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macapri (romacap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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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换性关卡多 跨性者盼放宽规定
时间Wed Feb 27 22:43:2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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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性关卡多 跨性者盼放宽规定
2013-2-27 立报
【记者史倩玲台北报导】
两公约《公民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国际委员
於25至27日来台进行审查报告,并与民间团体以及政府单位对话。不过,民间
单位纷纷表示,政府对於跨性别问题认识不足。
性别栏恐影响求职
国际委员在问题清单中,提到国内性别认同不同於生理性别的人们,与同性婚
姻情况。而政府回应已进行放宽跨性别者的身分登记,已递送总统府人权谘询
委员会,进行委外研究案。
但跨性别倡议站发起人陈薇真表示,政府总是以委外研究搪塞问题。以跨性别
者而言,如果不在证件上更换性别,往往因外型问题而难以找到工作,因此而
落入贫穷。陈薇真表示,虽然目前有性别工作平等法,但对於跨性者而言,仅
能有事後申诉的作用,对於跨性者寻找工作的困境,仍无任何助益。而在台湾,
跨性别者必须先经过精神科医师评估,然後进行腺体摘除手术才能变更身分证
上的性别,而变性手术因无健保给付,费用就高达40万元上下。陈薇真指出,
国家不补助变性手术费用,也完全没有明列直接或间接的政府补助。但变性手
术又是办理证件性别更换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就业又要符合相应应外表的证件
以降低工作风险,这就造成跨性别者在找工作以及生活上的困境。
官员缺乏性别认同概念
热线国际部主任巫绪梁更指出,当国际委员提出性别认同问题时,我国政府官
员却回答我国保障多元性别族群权益措施,完全牛头不对马嘴,可见政府官员
对於性别认同概念一无所知。
巫绪梁指出,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国家应采取一切手
段去满足每一个人的健康权,包含跨性别与双性人族群。但跨性别在台湾仍然
被认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跨性别者在忽略其自主意愿下,被视为病人而非一个
完整个人。另外,跨性别者不能自我选择跟变更身分证件上的性别注记;也不
能在不经医疗诊断跟完成相关医疗程序下,获得相关医疗服务。巫绪梁也指出,
性别重置手术目前仍是变更法律性别的必要条件,应改变既有的规定,让跨性
别拥有自由选择性别的权利。
另外,姓名及身分证字号的变更记录及变更性别的事由,都会记录在户籍誊本
中,这让警察及金融机构相关人员轻易能调阅得知,侵害变性的跨性别隐私。
例如临检时,跨性别经常因此遭受警方刁难。
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作出建议政府,应根据日惹原则(Yogyakarta Principles),
国家应该采取所有必要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以确保每个人自我认定的性
别认同,获得充分尊重和法律承认。
应从疾病名单移除
而在美国心理学会已於2012年将跨性别於诊断基础中移除的同时,我国也应将
跨性别於精神疾病名单上移除。另外,也应根据日惹原则,取消身分证件上的
性别栏,或者给予跨性别及双性人完全的自由,不需经由性别重置手术,即可
选择跟改变跨性别者在身分证件上偏好的性别,同时也应加强跨性别者的医疗
隐私与一般隐私。
陈薇真建议,国家应该成立一个尊重跨性者主体的机制,藉以评估变性的可能
性。也可参考英国模式:只要跨性者进行荷尔蒙疗法,就可以更换性别,放宽
跨性者变更身分证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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