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830710 (vic830710)
看板Suckcomic
标题[少年] 金田一这次的连载案件
时间Fri Mar 20 03:08:59 2015
这次那个有够八点档的动机之类啥的就略过不提了
基本上背景设定(有看漫画者可略过)
包含美雪阿一的一团人
被一个大学教授找来做关於"所见色彩对於身心理状况影响"的一个莫名实验
(实际上实验是凶手匿名出钱委托才进行的)
内容是将大家关进分别一个个颜色固定的房间
每五分钟手上手环会记录你头一分钟的心跳血压等等
(0000~0001/0005~0006/0010~0011以下类推)
所在点是沙漠中一个类似树状图 两两分岔後最内端有十六个房间的建筑
以下是本案流程
第一个案件
先杀一个住在右侧(从大门向内看)的人
然後把屍体移到建筑左侧一个靠近第二第三目标房间的位置
移屍体时为了不被注意到有人已死 将死者的体徵侦测仪戴在自己身上
同时在大厅上往左侧的必经通道 上一个右边的人表面上没办法锁上的锁
但阿一发现其实用日本推理漫神器:钓鱼线就可以轻松做到在右侧上锁
其实凶手住在左侧 上锁目的是想让人藉此把怀疑放在右侧住的人
因为一般感觉不会有凶手笨到把屍体锁在自己附近
最後 因为有数人出入时势必会经过屍体间
又不想移动屍体怕影响後续调查 於是大家决定拿布盖住屍体
第二个案件
杀了第二目标後将屍体移到第三目标房门外
移屍体时同样将死者的体徵侦测仪也戴在自己身上
同时锁住大量门锁让第二屍体所在地只与第三目标和一无辜路人的房间相通
实际上自己躲在第一屍体那块布下方 等大家都在围观第二屍体时低调出来
迅速把第一屍体从自己房间附近搬回来放回那块布下方
并一同围观营造不在场证明
第三个案件
一样打算杀完人之後伪装一号屍体 等到大家进房看到屍体後再随後跟来
但没发现金田一这次伪装成二号屍体 於是在意图行凶时当场被抓包
证据是一二号死者死前数次的体徵记录都和凶手极为接近
而凶手无法解释为何要戴死者们的手环 承认作案
以下吐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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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 这案件也设计的太烂了吧OTZ 这次还是阿一的好基友高远设计的欸
首先 凶手在看到证据时说了
"我其实也知道体徵数据这个证据 原本打算第三个人杀完去删的"
先不吐槽为啥你第一次看到证据时 明明头上就个特大惊叹号
两页後还能马上说出这种少年漫必备的中二台词(这人实际上大二了)
问题在於
为啥不第二个案做完就偷偷去删了??
第三个案件根本没打算要造假死亡时间啊
第一个案都已经冒着被看到的风险
横越半栋建筑辛苦搬屍体到三号目标房间附近了
目的不就是为了要在四分钟内可以做到杀完人再躲到布下面吗
那为啥还要特地等杀完第三个人再处理证据??
第二
凶手你拿了别人的手环之後为啥要戴在同一只手上啊?
都知道会有数据一样可能成为证据的问题 那为啥还要戴同一个地方
脚踝处也可以测血压脉搏啊 另外血压就连左右手都会因和心脏距离不同而略有差距了
到最後数据连小数点後都会一样就表示两个手环肩并肩戴在一起啊...
这个根本是怕数据不够接近不能被指认成凶手对吧 想吃免费牢饭就讲嘛...
第三
到底为啥要用失败率那麽高的做法?
第二个被害人死亡时被下了安眠药 熟睡後被正面一刀捅入心脏
老实说干嘛要浪费力气假扮屍体啊 把安眠药改成随便某种会死人的毒就好啦
因为教授在该死者的体徵侦测没有反应时 立刻就通知大家了 而大家也都有回应
显然她有办法做到单点下药啊 反正最後一个案件也还是打算要扮成一号屍体
那特地把二号杀了再拖到三号门外 除了制造恐慌之外完全没有意义啊
除了多提供一次体徵证据方便警察抓人之外 到底为啥要这样杀人?
第四
凶手是智障吗?
第三个目标在凶手预计要动手的前不久回房时
由金田一授意下锁住所有其他人直达其房间的必经通道
但故意不锁第一屍体到自己房间的通路
结果凶手就这样毫不迟疑的上当了 於是在意图动手时被抓包
他连自己房门都没锁 就来锁这些杂七杂八的门 凶手不觉得很奇怪吗
总体而言 我觉得这个手法真的不如偷约三人出来直接请吃庆记...
<以下大杂烩混和吐槽>
首先 感恩体徵侦测仪 赞叹体徵侦测仪
然後 让我们为了伟大的马江田教授
为了他那股居然知道收钱後要乖乖做实验测数据的敬业精神沉默十秒致敬
1~2~3~4~5~6~7~8~9~10
最後请几个相关人士来发言
(1)文婶天树:如果今天你有买五千股讲谈社的股票 我们马上请你上来把人杀光
但你只是个舞谷 不要来干扰阿一耍帅 我们不欢迎你 你被抓!!今天就被抓!!
(2)阿一表示:高远你什麽时候产生了我会解不开这种屎案的错觉...
(3)高远表示:因为我把舞谷当人看 所以出了事情她去关 唉唷咿唷嘿
(高远OS:其实是有人另外出钱委托 还另外附但书要求不能被抓
所以我只是来把你锁个几天出不去而已呵呵)
大致上就这样
实在是想不到其他梗来贴这个屎案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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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vic830710 (111.82.146.195), 03/20/2015 03:14:37
1F:推 ken10272: 哈哈哈 结果还真的有求必吐 辛苦你的脑细胞了03/20 14:19
2F:→ ken10272: 杀人手法真的鸟到不行 真要杀 半夜时候扔到流沙里面不是03/20 14:22
3F:→ ken10272: 连证据都不会留....可见高远其实是跟舞谷有仇吧03/20 14:22
其实也没很烧脑 因为很多人也吐过类似的点
真的是很欠吐XD (为何第二案不下毒是自己的槽点)
我倒是认为本案离开建筑物会让难度暴增 镇静剂也不知是否那麽强
再来显然凶手体能非常差 不一定能负荷整个工程
她可是花了25分钟才能拖一具五十公斤的屍体移动两百公尺左右
(假设房间长十五公尺宽五公尺 应该是超大房了 而彩世五十公斤应该差不多)
所以我想室内办案是比较适合她的
而且我也不觉得装屍体是很低下的技巧 蜡人形城一案就把这招发挥地很好
如果整个计画简化成只看第一跟第三案的连续杀人 那这招的确有奇效
可是这次案件在其他小细节的地方真的破绽百出
尤其第二案根本没有必要让阿一发现一号屍体位置有变
手环的佩戴也是没必要制造的证据
4F:推 firewolfer: 最後高远的OS超有可能.03/20 14:46
除此之外想不到设计这蠢案的理由啊
这次我看中日台美乡民都是连载到哪就破到哪....
5F:推 salvador1988: 作者自己也知道很烂,最後还说是高远放水... 03/20 17:15
这已经不是放水能形容了 说放屁我大概还会相信FailFish
6F:→ omage: 第二点,老实说作者根本不知道体征放不同位置数据不同吧 03/20 19:00
老实说在当年听高中生物老师上课讲到以前 我也是完全没注意过这件事
但听到当下仔细想想就会觉得各方面来说都非常合理 自己怎麽都没想到
※ 编辑: vic830710 (223.136.89.237), 03/20/2015 19:15:36
7F:→ j3307002: 这已经不是放水能形容了 说放屁我大概还会相信XD 03/21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