,民间团体要求行政院应每年公布性别平等年度施政白皮书,已经加进组织章程。未
来性平会每年将以性别统计、性别预算与性别影响评估等性别主流化进展,作为长期施政
目标。
不过曾昭媛也表示,在新的行政院组织开始施行之後,民间团体仍会持续监督性别专责机
构的运作情况,希望让性别主流化的精神,能在行政院各部会以及县市真正落实。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182.52
1F:推 jouyen:幕僚机关...在法律是一个很奇怪的用语,机关是具有独立发 09/30 19:45
2F:→ jouyen:公文的权限,才能以机关称之,幕僚单位是无法独立发公文的. 09/30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