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com (【熊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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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北部] 徵 青少年创作乐团 除夕夜演出 (宜兰)
时间Sun Dec 19 03:53:18 2010
※ [本文转录自 part-time 看板 #1D3FSAlB ]
作者: Shank (一起走吧~) 看板: part-time
标题: [北部] 徵 青少年创作乐团 除夕夜演出 (宜兰)
时间: Sun Dec 19 02:01:42 2010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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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69447.html
→今年农历除夕2/2晚上
◎薪资: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69485.html
→1万2千/团
◎薪资发放日:不可面议(请注明薪资发放日,违者迳行劣退)
→当天
◎工作地点:请尽量填写确切位置
→宜兰
◎工作内容:请详细填写
→除夕晚会现场演出
表演时间约30-40分钟。
需自备乐器(鼓、音响设备等大型器材,现场会有,其余需自备)
◎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是否为个人徵求由板主主观判定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79255.html
→翡士达演艺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fesagency.com.tw
◎联络方式:提供电话若有限制连络时间请另外注明
负责人姓氏+电话为必填资讯,违者劣退
→尤先生 02-29621928
请将乐团成员履历、演出照片、影音连结等,
寄至
[email protected] 注明应徵青少年创作乐团
◎是否逐一回信给所有报名者:必填,违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数:一切请依照就业服务法、性别工作平等法。
→3~4团(每团3人以上)
补充事宜
◎其他:
→这是文化局主办的晚会,主题与青少年有关,
所以要符合青少年的年纪,不知道这样限制青少年报名会不会违反版规??
如果违反的话,似乎是PTT的版规凌驾在政府之上。
*无意不敬,只是目前森严的法规,让我们每次写文章时有种身在极权铁幕里的错觉。
◎通知:
→电话或mail通知
◎面试时间: 请给定日期、时间
→12月底至1月份
◎受训时间: 受训期间仍要支薪且时薪不得低於九五
→无
本职缺开放应徵至:
→12/21止
强烈建议雇主徵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徵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徵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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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11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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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4.160.215
1F:推 LinMeiMay:12000 光算成本就划不来 12/19 03:59
2F:推 guithawk:挺大手笔的 12/19 04:07
3F:推 LinMeiMay:我是指乐团赚这笔钱的成本... 12/19 04:07
4F:→ LinMeiMay:不过经验当然是无价啦 12/19 04:08
5F:推 guithawk:我觉得一团12000算多了吧 12/19 05:00
6F:推 issachaung:宜兰耶科科XD 12/19 13:46
7F:推 withdrawn:2楼到底是谁... 12/19 14:29
8F:推 bradwurock:有钱就好 12/19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