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jkue (自宅警备员)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转录][讨论] 关於检举案 .DSLR板
时间Tue Mar 30 15:34:55 2010
※ [本文转录自某隐形看板]
作者: hsinyeh (hsinyeh) 看板: DSLR
标题: [讨论] 关於检举案
时间: Tue Mar 30 14:07:25 2010
看了一下之前的公告 有不少偏都是因为言论针对某人挑衅
或是讨论至他人私领域为由水桶,
但好玩的事情是,检举人不一定是被指谪之人。
为什麽其他不相干的人可以检举一个人针对另一个人的言论
说不定该被指谪之人觉得其私德可以接受大家公评,
那发表言论之人又为何需要接受惩罚?
若任一人皆可以检举其他人针对性的言论
那执法者大可以捏造他人ID,或自设其他分身帐号
专以检举他人之言论,又检举者即为裁判者,
难免会让人有实施文字狱的观感。
故我认为版规对於私领域探讨或人身攻击部分,应该只有被指谪之人有权利提出检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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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145.192.245
1F:推 volgarv :数字板、电影板都是检举制。人多必有____,无耐呀 03/30 14:09
2F:→ Amesphoto :本人去检举也不一定有用~~ 03/30 14:10
3F:→ volgarv :推「本人去检举也不一定有用」 03/30 14:13
4F:推 oijkue :淡水蟹大放送,免费让你吃到饱 03/30 14:19
5F:推 freshboy :我只是好奇 为什麽检举人名字会被公布出来?? 03/30 14:20
6F:推 darker :之前有投票过,检举内容要公开 03/30 14:22
7F:推 yftzeng :以示负责 啊 03/30 14:23
8F:→ erspicu :老实说有没有被侵犯或是被攻击 应该是当事人自己感觉 03/30 14:28
9F:→ erspicu :由别人提出检举 其实会衍伸出一些问题 03/30 14:29
10F:→ erspicu :如果刚好遇到仇家 就给他死好 很可怕的清算斗争 03/30 14:29
11F:→ erspicu :不过可能当事人本身自己也没啥意见或是也觉得还好 03/30 14:29
12F:→ godlong :林子大了 什麽鸟都有 03/30 14:33
13F:→ hsinyeh :数字版你把它想像成是一个戒严的区域比较好理解.. 03/30 14:44
14F:推 dearaquarius:一大多人赞成罢免了,要有尊严一点自我了断吧 03/30 14:45
15F:→ dearaquarius:不然罢免时间到了被撵走就自己糗了 03/30 14:46
16F:→ dearaquarius: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 当个版主把自己搞臭了 03/30 14:47
17F:→ dearaquarius:又是何苦咧 念在你也是拿DSLR...你就自我了断吧! 03/30 14:48
18F:→ Amesphoto :检举人这件事没投票吧(应该没有吧) 03/30 14:51
19F:推 harlemk416 :赞成要由事主自己检举 一堆旁人喊什麽烧 03/30 14:52
20F:推 Amesphoto :喔喔 原来有投过票 in3板主时期阿 03/30 14:54
21F:推 oijkue :时间还没结束都难讲,亲友团军容很壮盛的,期待爆发力 03/30 14:58
※ Deleted by: LiLV (122.116.164.168) 03/30/2010 15: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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駄福音第 6:33 章:不可质疑你的 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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