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artures (HOTEL PACIF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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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机八外国人VS小聪明台湾人
时间Fri Nov 26 10:35:37 2004
※ 引述《sangfroid (有你真好 NN)》之铭言:
: 当你给他你姑姑的地址时
: 这就已经是你违反他规定最好的证明
: 他说的是"No international bidders"
: 而不是"Do not ship overseas"
: 不管你有没有美国的地址
: 只要是美国以外的Bidder一概不准
其实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
因为eBay并无规定「得标者与收货者需为同一人」
卖方也没有规定只能把卡寄给「得标者」
撇开其他因素
我买下了这东西,我高兴寄给谁就寄给谁
卖方并无质疑邮寄地址和收件者的权利
由此看来,我要求他把东西寄给我美国的姑姑,
并不能证明「我是个外国人」
再来,就我所知eBay并没有可以阻止特定属性帐号下标的方式
(还是有?我不太清楚)
所以卖方并不能像在台湾yahoo一般设定最低评价才能下标那类的东西
只能手动删除竞标者的下标
我认为eBay的精神在於「我买 我付钱 你卖 你给货」
今天我得标了
只要我能在卖方要求的时间内付出卖方要求的货币
卖方就只能乖乖给货
如果卖方想卖,才不会管money order是从内蒙还是南极寄来
但如果他不想卖,
大可以刁难「你的personal check上的签名跟邮寄收件者是不同人」
还有一个很好玩的问题
"No International Bidders"是什麽意思?
用国外帐号的美国人算不算?在美国用国外帐号的人算不算?
网路上用的是虚拟的身份
要证明我是个外国人并不容易
查上线IP?或者乾脆说"Do not deal with bidder who use foreign email address"
即使我用国外email又如何?美国人不能申请国外email?
更好笑的是,我今天说我这篇文章是在美国的姑姑家上站po的,
有什麽方法证明不是吗?
当然,看我ip就知道
但是这有任何意义吗?
: 我是真的看不出来这卖家有什麽错啦
: 换成是我最多也就是暗干在心里了
: 更不要说还去留负点
: 人家直接回覆说你不是美国买方所以不卖
: 还想改资料打算瞒天过海
: 我想对他的损失是不会太大的
: 毕竟这不是什麽寄丢之类比较容易各说各话的情形
我虽然不是读法律的,
但我知道今天台湾的便利商店不可以贴上「不卖东西给外国人」的标语
美国那麽重人权,应该是更不行吧!
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很明显的歧视
今天我大可说我其实是个美国人
下标时刚好出国玩到了台湾,顺便改了我的个人资料,
所以我的id才会显示我的location在台湾
结标後我回到美国了,所以就把个人资料改回来了
只是就像我说的
卖方就是不卖,除了暗干在心(或像我一样po版诉苦)还有别的方法吗?
给负点又如何?搞他拍卖又如何?
我买的东西永远都拿不到了(幸好是没付钱阿)
之前常常看板友讨论说在eBay上买方是相对弱势
因为eBay是根卖方收钱,而不是跟买方收,
我们用虚拟的身份交易实际的货品,拿不到就是拿不到,
没有任何争取的方法,顶多是拒签终止交易同意书,
让卖方拿不回他的刊登费
今天即使我改资料真的是瞒天过海
但我不偷不抢,交易完成卖方拿钱买方拿货,
有谁有任何损失了?
这只是奇蒙子的问题,我为了买不到卡和被歧视感到不爽
所以po在这边和大家分享
: 24张也不是1/1
: 你都看到两张了
: 为什麽不可能有下一张出现?
: 搞不好结标价更低
: 不是吗?
是阿24张那麽多,我eBay每天搜寻Jason Williams也四年了
看到这张也顶多是第三张
同样是收卡人,该是知道五年前的限量24张已是可遇不可求
虽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但即使只输0.1元都会捶胸顿足半天
更别论到手的鸭子就这麽飞了时的苦痛
而且标题已经写得很清楚
这是个耍小聪明的台湾人费尽心思要买到他想要的卡的故事
机八外国人只是骂人兼练字
应该没碍着任何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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