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superman (台湾超人)
看板SurvivalGame
标题[闲聊] 玩家改枪与要犯同刑 枪炮条例条文违宪
时间Sun Dec 27 08:29:25 2009
(中央社记者赖又嘉、陈亦伟台北25日电)现行枪炮条例第8条第1项对空气枪罚则,缺乏弹
性,BB枪玩家改枪与枪击要犯改枪,刑度都相同。大法官会议今天做第669号释宪,认为
法条违宪,最迟释宪公布1年後失效。
陈姓、黄姓当事人为休闲娱乐用途购入空气枪,因所购枪枝有卡弹现象,於是自行换装弹
簧,後来被检警查获。检察官将枪送监定,发现枪支改装後,击发的子弹动能已具杀伤力
,於是将被告起诉。
承审的金门地方法院法官康树正审理後认为,被告为娱乐自行购买、改造空气枪,遭依违
反枪炮弹条例起诉,被告面临的刑度是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他认为处罚太重,
有违比例原则,因此声请释宪。
第669号释宪文指出,现行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8条第1项,对「未经许可制造、贩卖
、运输具杀伤力空气枪」处罚要件,均以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刑度起算,违法情节轻微、
显可悯恕者,就算减刑,最低刑度也还是有2年半以上,易形成罪责与处罚不相称。
释宪文指出,相关规定在空气枪部分,对犯罪情节轻微者,未另做适当规定。虽然法规精
神符合管制枪炮目的,但手段运用上过於激烈,违反宪法比例原则,也缺乏衡平性,应在
释宪公布日起至迟1年後失效。
司法院秘书长谢文定表示,释宪文公布後,主政机关有1年时间检讨修正,至於修法方向
,主政机关全权决定。(中央社记者赖又嘉、陈亦伟台北25日电)现行枪炮条例第8条第1项对空气枪罚则,缺乏弹
性,BB枪玩家改枪与枪击要犯改枪,刑度都相同。大法官会议今天做第669号释宪,认为
法条违宪,最迟释宪公布1年後失效。
新闻连结: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25/5/1xnre.html
※ 编辑: twsuperman 来自: 220.128.172.182 (12/27 08:33)
1F:推 ROSSl:刑度减轻 不过还是有罪就是 不要把枪改到超标才是正途 12/27 11:51
2F:推 MELOEX:楼上所言甚是 只要不超标任何刑罚都跟你没关系 12/27 14:39
3F:推 Yaiba:楼上...有...社会秩序维护法65条处三日内拘留或新台币18000 12/29 08:28
4F:推 MELOEX:社维法那条......我想有脑袋的玩家应该都不会犯吧= = 12/29 21:02
5F:推 vampirex:社维法是行政罚,非刑罚 01/03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