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eXactLy (NoTeXactLy)
看板Sub_CS
标题Fw: (loveme00835) Re: [申诉] Sub_CS/loveme00835
时间Sun Jul 13 17:59:03 2014
※ [本文转录自 NoTeXactLy 信箱]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标题: Re: [申诉] Sub_CS/loveme00835
时间: Sun Jul 13 17:58:25 2014
※ 引述《loveme00835 (发箍)》之铭言:
: 标题: Re: [申诉] Sub_CS/loveme00835
: 时间: Sat Jul 12 03:47:12 2014
:
: ※ 引述《NoTeXactLy (NoTeXactLy)》之铭言:
: : 标题请修改为 [申诉] 英文板名/申诉板主ID 如 [申诉] Sub_CS/cleanwind
: : 案件申诉
: :  ̄ ̄ ̄ ̄
: : 英文板名:C_and_CPP
: : 申诉人ID:NoTeXactLy
: : 申诉板主:loveme00835
: : 判决内容:
: :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或路径。
: : 申诉理由:
: : 看板C_and_CPP的文章
: : 文章代码(AID): #1JjIuUDM (C_and_CPP)
: : 其中的推文有违反板规4的疑虑
: : 申诉人NoTeXactLy寄信给板主loveme00835
: : 请板主loveme00835针对板上文章的推文是否违反板规
: : 但板主loveme00835一周以上不理会
: : 依照CompScience相关规定:看板Sub_CS、z-3-12
: : 请组务区板主cleanwind处理
: : 相关证据:
: : 沟通过程及事件相关文章信件转录此看板
:
: 原文章: C_and_CPP (#1JjIuUDM)
:
: 个人认为 "背六法的" 此一辞汇并不构成人身攻击的要件, 而是
: 指人拘泥而不知变通. 就如同遇到无法用自己的逻辑来说服别人
: 的时候, 就会讲对方是 "读文组的", 并无不妥.
:
: 而且推文中板友就有说明问题所在, 只是原po一直执着於字句并
: 且质疑推文没有针对问题做解答, 用字句讽刺他人不理解问题搞
: 错方向.
:
: 提问者是否有责任了解回答者的动机及内容呢?
: 难道对於无法让你了解的字句要用嗤之以鼻的态度回应?
:
: 本来我想祭出板规来让大家重视这个伦理, 最後选择睁一只眼闭
: 一只眼, 让板众来对此文做出他们想要有的反应. 不过看来有其
: 他人送上他期望中的解答之後反而之前的推文都视如敝屣了.
:
: 对於原PO所寄来的站内信, 我不予理会, 也是有这个考量.
: 还有就是即使我在信里回覆这个立场, 申诉文也一定会出现.
:
: 谢谢组务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93.103.178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Sub_CS/M.1405108036.A.57F.html
: 推 NoTeXactLy:我透过推文与站内信向热心版友们表达谢意何来视如敝屣? 07/12 04:11
: 表达谢意以及意见有很多方式, 这是语用学的范畴
:
: 在原文中:
:
: 且此处的to the stack并非针对前两列
: 最後谢谢carylorrk板友正确理解我的疑问并寄信解释
:
: 其实把绿色部分去掉, 感激之意并无减少, 但是多了这两个字
: 也就表示之前的推文给的对你而言都是不正确的.
:
: 个人认为这不是发问的良好态度与姿态, 你可以说对你的问题而言
: 没有用处, 但不能说那都不是正确的, 既然你都知道正确与否, 又
: 何必发问呢?
:
: 再来原文中还有下面一段:
:
: 谢谢witchang的专业解答
: 也感谢另一位版友tjjh89017寄信画图解释
:
: 希望不是因为有画图寄信给你就是专业了, 如果你用站内信表达了
: 感激之意, 我相信帮助过你的人可以充分感受到.
: 推 NoTeXactLy:针对MOONRAKER前三句推文,我也在原文中表达感谢。 07/12 04:19
: 推 NoTeXactLy:我身为提问者可理解回答者无义务提供详细无误解答, 07/12 04:25
: 你说的是这两句吗?
:
: to stack当然可以
:
: 我也没说一定没to stack
:
: 您说的咬死比较有创意
:
: 谢谢
:
: 希望 MOONRAKER 可以现身说法这不会对他造成人身攻击.
: ※ 编辑: loveme00835 (123.193.103.178), 07/12/2014 04:28:23
: 推 NoTeXactLy:专业与正确非相对於其他版友,而是比提问者专业、正确 07/12 04:39
: 推 NoTeXactLy:时间先後顺序来说,loveme00835所引用的感谢文字都较晚 07/12 04:53
: 推 NoTeXactLy:也就是先有MOONRAKER第四句推文,接着板主收到信不受理 07/12 05:00
: 推 NoTeXactLy:、提问者依序感谢回答者。但loveme00835认定提问者的回 07/12 05:06
: 推 NoTeXactLy:应态度充满感谢(後)导致出现MOONRAKER第四句推文(先)。 07/12 05:23
: 推 NoTeXactLy:college of arts文学院包含哲学主修philosophy majors 07/12 07:20
: 推 NoTeXactLy:,"果然是读文组的"七字有无不妥决定於前文及两人关系 07/12 07:57
: 推 NoTeXactLy:。同理,"果然是背六法的"七字有无违反板规也该如此。 07/12 08:05
: 推 NoTeXactLy:原文中,我的文字并无讽刺、嗤之以鼻、视如敝屣等言论 07/12 08:41
: 推 NoTeXactLy:。loveme00835所言"之前的推文给的...是不正确的"明显 07/12 09:05
: 推 NoTeXactLy:犯了逻辑谬误。我只感觉loveme00835不对事只对人。 07/12 09:13
: → loveme00835:收到信的同时,不一定要立即做出判决呀,你又是什麽 07/12 09:40
: → loveme00835:逻辑? 07/12 09:45
: → loveme00835:出现这样评论的原因,需前後文来厘清双方的态度 07/12 10:00
: → loveme00835:某种层面来说是对人不对事没错,不能在被酸之後表现良 07/12 10:05
: → loveme00835:好,先申诉别人就没事。(以你的角度 07/12 10:10
: 推 NoTeXactLy:我再次重申我的想法。推文"果然是背六法的"七字。语气 07/13 00:06
: 推 NoTeXactLy:轻蔑,人身攻击。质疑发文者的学历、工作、地位、阶级 07/13 00:10
: 推 NoTeXactLy:等无关主题言论。原文中我的态度始终如一,经得起验证 07/13 00:17
: 推 NoTeXactLy:。在此谢谢组务区版主cleanwind愿意受理此申诉。 07/13 00:24
: 推 NoTeXactLy:对,loveme00835当时不一定要立即做出判决,但七日已过 07/13 00:31
: 推 NoTeXactLy:,於7/12表示板主过去7日内收到信不受理是事实也合逻辑 07/13 00:38
以下共四段
#1
身为提问者可理解回答者无义务提供详细无误解答
提问者很愿意表达感谢之意
包括透过推文与站内信两者
事实上原文中也可见提问者感谢MOONRAKER的前三句推文
{
出处: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看板 C_and_CPP
标题 [问题] funtion、address、instruction的关系
时间 Thu Jul 3 18:19:06 2014
1F:→ MOONRAKER:有创意。07/03 23:47
2F:→ MOONRAKER:身为一个程式修理员,多找几本书看也很合理且合逻辑07/03 23:48
3F:→ MOONRAKER:书上没说to stack就咬死一定没to stack,又不是背六法。07/03 23:49
to stack当然可以
我也没说一定没to stack
您说的咬死比较有创意
谢谢
}
但是回答者也必须遵守板规
包括版友MOONRAKER
{
出处: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看板 C_and_CPP
标题 [问题] funtion、address、instruction的关系
时间 Thu Jul 3 18:19:06 2014
4F:→ MOONRAKER:果然是背六法的。 07/04 08:29
}
上述推文的时间是07/04 08:29
推文七字,语气轻蔑,人身攻击。质疑发文者的学历、工作、地位、阶级
等无关主题言论。
#2
原文中提问者的疑点并不在"function arguments放的位置"
推文中确实出现回答者针对"function arguments放的位置"作解释
5F:→ Killercat:function arguments放的位置并没有明确定义名称07/04 18:32
上述推文的时间是07/04 18:32
我身为提问者有责任必须亲自澄清讨论方向
避免未来的回答者参与讨论时再次失焦
但loveme00835的申诉文
{
出处:
作者 loveme00835 (发箍) 看板 Sub_CS
标题 Re: [申诉] Sub_CS/loveme00835
时间 Sat Jul 12 03:47:12 2014
}
申诉文中loveme00835宣称
"提问者对於某些版友的推文态度表达嗤之以鼻、视如敝屣、讽刺他人"
loveme00835提出的证据是
"提问者只针对部分回答者推文表达谢意,所以提问者认为其他回答者的推文
对於提问者是不正确"
明显地loveme00835犯了诉诸无知(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的逻辑谬误
称赞cleanwind的外表是好看的
不代表
嘲笑loveme00835的外表是不好看的
再者
loveme00835认定"MOONRAKER的第四句推文源自於提问者感谢回答者"
Killercat的推文时间(07/04 18:32)也较MOONRAKER的第四句推文(07/04 08:29)晚
按时间先後,loveme00835的说辞不合逻辑,不攻自破。毕竟这不是回圈(loop)
按板规,提问者无违反板规的事实,loveme00835亦提不出直接明确证据
按loveme00835宣称的伦理,loveme00835仅凭个人臆测就宣称提问者触犯伦理,同上无证据。
从时间先後、板规、伦理三方面判断
loveme00835认定"MOONRAKER的第四句推文源自於提问者感谢回答者"此一说辞完全错误
#3
loveme00835於昨日7/12承认MOONRAKER的推文是酸提问者
{
出处:
作者 loveme00835 (发箍) 看板 Sub_CS
标题 Re: [申诉] Sub_CS/loveme00835
时间 Sat Jul 12 03:47:12 2014
6F:→ loveme00835:某种层面来说是对人不对事没错,不能在被酸之後表现良07/12 10:05
7F:→ loveme00835:好,先申诉别人就没事。(以你的角度07/12 10:10
}
且loveme00835睁一眼闭一眼放任MOONRAKER
使MOONRAKER免於接受板规制裁
{
出处:
作者 loveme00835 (发箍) 看板 Sub_CS
标题 Re: [申诉] Sub_CS/loveme00835
时间 Sat Jul 12 03:47:12 2014
本来我想祭出板规来让大家重视这个伦理, 最後选择睁一只眼闭
一只眼, 让板众来对此文做出他们想要有的反应. 不过看来有其
他人送上他期望中的解答之後反而之前的推文都视如敝屣了.
}
如果提问者与回答者彼此相识且有共识
回答者依据先前的沟通过程判断提问者"果然是背六法的"、"果然是读文组的"并无不可
但原文中提问者与MOONRAKER完全不相识
MOONRAKER当时的判断依据仅限於提问者与回答者先前的沟通文字
也就是Jul 3 18:19与07/04 08:29这段期间内提问者与回答者的沟通文字
注意在当时07/04 08:29
07/04 08:29到Sat Jul 12 02:59:57 2014(开始申诉)这段期间的文字记录还不存在
{
出处: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看板 C_and_CPP
标题 [问题] funtion、address、instruction的关系
时间 Thu Jul 3 18:19:06 2014
8F:→ MOONRAKER:果然是背六法的。 07/04 08:29
}
MOONRAKER以语气轻蔑的态度"酸"提问者"果然是背六法的"
明显质疑提问者的学历、工作、地位、阶级等无关主题言论
MOONRAKER违反看板C_and_CPP板规4就要负责任
而非任由loveme00835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人不对事的心态
很高兴也很意外看到loveme00835在组务区如此直白
#4
除了"MOONRAKER是否违反板规?"以外
另外两个疑点是loveme00835必须澄清
"loveme00835是否庇护MOONRAKER?"
"loveme00835是否於组务区申诉文中尝试掩盖上述庇护的事实?"
或是请组务区板主cleanwind亲自调查
再次谢谢组务区板主cleanwind受理此申诉
跑步去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75.182.166.175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NoTeXactLy (175.182.166.175), 07/13/2014 17:59:03
9F:→ loveme00835:你可能看不懂我的意思, 帮你做个总结: 第一段讲明我不 07/13 23:53
10F:→ loveme00835:办的立场. 第二段以後是我想用板规办你但没有的原因 07/14 00:00
11F:→ loveme00835:後面的讨论都是针对第二段以後, 不是护航. 如果你觉得 07/14 00:05
12F:→ loveme00835:我有在包庇谁, 那就是你了阿... 07/14 00:10
13F:→ loveme00835:原本我没仔细看原文讨论, 因为你申诉反而让我想水桶你 07/14 00:15
14F:→ loveme00835:但是没想到你又申诉到这里来, 我想真的桶会你更夸张吧 07/14 00:23
15F:→ loveme00835:你有我看过最神的逻辑,也最会塞爆别人信箱 07/14 03:23
16F:→ loveme00835:我上面的推文是在酸你,但你可能也认为是人身攻击吧 07/14 03:28
17F:→ loveme00835:好好加油罗! 07/14 03:32
18F:→ loveme00835:因为你的神逻辑要让我损害其他板友的权益我办不到 07/14 03:43
19F:→ loveme00835:还有别玩文字游戏了… 07/14 03:56
20F:→ loveme00835:你把看到的东西当成法条,极力找出漏洞反击,像律师 07/14 04:00
21F:→ loveme00835:般扞卫被告权利. 事实上你是扞卫自己的法, 自己的权利 07/14 04:06
22F:→ loveme00835:法条可改, 课文可改; 但你咀嚼字句的方式不容被改变 07/14 04:12
23F:→ loveme00835:MOONRAKER 早就看出这点, 只是比喻的方式不恰当 07/14 04:17
24F:→ loveme00835:谢谢你亲自用一连串回覆来证明这点, 还有你的神逻辑 07/14 04:23
25F:→ loveme00835:所以你知道如果我回站内信会回什麽? 他没错但我要桶你 07/14 04:28
26F:→ loveme00835:还有什麽需要一一解释的吗? 做人其实可以不必这样... 07/14 04:32
27F:→ NoTeXactLy:除非cleanwind需要我再回应,否则我仅等待他的判决结果 07/14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