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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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关於未定谳案件执行上限
时间Thu Aug 11 05:16:47 2011
目前我和小组长们正在研拟
对未定谳案件
设定水桶执行的上限
(「定谳」指正常情况下经小组长审结、特殊情况下上诉至群组长被受理并审结)
也就是
若水桶执行超过某个天数、申诉却仍未有结果
则先行释放
待审结後视需要补执行至期满为止
我目前的规划是21天
也就是不论使用者被判多久的水桶
超过21天申诉还没有结论、且仍被水桶中
使用者得要求板主先行释放、待审结後再视需要补执行
板主不得拒绝
如果违规情节重大者
小组长得在群组长追认下将羁押时间延长、最长42天
若超过仍未定谳
板主必须无条件先行解除水桶、待审结後再视需要补执行
但
在这点上使用者、板主之间的立场显然会有矛盾
甚至我想不同类型的使用者之间应该对此议题也会有立场上的矛盾
因此
我在此想邀请有兴趣讨论此议题者
尽量表达你的立场与所持的理由
以供组务修正组规时参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43.223
※ 编辑: mousepad 来自: 61.224.43.223 (08/11 05:19)
1F:→ Jefa910:H小组长处理案件通常3~4天才回一次 但不是回了就会有结果 08/11 14:49
2F:→ Jefa910:所以常常拖很久一件案子还没处理完 08/11 14:50
3F:→ Jefa910:如果小组长回应的速度很快 21天先放是没问题的 08/11 14:51
4F:→ Jefa910:但如果是3~4天 使用者申诉 3~4天 组长回应 3~4天 版主回应 08/11 14:51
5F:→ Jefa910:使用者水桶也几乎期满出来了 也不会再想继续申诉 08/11 14:53
6F:→ Jefa910:会变成申诉没用的感觉 08/11 14:53
7F:→ mousepad:这是整个[国家体育场]通用的规定 主旨是保障使用者基本权 08/11 16:56
8F:→ mousepad:所以请先暂时先避免立刻跳到对个别小组长处理模式的质疑 08/11 16:57
9F:→ mousepad:另外, 毕竟免洗id的问题需要预防, 我可能会设定上站次数 08/11 16:59
10F:→ mousepad:限制, 例如上线满XX次才受这个条款保障... 08/11 16:59
11F:→ mousepad:由於这些变革影响颇大, 请使用者与板主尽可能参与讨论 08/11 17:00
12F:→ mousepad:希望在两个月内可以放进组规开始试办 08/11 17:01
13F:推 Jefa910:好 08/11 19:29
14F:推 joh:Jefa的case就是水桶後被结案 08/11 20:34
15F:→ joh:我个人想法 就是组物5个工作天没有进度 08/11 20:34
16F:→ joh:就可以申告了吧? 总共21天没处理完就必须交予上一级裁定 08/11 20:35
17F:→ joh:然後使用者先解水桶 但判决过後补偿行政过失? 08/11 20:35
18F:推 kbw81:版主忙到没空顾版时都会请假或请辞 那小组长呢 可以下台吗 08/11 21:52
19F:→ cola1230:我对於小组长没空说真的没啥意见 老大不小的人都会很忙 08/11 23:28
20F:→ cola1230:只是不能接受那种百般挑难的审理心态 完全傲慢 08/11 23:28
21F:→ cola1230:有兴趣可以去看一下之前JEFA的申诉文 有统计小组长 08/11 23:29
22F:→ cola1230:一样的问题 问了几次...这样持续一个多月 这就是站务人员 08/11 23:29
23F:→ cola1230:堂堂NBA大板 几百人选出的的 附有民意的板主 被阻绝上台 08/11 23:30
24F:→ cola1230:凭什麽让一个 连民意都没有的人去审核? 08/11 23:30
25F:推 kaiba541:很佩服群组长为使用者权益着想之开阔胸襟,但我觉得这些 08/12 00:09
26F:→ kaiba541:都是其次。追根究底会有这些问题,原因都出自於滥权水桶 08/12 00:09
27F:→ kaiba541:的板主不当处分。 08/12 00:09
28F:→ kaiba541:如果没有规定去加重板主处分应该给与实质理由,那麽类似 08/12 00:10
29F:→ kaiba541:"要上组务请便""不然呢""我没那麽多时间慢慢回"这种不负 08/12 00:11
30F:→ kaiba541:责任的滥权处分,造成组务必须受理造成延宕的情况只会一 08/12 00:12
31F:→ kaiba541:再上演。 08/12 00:13
32F:→ kaiba541:因此本人认为,先课予板主水桶处分的说理义务才是上策 08/12 00:14
33F:→ kaiba541:如果组务审理之後发现板主没有进到此项义务,累积几次就 08/12 00:14
34F:→ kaiba541:拔掉板主职位,或许比讨论关几天先放来说更是正途 08/12 00:15
35F:推 joh:而且篮球小组长也不是第一次拖案了 是否该警告? 08/12 01:07
36F:→ joh:他常常就文字兜圈子 跟他沟通的人都不知道怎麽沟通 08/12 01:08
37F:→ cola1230:组长已经有做出第一次处分了 静待佳音 08/12 01:16
38F:推 RJJ:群组长已经说过请勿针对个案了,请针对提案讨论,谢谢 08/12 02:22
39F:推 Lenny115:群组长推一个! 08/12 02:55
40F:→ Gerrard1004:很不错的提案 谢谢~群组长 08/12 08:01
41F:→ Gerrard1004:有的其他群组连一点规划都没有 08/12 08:01
42F:推 allen7257:我比较想知道对版主执法的疏失有处罚吗 08/12 11:25
43F:推 allen7257:讨论个案?提案?现在的问题好像都是人的问题 08/12 14:46
44F:→ mousepad:把问题个人化的话,反而就简化了.我不认为问题只在"个人". 08/12 18:01
45F:→ mousepad:不过如果认为自己的申诉花的时间都在官僚程序上、而非实 08/12 18:02
46F:→ mousepad:质审理上, 可以往更上一级申诉该层级官僚程序繁复的问题 08/12 18:03
47F:→ mousepad:但这也更说明了不能把问题简化为个人, 我会将此写入组规 08/12 18:06
48F:→ mousepad:@kaiba541: 非常同意关於课予板主说理义务这段, 这也正在 08/12 18:07
49F:→ mousepad:讨论中, 毕竟也要考量不能大幅增加板主的负担才行... 08/12 18:08
50F:推 joh:只是问题是 小组长有时候跟版主脱节很严重 08/12 23:06
51F:→ joh:最近就很明显 小组长只会把责任推出去 08/12 23:07
52F:→ joh:到最後就是版主去找罪受 08/12 23:07
53F:推 joh:光行政裁决 有问题的判决 到後面水桶解掉才宣判 08/12 23:11
54F:→ joh:那怎麽可能做行政补偿? 08/12 23:11
55F:→ joh:个人认为 如果累积5天没有进度 就该放水桶 08/12 23:11
56F:→ mousepad:「有没有进度」的认定, 最後也是要回到群组长身上, 所以 08/13 02:44
57F:→ mousepad:这个列入组规反而意义不大, 因为现行制度下若是使用者「 08/13 02:45
58F:→ mousepad:自认」案件受到拖延, 本来就可以上诉到CourtSports板. 08/13 02:45
59F:→ mousepad:然後由群组长审视案件处理状况裁定, 对小组长做出要求. 08/13 02:46
60F:→ mousepad:六月底CourtSports板的几个判例均可参考, 但确实没有办法 08/13 02:49
61F:→ mousepad:做出类似冤狱赔偿的措施就是了... 毕竟这也不是真的被关, 08/13 02:50
62F:→ mousepad:也不是完全不能使用那个板, 与现实中的坐牢差很多 XD 08/13 02:51
63F:→ mousepad:至於因为案件延宕的处份, 最近的判决详见#1EGkjYHd (Cour 08/13 02:53
64F:→ mousepad:tSports)判例, 若有更重情节自当有更重处份. 08/13 02:54
65F:→ mousepad:我目前得赶东西 周二才能回覆 请各位先继续讨论 08/14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