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we77 (安)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Re: [申诉] 对LOL板板主群判决与选举有异议
时间Wed May 27 23:14:33 2015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这项申诉的认定重点在於 VVVV5555 与 CoolTomato 两位先前的发言是否违规。
: 因此无可避免地必须要对每一篇被检举违规的发文是否确有违规进行认定。
: 请将每一篇你认为有违规而板主应给予处分的文章都转录至本板,
: 并将各篇发言有违规的部份以及其对应违反哪一条板规,另外整理在一篇文章。
: 接下来会针对被列举的发言,板主为何认定未违反被检举的对应板规进行说明。
违规部分已经都转录於证据中了阿,而且首篇就有做出违规的总整理了
现在小组长到底是要求"哪一种证据"?
要板主的立场记录?
有水球记录,给小组长直接判断
★NeVerEnouGh 那几篇看起来就是反串 但不能因为他事4V45就桶他... [05/09/2015 12
:09:00]
★NeVerEnouGh 那几篇都没有明显违规 这就是走在边缘 高义也是 [05/09/2015 12:09:
12]
LOL板主明确表示,这些就是游走边缘、反串
E1【闹板】
经板主群认定为情节重大之板面违规行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为:
屡犯前述A、B、C、D项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无悔意者。
连续多次发言意图藉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VVVV5555在板上也有三次被公告水桶过
适用 E项板规,乱板,直接永桶
这些在我整理的过往永久水桶证据中,都是有前例的
要违规文章?
有证据1-12
里面包含LOL板 检举、检举的文章内容、被检举人违反的板规,与板主的回应
证据内有LOL板上的违规文章代码、过往公告记录中,LOL板主的判定标准
本组务板以往的判定,这些证据里面也全都写完,也有整理在首篇
还有过往判定的截图方便阅读查找,本组务板的过往判决文章代码也有写出
首篇已经把问题点,与该问题对应的证据全都写明,转录在哪几条证据
包含以下这种前例
Sub_Strategy 组务参考前例 :
转录 检举CoolTomato的文章,相似讨论的判决前例
於2月份,板主与小组长,在Sub_Strategy对於B1的判决定义
文章代码(AID): #1Krt9eUm (Sub_Strategy)
内文大意: 猫咪与LOL 无关联
与LOL关系薄弱、无实际可行性等等,都为B1
LOL板主群却使板规变形,完全不参考前例判决
这种明显的板规前後标准不一,首篇也有整理出,方便阅读判断
所以请问小组长,到底是认为缺乏什麽证据,所以无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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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owe77 (122.100.93.128), 05/27/2015 23: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