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kie0212 (饼乾先生)
看板Statistics
标题[问题] 自变数与逻辑回归
时间Mon Jun 21 15:16:04 2010
各位统计版版友们午安
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我在JCR上看到一篇文章
该篇作者 操弄之自变数为
A事件发生之次数 该实验中所操弄之次数只有三种水准 0, 4, 12
而依变数则为类别(选或不选)
这个作者所使用的统计方式为逻辑回归分析
但是他将A事件发生之次数设为连续变数 而非类别变数
请问这样的方式是正确的吗? 不是应该是设为类别才对吗...因为只有三个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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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5.222.92
※ 编辑: cookie0212 来自: 140.115.222.92 (06/21 15:16)
1F:→ yhliu:先弄明白回归式的意义, 而不是死记 "类别" 与 "连续" 的字 06/21 15:18
2F:→ yhliu:面定义. 06/21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