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0429 (静、定、专、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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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篮球群组组规与NBAEasyChat板定位
时间Thu Jun 14 18:04:36 2012
一、小组长在文章
#1Fro8wgM中提到:我没有预设各位一定要同意组规的内容,
例如说完全禁止仇恨性言论,我知道那是相对严格的规定,但我想看到的是
附理由的不同意见....
二、群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二、权利:(1)群组组规制定权:
群组长拥有决定整个群组之群组规范,包含连署标准、申诉流程
及其他特殊需要之群组规范,但是不得与本国法律与全站站规
抵触,抵触者无效。
三、小组长说希望看到附理由的不同意见,然後群组规又不能抵触法律。那个人表达
一点意见仅供参考。
1.言论需求:目前大概可以粗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希望能严谨讨论NBA各种话题
第二种是前者以外的言论。两者的划分相信小组长以及板友能够
有办法划分出来,我就不班门弄斧。
2.言论保障:既然群组规的制定不会自外於法律,那我国宪法有规定对於言论自由
应给予最大的保障(释字第509号参照)。所以我认为本案应有此认知。
3.言论分类控管:
既然有人希望能正经讨论NBA,有人则否,那为何不划分板面分别满足需求?
而这似乎也是原本EZ板创板宗旨。那小组长的工作是否应该协助达此目标?
(我是不知道这是否为小组长业务范围)。
4.ez板存在意义?
从ez板的开板宗旨来看,与其说ez板有分流总板的任务,不如说是有些人看到
总板各类文章混杂,希望能有一个地方轻松讨论NBA各类话题。这跟队板或球星
板的意思一样。简单来说,总板包山包海,但有人需要更单纯的环境发表言论,
所以才有总板以外其他板面存在不是吗?这与分流不分流无关,即使小组长认定
EZ板开版有此任务,但时过境迁,应该考量的是现在ez板是否仍能满足其他需求
而我个人观察ez板几天认为ez板仍能提供一个较轻松的环境给板友讨论NBA,
因为总板真的太乱了。至於人多人少的应非重点,ez板每天也还是有不少文章
出现,表示仍有板友有此板面存在的需求。只能说ez板抢不到总板生意,这不
能怪ez板啊 :)
4.言论底线:
(1)本来以我个人立场而言,我的想法是,所有的各种言论都可以存在,只是看它
要放在哪里而已。例如:仇恨性言论、酸言酸语,ez文,某些板面不希望有
这些东西,那就划一块地方让它存在,不要扩散到其他板面就好。这跟我们
吃了东西,固然会吸收营养,但也总是会有排泄物一样。而进行这些言论的人
会有怎样後果,就交由法律处理就好,ptt大可不用管那麽多。当然,我相信
我的想法不会是主流意见,这只是个人看法。
(2)但是即使要禁止,我认为也只要以法律为标准即可,会构成刑事诽谤、恐吓、
侮辱罪、泄漏个人资料....。说kobe是强暴犯,这是诽谤言论,要禁止,ok。
说kobe是打铁王,这顶多是酸,毕竟是以事实为基础的另类形式表达,这不
需要禁止。
(3)至於,这些言论要不要存在於NBA的ez板,小组长要的具理由不同意见,我已经
写在上面。我认为其他板面不应存在,但可以放在ez板。
四、组规:
小组长现在打算定组规,而小组长也愿意大家提出意见,不过我不是很清楚
组规效力是否可以拘束各看板,所以我以下的发言可能根本搞不清楚状况 :p
我不知道在ptt养帐号难度有多高,至少就我个人而言,我这个发文放不出
什麽屁的人要累积文章不是一件易事,所以我文章数很少。
我要说的是,我们应该从告诉使用者言论自由是多宝贵的权利而不应该滥用
的角度,去对违规者作出处罚。而我看到有些板对於违规者常常一桶就是好
几年(有8年的也有10年的),这等於该帐号在某板面已经作废的意思。
这样的作法似乎不足以告诉使用者言论自由的宝贵,因为有些板并无发文门槛
限制,桶如此久也只需要再换帐号即可。所以提高发文门槛应该比较能让使用
者有所警惕。然後针对违规者依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水桶或禁言处分。
我举个例子(若有该板板友看到请不要不高兴):76人板没有发文门槛,但一桶
可以桶8年。总板,有发文门槛,但水桶我常常看到只有几天,偶尔一个月的
这两个例子都满极端的不是吗?前者,只要换个帐号可以继续闹,後者只要等个
几天也可以继续闹。而这些板都是小组长确定要严格控管言论的板,所以这些
板是不是应该要有一些更能让该板使用者知道发言必须谨慎的措施?
当然,或许养帐号并不难,所以我的看法可能都没有用就是了。又或者降低
发言门槛之目的是希望让多一点人讨论,这我也知道,不过既然我们是希望
使用者能珍惜自己的言论自由,这个作法似乎比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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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228.135
1F:→ cola1230:没错...把这些说成仇恨性言论 是有点言过其实 06/14 19:18
※ 编辑: pu0429 来自: 114.42.228.135 (06/14 20:35)
※ 编辑: pu0429 来自: 114.42.228.135 (06/14 20:36)
2F:推 ganbaday:依站规,板规制定权属板主,是否违规之衡量标准也版主, 06/17 00:16
3F:→ ganbaday:有人的看法是,组务不宜干涉板主的板务主导(例如生活群组 06/17 00:17
4F:→ ganbaday:群组长之前在站长板BC板某案例中表述) 06/17 00:17
5F:→ ganbaday:也就是说,板规只要不抵触上级规定,版主的标准只要能 06/17 00:18
6F:→ ganbaday:依法行政就行。组务只能审核,板务判决是否有依照版规, 06/17 00:18
7F:→ ganbaday:而不能用组务自己的心证去盖过板主。 06/17 00:19
8F:→ ganbaday:但站规模糊的地方就在於................ 06/17 00:19
9F:→ ganbaday:组务还有个"监督权"、"紧急处理权",但没有仔细定义范围 06/17 00:20
10F:→ ganbaday:所以另一种解释是,组务可以拿监督权,直接主导一切板务 06/17 00:21
11F:→ ganbaday:至於两种站规的理解方式,谁对谁错?? 06/17 00:21
12F:→ ganbaday:站长没解释过,问了也没回。一直都是一套站规各自解读 06/17 00:22
14F:→ ganbaday:这一串是罕见okcool出来解释站规,形成判例的正式公告... 06/17 00:33
15F:→ ganbaday:该串ask1234的论点,即为另一派解释 06/17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