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llacew (围围安)
看板TAS
标题[生活] 想帮同性伴侣办护照被拒绝了
时间Fri Apr 22 11:41:32 2016
这就是现况
同性伴侣注记 没鸟用的现况
就算我们在家一户籍下 属民法1123条的家属关系
依然是被拒绝的
有一点想哭
事情是这样子的
因为我跟喵喵准备要出国玩,所以需要办护照
因为我打算请假亲自去办,想说就让喵喵委任我帮他办
但外交部网站的公告是「亲属」或「同事」才可以接受委任
还有「旅行社」,
如果是其他人要委任,必需先「到地方法院公证我是要帮他办护照的『朋友』」
为了避免白跑一趟,所以我先打电话到外交部询问,
我们有户政事务所证明我们伴侣注记的公函,也是户口名簿上的共同生活户
但外交部回应,我们「只是朋友」,需要由法院公证,我才可以帮他代办
原来,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究竟「只是朋友」,
连同事可以做的事,我们也不能做,当然,我不是旅行社,所以不能帮他处理
因此,被拒绝了
明知道有可能被拒绝,但被拒绝时还是会难过
但我也会为这件事情力
虽然,我会改请旅行社帮忙喵喵办这件事,因为我们还是得出国玩耍
但我也会继续争取,
让「家属或注记为同性伴侣」的人也可以光明正大接受委任去办护照
希望大家也帮忙,把这个依然不公平,无实质平等待遇的「同性伴侣注记」的概念,传递出去,我们终究需要一个被国家认可的亲属关系
我记得我们校长问过我,为什麽你们一定要结婚不可?(校长是支持同志结婚的)
校长,现在你知道我们为何结婚不可,
因为,无论我们如何彼此相爱,在法律上,我们依然只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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