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Re: [申诉] 不服ckcraig不永久水桶hydra6716
时间Tue Oct 8 23:40:51 2013
※ 引述《livefishfish ((*〝︵〞*))》之铭言:
: → sitos:1. 请参阅 #1IIg501M (Sub_Strategy) 10/08 00:15
: → sitos:2. 我还是看不懂你的立论,依照板规哪一条应该认定闹板? 10/08 00:18
: E1【闹板】
: 具恶意意图,使板面秩序混乱,罪行重大者。
: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为:
: 使用分身与免洗ID洗板;
: 多篇连续过度恶意连推连嘘;
: 连续多次自行删除具违规嫌疑或阅读观感问题之文章,以意图规避板规处理;
: 具连续多次[A4]发文违规历史;连续多次发言意图藉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 经板主群认定为恶意闹板後永久水桶。
:
: 连续多次发言意图藉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
: 他挑衅那麽多次还有很多次是用公告挑衅这不是闹板吗
你列举的那几次发言,最後的认定都是没有违规,而且判决是 ckcraig 板主判的。
既然 ckcraig 板主认定那些发言没有违规在先,拒绝依此判定闹板在後,
基本上也只是延续先前判决的认定标准。既然没有违规,自然也无需认定是否闹板。
故 ckcraig 板主认为此判决不应由他来进行,应该由另一位板主进行,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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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目的是为主活 然後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为主死 然後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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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1F:→ ccode:也就是要判定闹版的话,必须先向poll版主检举,而没回应後再 10/08 23:55
2F:→ ccode:到此版申诉三位版主不受理,是否? 10/08 23:55
依照转录至本板 ckcraig 板主的回信来看,他并没有不受理检举。
他只是表达了他认为判定 hydra6716 板主(板友)是否有闹板,应由 po11po11 板主进行。
确切的原因我不是很清楚,但相对於他先前对於 hydra6716 板主(板友)的发言,
所作的判决,我认为这次他不直接认定 hydra6716 板主(板友)闹板,
前後处理方式并没有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既然没有明显瑕疵,
也就不要求板主修改处理方式。
至於 LoL 板的板主群是否应因 hydra6716 板主(板友)先前的发言而以板规 E1 处分,
我个人是认为在现行的板规架构下,如果受到这样的处分,会令我十分意外。
这代表板主可以因为一个板友多次被认定「未违规」的发言,在特定条件下,
就认定板友闹板并直接处以永久水桶的处分。我认为这在现行板规的规定下,
先认定无违规并放任发言在前,改变标准认定闹板在後,并不妥当。
如果 LoL 板主群最後因上述被引用的发言认定 hydra6716 板主(板友)闹板,
则应该清楚说明为何先前认定没有违规的言论,最後却会被处分。
※ 编辑: sitos 来自: 122.116.24.61 (10/09 00:27)
3F:→ BlackNight21:很好理解阿 H版主自己都说C版主的判决不能当判例了 10/09 02:02
4F:→ BlackNight21:这样他的判决能拿来当有效的判定吗 10/09 02:02
就目前看到的状况来说,即使未来的判决都不引用 ckcraig 板主的判例作为判决标准,
但在先前的检举案发生时,仍然是由 ckcraig 板主作板务的判决,而该判决现在仍有效。
正如其他先前去职的板主,新任的板主群也并非必须视所有旧有判决为无效判决。
当然,如果 hydra6716 板主与 po11po11 板主认为由於 ckcraig 板主未来将去职,
且其过去的判决有重新审视的必要,而主动或被动地重新审视先前 ckcraig 板主的判决,
自然依其板主之职权,可以改动过去有效的判决,作为新的判决。是否要这样做,
是板主对於板务的裁量,基本上组务不会干涉。如果使用者认为这样更为妥当,
可以迳向板主群提出建议,让板上过去与未来的判决更为一致。
※ 编辑: sitos 来自: 122.116.24.61 (10/09 02:26)
5F:→ ccode:所以说,小组长无法要求其他版主判H为E1,而只能要求版主执 10/09 07:19
6F:→ ccode:行勤务,而在LOL版的自由心证下,就是用对自己而言一致的标 10/09 07:20
7F:→ ccode:准下判决。可以这样理解吗? 10/09 07:21
9F:→ livefishfish:但由於被检举人为版主应更重视行为,故给予警告一次 10/09 10:07
10F:→ livefishfish:处罚 10/09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