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124816 (啾啾)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申诉] wow板 rock5421板主 不同意对於ithanhunt案之决议
时间Wed Dec 20 01:37:11 2023
案件申诉
 ̄ ̄ ̄ ̄
看板群组:G_Online
申诉人:aa124816
申诉看板/板主ID:wow版 / rock5421
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事实发生经过)
本案肇起
#1bRjknLA (WOW) [ptt.cc]
原文下方推文由
1F:推 ithanhunt: 这里台人台服 去对面变亚服 这公会真的笑死12/07 15:52
2F:嘘 mario5566: 云玩家 技术低端 只有自尊心比天高 人家实话实説被当12/07 16:35
3F:→ mario5566: 成在挑衅 自己气到跳脚怪谁喔 = =?12/07 16:35
4F:→ mario5566: 不管啥线上线下 人家总是吊打你们一票全身只剩一张嘴12/07 16:35
5F:→ mario5566: 的 QQ 能强ㄧ点不?12/07 16:35
开始出现mario5566以及其他多人互相谩骂及人身攻击的情况
其中mario5566已被版主群决议水桶
但针对ithanhunt以下这句
6F:推 ithanhunt: 你现实生活就是个低能+低端 装啥高玩 高丸我信啦~12/07 17:28
说对方现实生活低能,依一般认知确为人身攻击
版主方却决议必须由其所指涉对象mario5566进行检举後方得处理
不服之理由:(争点、没有共识的关键点)
1.
板规第一页明写「凡疑似违反板规者皆可检举」
且板规内亦无提到人身攻击必须由本人检举
我能理解在有更好的理由下版主对板规执行能有些许的裁量权
但版主所提出的理由
7F:→ BigCat: 以前有过A酸B/C看不过去来检举,处理下去才知道AB是熟人互12/09 06:19
8F:→ BigCat: 飙垃圾话的例子(虽然不是在这板),所以才会倾向事主检举喔12/09 06:20
显然不适用於此案,因为此案涉及的双方在wow版内已经有多次的争执
因此我认为ithanhunt案版主无视我的检举并裁示「待事主检举」实属无理
2.
退一步来说,就算互相人身攻击必须由受指涉的人检举方能成案
检举mario5566的人
9F:推 KBryant0824: #1bRjknLA mario5566 B-1 挑衅、吵架 恶意挑衅12/08 13:51
仅在该文更上方的地方对mario5566叫骂过一次
根本没有卷入下方多人互相谩骂的过程
若此检举被版主受理,我对ithanhunt的检举应无理由不受理
当然板主在这边不是用人身攻击水桶而是使用引战文处理
那ithanhunt应该也可以比照水桶
3.
新任版主rock5421在其竞选文中参选理由
确有提及他参选就是为了水桶mario5566而参选
因此上述的差异让人很难不去认为是版主对自己讨厌的人做特别严厉的判决
我想这种版工在权力范围内只处罚自己讨厌的一方之现象,应非大家所乐见
所附证据:(完整贴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转录文章并编号)
==违规原文==
附件1 违规原文
==板主公告==
附件2 mario5566水桶公告
==沟通纪录==
附件3 置底板规建议
相关讨论都在推文最下方
主要由我aa124816与BigCat在讨论
另附上附件4 版主rock5421 参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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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9.140.23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GOnline/M.1703007437.A.117.html
※ 编辑: aa124816 (36.229.140.237 台湾), 12/20/2023 01:44:20
10F:→ BaRanKa: 已通知WOW版主需前来了解 12/20 02:34
11F:推 rock5421: 申诉标题请依照组务版规定 修正 4篇附件标题请修正 12/20 11:24
12F:→ rock5421: 依照组务版争议点部分修正 申诉标题 再作正式回应 12/20 11:26
13F:→ BaRanKa: 请申诉人修正合规定的文章 12/20 13:07
14F:→ aa124816: 已修改 感谢 12/20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