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onysus (行动者的归来)
看板TAHR
标题Re: 请大家帮个忙~
时间Thu Nov 25 00:54:46 2004
※ 引述《betree (好久不见清晨)》之铭言:
: 首先,在高等教育上的认知我跟您讲的是两回事
: 您一直强调的是知识,是该学些什麽相关的专门领域
: 我在谈的是态度与视野,是高等教育究竟应具备怎样的思考与理解才谈得上高等
: 在这个部分我不想再多谈
: 没有基本尊重与关怀的知识就算再多
: 也不过是躲在自己的优势位置中继续追求自己的学识成就、金钱或权势罢了
这个观点基本上无视於社会本身运作的复杂性
: 您众多的知识论述
: 谈的是演化论生物学这类的丛林法则:
演化论生物学不是丛林法则 这是一种知识
告诉我们人性的本然起源何在 人性好比玩黏土
我给你红白蓝三色黏土 你可以做出美国国旗 法国国旗 或者台湾国旗
但你绝对无法做出中国国旗 因为你没有黄色
人性有其限制 但在限制的一个范围内 有其弹性
这个才是演化论生物学要告诉你的
至於有些人把演化论错用在错误的问题上 那是另一个问题
: 是同志是「痴呆者」(我实在不太懂什麽是痴呆者)是爱滋者就不用讲什麽人权
: 谁叫这些人不能生蛋以延续人的最大生存意义、天生是依赖人口或活该得到爱滋
: 但我想人类如果一样用丛林法则去生活
不要无限上纲 我的意思是 自然法则里有其常态和非常态
非常态的 congenital disease 或 malformation 很多
同性恋应该是其中的一种 大概跟兔唇有点像
比较不幸的是 同性恋问题牵涉到生物的核心机能
也就是生殖以把基因传下去 因此
基本上很难让一般社会大众把它当成兔唇般的小差错来包容
这是必须去努力以低姿态去说服大众的
而不是摆高姿态来恐吓大众
: 那麽人永远只是野兽
: 野兽的社会就不需要关心弱势者,因为适者生存
: 也不需要注重平等正义,因为物竞天择下没有「人」会考虑起跑点是不是一样
: 至於什麽人权,更只是有资格的人才来谈的东西
: 就像您一样,是异性恋、是男人、念过高等教育、没有得过病、出过错、肢体智能健全
: 您的法律是哪一条我不清楚
: 世界人权宣言、CEDOW公约、大部份国家的宪法都明指「人人生而平等」
: 没有人需要被谁同情或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看待
是啊 本来就是这样 其实我要偷偷告诉您
每个人天生都有一些差错 而且多数人都有一种以上
事实上 胚胎发生过程中 不出差错才是有鬼
只不过 一般的差错像是全台三成人口有过敏性鼻炎 有轻度忧郁症
有诸如此类成千上万的小差错中的某几项的组合
同性恋不幸的是 他们的差错出在人性里很不能容忍的面相上"生殖"
不要说同性恋 看看不孕的女性多可怜 即使到了现代
而不孕的男性 不只可怜 周遭的讥笑 家族的压力....
就可以知道生殖这档事多敏感 事实上也是
因为生物的存在只有两个目的 生存和生殖
而更简单的说 生存是为了生殖 一切都只是为了让基因传下去
所以....这既是人类做为一种生物最核心的关注点
恐怕在这上面有任何非常态现象都很有争议
: 您一直在谈人权不能无限上纲的问题
: 但您举的例子我都不能理解与人权无限上纲有何关系
: 警匪枪战中强盗的人权被保证在後来公开公正的审判
: 警察的人权则被保证在拥有合格的武器、防弹衣与支援
: 所谓为了谁的人权又牺牲谁这部分我没办法理解
: 至於您所说同志根本没受什麽侵害
: 您总是不曾看到或不想去试着看的话就请容我再说明这部分
: 就新闻看得到的同志书库被砸、同志学生莫名其妙死在厕所
: 还有生活上您可能不曾去注意过同志如何在异性恋世界连滚带爬
: 首先随处可见的不友善言论与漫骂充斥课堂、媒体、工作场所、甚至大街
: 搞gay、死变态、同志就是都爱轰趴喀药等等
: 再来同志情侣会在公园被瞪视、出言威胁、跟踪
: 相爱而在一起的同志不能有被保障的关系
: 紧急时的手术同意书不能签、生活在一起不能享有婚姻关系中福利与赋税的保障
: 想共同爱一个小孩更是门都没有
: 权利完全不用谈,纳税、服兵役、从事生产等义务照样都没少过异性恋
: 威吓社会的不是同志,是社会本身自己在吓自己
: 无知总是只带来恐慌和反弹
其实大众基本上没兴趣知道 而你说的新闻很多是西方的
在没有圣经定义同性恋有罪的台湾 很少发生
权利是相对的 而且既然是为生殖边缘人争权利
不应该一下子就要求太多 因为社会会被吓到
我建议在民法亲属篇定义婚姻条文里加入一项
"同性特殊同居关系虽非婚姻关系 但其权利义务关系 若无法律特别排除者
适用婚姻关系之相关规范"
然後为了避免社会恐吓 在收养子女及生育子女的章节设下排除条款
另外在继承的部份 加入同性特殊同居者若身故
其财产的分配除其同性同居者外 父母或其他亲族也应强制有一定比例
这样子才能够在现有的社会接受度基础上 做出些进步
可以领到一张除了标题是"同性特殊同居关系证书"外 内文和"结婚证书"一字不差的证明
也可以在同性特殊同居双方的关系中 依循一般婚姻关系的规范
在租税方面及双方财产使用与分配方面适用婚姻的规范
至於排除适用的部份 我相信其实是必要的
因为社会无法接受 也因为争议性太大
或许可以先将与子女收养等相关的先排除
过个几十年 若其他已等同适用的部份 运作起来没有影响社会既有运作之虞
而民众对於同性恋议题的共识也有所不同时
再来讨论是否修正不迟 也是比较圆满的处理方式
: 在您的文字中又见侯水盛的同志亡国论真是很震惊
: 高等教育下的学生说出与无知立委相同的论调
: 如果您真的很担心人类灭种的话
: 可以告诉您异性恋比例比较高而且人口爆炸了不用担心
: 同性恋还可以收养那些被丢弃、被虐待的小孩来帮部分异性恋收烂摊子
: 况且想让异性恋变同性恋也没办法,两者的比例天生就很稳定请您放心
: 但话说回来,如果人类几百年来还是只有少数人懂得不要去互相歧视互相征服
: 那人类灭种有没有很值得担心倒是可以想想
: 对了还是跟您讲一下好了,早在1974年DSM-VI就已经视同性恋为正常
: 反而倒是将恐同症放入精神疾病中
: 这种人通常有多的压抑只懂得恨别人我想也许才要多花一些时间来同情他们
: 最後美国的同志运动幸好是有走的太过
: 所以有很多您没看到的州也已经先行让同志可以结婚、领养小孩
: 而这次的大选布希这个保守卫道人士也要死命的说会尊重同志人权
: 至於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同志人权进展我想您有空可以多去了解一下
: 而我有空没有都会继续像您所说的「以弱势者的角度」紮实的推动平等权利
恐怕我的方法才是务实的方法 恐同症是生物学的自然
否则当初写圣经的人就不会很自然地把它写进去
为什麽自然 因为人类在远古时期婴儿死亡率高 又容易被其他动物攻击
而且部落间还会互相残杀 自然会害怕同性关系无法产生子代
造成族群基因无法传递下去的状况 因此 这是很自然的
我不是说它对 或者说它很好 我只是说它很自然
最後留一句 其实婚姻的本质就是"异性特殊同居关系"
但是既然大众认为婚姻必然是一男一女的结果
那麽 何妨把"婚姻"这个名词留给一男一女的关系
另外创"同性特殊同居关系"一词 至少 这样比较容易尽快地争取到一些权利
而不是一直浪费时间在"是否算婚姻"的全有或全无的无益论战中呢
: 不过想像一下您所说都是同性恋的世界
: 如果我有一个异性恋小孩的话,我也会跟这个孩子说It's ok.
: 同性恋不会歧视你的,同性恋异性恋都是人,大家一样或不一样的地方都很美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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