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ccccc (阿夸哈私奔)
看板StockPicket
标题[提案] Stock板 板规4-5-1
时间Sun Jan 7 18:35:43 2024
提案人:rayccccc
提案主旨:增订针对个人部分,应由当事人检举成案。
板务讨论:
#1aqEO3sc (StockPicket)
说明:
此次提案先以个人为主,公众人物尚待讨论。
#1ai2KXLS (Law-Service)
提及「个人感受部分也较不适合由其他人代位进行揣摩」
现有板规:
4-5-1. 引战、人身攻击:
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者。
改成:
4-5-1. 引战、人身攻击:
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者。
其中针对个人部分,应由当事人检举成案。
!若支持本提案,请在下方推文 "附议" 两个字表示支持!
(不同意者可以直接跳过不用特别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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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5.88.11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tockPicket/M.1704623746.A.E34.html
1F:→ a926918tim: 那先处理之前违规的人吧!感谢版主 01/07 18:36
2F:→ a926918tim: 有人就刻意引战帐号 还在那边包容 01/07 18:36
5F:→ a926918tim: 这几年跟多少人引战了?累犯了 没必要包庇这种人 01/07 18:37
6F:推 YU1225: 可以帮我特赦了吗?我之前po车祸文 也根本没当事者啊…感 01/07 18:43
7F:→ YU1225: 谢版主帮我特赦 01/07 18:43
8F:→ YU1225: 支持 01/07 18:44
9F:→ guilty13: 拜托一下 先去学好逻辑跟中文再来 好嘛? 01/07 18:47
10F:推 kukukuma: 附议 01/07 18:49
11F:→ guilty13: 这几年跟多少人引战阿~ 哪几年 多少人 ? 01/07 18:50
12F:→ guilty13: 活在自己世界里面就好阿~ 外面世界很危险的阿~ 01/07 18:50
13F:→ iamacomic: 这条跟虚设一样,检举了只要讲未达,不讲原因都没关系 01/07 18:53
14F:推 YU1225: 支持啦!版主威武 01/07 18:53
15F:推 Kobe5210: 附议 01/07 19:08
16F:推 HCYPMGO: 附议 01/07 19:17
17F:推 a069275235: 现在股版整天在吵架,我就不懂还要限缩检举的用意为何 01/07 19:47
18F:→ a069275235: ? 01/07 19:47
19F:→ a069275235: 是嫌股版还不够乱吗? 01/07 19:47
20F:→ a069275235: 以gu大的例子来看 01/07 19:47
21F:→ a069275235: 这个ID整天在股版骂人 01/07 19:47
22F:→ a069275235: (ex:垃圾、猴子、无耻、狗、小丑...等等) 01/07 19:47
23F:→ a069275235: 就算没有人在跟他对话也能自己骂一大篇 01/07 19:47
24F:→ a069275235: 全盛时期一天推文数不下YU大,仅略输X大 01/07 19:47
25F:→ a069275235: 内容又多半都是负面的攻击性言论 01/07 19:47
26F:→ a069275235: 不仅是水桶常客,且没多久前才刚从一个月水桶出来 01/07 19:47
27F:→ a069275235: 现在竟然可以大大方方地跟版主一起讨论版规修订 01/07 19:47
28F:→ a069275235: 观察前几次gu大被以4-5-1检举的案例 01/07 19:47
34F:→ a069275235: 因未点名ID,尽管全股版都知道gu大在骂谁 01/07 19:47
35F:→ a069275235: 版主也会假装看不出来,全部不成立 01/07 19:47
37F:→ a069275235: 仅称呼恐慌仔但有标ID 所以判有罪 01/07 19:47
38F:→ a069275235: 原本就已经够莫名其妙的认定标准 01/07 19:47
39F:→ a069275235: 现在还要再放宽标准,限缩检举人权利 01/07 19:47
40F:→ a069275235: 仅能由当事人检举,是不是说我现在臭干版主的妈妈 01/07 19:47
41F:→ a069275235: 你们要先帮妈妈注册个PTT帐号 01/07 19:47
42F:→ a069275235: 再证明该帐号是你们的妈妈,之後才能来检举我 01/07 19:47
43F:→ a069275235: 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 01/07 19:47
44F:→ a069275235: 不管针对的是谁全部都桶起来 01/07 19:47
45F:→ a069275235: 这麽简单的事情,到底为什麽要搞成这麽复杂? 01/07 19:47
46F:→ a069275235: 没有一个人要被别人任意谩骂,骂人的就桶很难吗? 01/07 19:47
47F:→ a069275235: 就算不是当事人,看到一连串的谩骂推文也是十分不舒服 01/07 19:47
48F:→ a069275235: 没有人喜欢这麽多的负面情绪,我看的是股版不是黑特! 01/07 19:47
49F:→ guilty13: 你先闭嘴不就好了~别人被捅可没有在那边申诉来申诉去~ 01/07 19:54
50F:→ YU1225: 为何要人闭嘴?你这话尊重他人的想法吗.. 01/07 19:54
51F:→ guilty13: 自己在游戏规则内又不服输 01/07 19:54
52F:→ YU1225: 你不喜欢就可以骂他人吗?黑单不就好..?争赢 有意义吗? 01/07 19:55
53F:→ guilty13: 套一句你们自己的话来说,被水桶就是违规啊,怎麽没看到 01/07 19:55
54F:→ guilty13: 你们好好反省咧~ 01/07 19:55
55F:→ YU1225: …我也被a大检举过啊 也不会气炸到骂他啊…. 01/07 19:56
56F:→ guilty13: 好了啦,造成整个版众怒的是你们,可不是我啊~ 01/07 19:57
57F:→ guilty13: 一个童乩一个桌头,股版哪一个人看不出来? 01/07 19:58
58F:推 YU1225: 众怒?我只看到一个人拼命引战他人 01/07 20:01
59F:→ guilty13: 笑了,IP 被抓到一次,现在不敢开的是谁? 01/07 20:03
60F:→ guilty13: 被桶一年受不了的人又是谁? 01/07 20:03
61F:推 YU1225: 不予置评!无聊 01/07 20:04
62F:→ guilty13: 你从来没赢过,你当然觉得无聊 01/07 20:04
63F:→ YU1225: 你开心就好 别再引战了 惯犯^_^ 01/07 20:05
64F:推 Sukid: 附议 01/07 20:05
65F:→ guilty13: 一个游戏一直输却又一直不服,也不知道是傻还是天真 01/07 20:05
66F:→ HCYPMGO: 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时候也会和解 不浪费司法资源阿 01/07 20:05
67F:→ aloness: 这个支持规定请稍微修改一下,不然只会有"同意"没有"反对 01/07 20:15
68F:→ aloness: 意见"了 01/07 20:15
69F:→ HCYPMGO: 不相干的路人甲乙丙丁帮有意和解的当事人提告是哪边合理 01/07 20:16
70F:→ aloness: 我个人是反对,不然公开应用"脏话"骂人袓宗18代,板主还 01/07 20:16
71F:→ aloness: 不能处理,就太瞎了 01/07 20:16
72F:→ aloness: 隔壁棚某板就是这样烂下去的,烂到变成一言堂 01/07 20:18
73F:→ aloness: 至於R版大的原意,我想应该是专指在"公然侮辱、妨害名誉" 01/07 20:28
74F:→ aloness: 之类的告诉乃论行为,这种自然是由当事人自行提出为宜, 01/07 20:28
75F:→ aloness: 但4-5-1涉及范围较广大,甚至也包括地图炮行为 01/07 20:28
76F:→ YU1225: 追根究底就是版主你们心态问题喔 一堆人被影射是我分身 在 01/07 21:10
77F:→ YU1225: 哪攻击 你们都说没违规 怪谁? 01/07 21:10
78F:→ YU1225: 今天跟人正常交流 会在那边骂人吗?就是惯犯了 还在那边没 01/07 21:11
79F:→ YU1225: 违规造成如此问题 01/07 21:11
80F:→ a926918tim: 版主 有本人检举4-5-1了 执行阿? 01/07 21:24
81F:→ a926918tim: 双标成这样 好恶心 01/07 21:25
82F:推 a069275235: 板规是写「讨论充分後方可发布提案文」 01/07 21:48
83F:→ a069275235: 现在连其他版主都不支持你的提案了 01/07 21:48
84F:→ a069275235: 看来应该是没有充分讨论完毕吧= = 01/07 21:48
85F:→ a069275235: 是不是要退回到板务讨论阶段呢? 01/07 21:48
86F:→ a069275235: 如果只是一时情急,想因为个别板友随意更改规则 01/07 21:48
87F:→ a069275235: 未来恐怕会衍生更多问题 01/07 21:48
88F:→ a069275235: 如果r板主的目的只是要设立类似不受欢迎人物的特别条 01/07 21:48
89F:→ a069275235: 款 01/07 21:48
90F:→ a069275235: 可以另外开一篇板务讨论,我也可以提供一些意见 01/07 21:48
91F:→ rayccccc: 板务文是因小组判决而起,提案文是把小组判决明文化 01/07 22:42
92F:推 YU1225: 违规就进去很难吗?有些根本是来攻击个人的攻击性言论…被 01/07 22:43
93F:→ YU1225: 检举还放他们走 可笑不可笑.? 01/07 22:43
94F:→ YU1225: 一个文明社会 遵守版规是最基本 但执行业务却出现双标 放 01/07 22:44
95F:→ YU1225: 任不管攻击性言论 到底出了什麽问题? 01/07 22:44
96F:推 a069275235: 回应r板主 可是现在你们三个都没有共识了 01/07 22:47
97F:→ a069275235: 现在其他板友附议还有意义吗? 01/07 22:48
98F:→ guilty13: 遵守版规是基本的喔? 连股检都能被水桶的人来讲这句话 01/07 22:48
99F:→ guilty13: ,还真有说服力呢 01/07 22:48
100F:推 YU1225: 之前我贴车祸图 你们也没有给我交代我引战那位啊.. 01/07 22:49
101F:→ YU1225: 怎麽当时没有当事者就构成引战?然而现在一堆自己人违规 01/07 22:49
102F:→ YU1225: 你们要选择开特赦? 01/07 22:49
103F:→ YU1225: 来乱引战的就那几个 你们放任他们咬人…让股版乌烟瘴气合 01/07 22:51
104F:→ YU1225: 理吗? 01/07 22:51
105F:→ guilty13: 好了啦~先开始乱版的不就是你吗? 01/07 22:56
107F:→ guilty13: 因为是在纠正风气,殊不知只是周处处三害 01/07 22:57
108F:→ YU1225: 我不在了 你怎还跟那群人一起让股版乌烟瘴气呀?别吵到大 01/07 22:57
109F:→ YU1225: 家很难吗 01/07 22:57
110F:→ YU1225: 难怪无法财富自由…加油啦 慢慢在那边自言自语 01/07 22:58
111F:→ guilty13: 不要理啊,那就乖乖把你水桶蹲好蹲满再来啊~ 01/07 22:58
112F:→ guilty13: 对了,还有流浪在外的那几只记得也要捡回去嘿 01/07 23:00
113F:→ rayccccc: 对没意义,因为目前的做法就是在每个类似的案件以小组 01/07 23:03
114F:→ rayccccc: 判决回覆,结果是一样的 01/07 23:03
116F:→ rayccccc: YU1225请勿再发表与本文无关的推文 01/08 01:01
117F:→ guilty13: 我认为需要放置一点主观裁量权给执法单位 01/08 02:32
118F:→ guilty13: 执法单位的结果自有上层组务组长可以申诉 01/08 02:33
119F:→ guilty13: 需要给版主在一般海巡时候的便利性 01/08 02:34
120F:推 vncss: 引战的说人引战才是笑话 01/08 02:39
121F:推 tttt0204: 附议 01/08 07:19
122F:推 Cheng0810: 附议 01/08 08:37
123F:推 addy7533967: 附议 01/08 23:17
124F:→ addy7533967: 可拨乱版仔搞得大家不得安宁真的要调整一下规定 01/08 23:17
125F:→ addy7533967: 网路上乱版就算了还去影响版友现实生活很恶心 01/08 23:18
126F:推 goodjop: 是该修了 而且国家法令修正不朔及既往 这是常识 何况PTT 01/09 01:46
127F:→ goodjop: 附议 01/09 01:46
128F:→ goodjop: 觉得范围太广就修细一点 那些规定要当事人 那些不行 01/09 01:52
129F:→ goodjop: 发现问题就修好它 01/09 01:52
130F:→ iamacomic: 范围的确是太广,通则判例构成要件检举4-5-1 01/09 03:25
131F:→ iamacomic: 举其中一个要件: 引战,教育部释义: 故意惹起争端。 01/09 03:25
132F:→ iamacomic: 我再股检 检举4-5-1 应为成立要件,判未达且无解释原因 01/09 03:26
133F:→ iamacomic: 我也注释我认为的引战原因,与教育部释义并无不当解释 01/09 03:27
134F:→ iamacomic: 若认为无引战判定,4-5-1应该把引战/挑衅字眼去除 01/09 03:28
135F:推 z7956234: 附议 01/09 10:09
136F:→ vvnews: 开分身就开分身 都被抓到还在影射 影你妹 01/09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