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Re: [申诉]检举Lions板板主
时间Thu Oct 20 00:25:04 2005
※ 引述《grop (不要小看东出辉裕)》之铭言:
: 本人於10月11日於Lions板遭板主以人身攻击为由浸水桶一个半月
: 本人认为板主处置不当,业经向三位板主申诉後亦未获回应
: 兹节录出板主本文部分,并就申诉事项作如下说明
: ---
: 作者 kevinchou (Here I am) 看板 Lions
: 标题 [公告] grop 人身攻击 水桶一个半月
: 时间 Tue Oct 11 00:48:18 2005
: ───────────────────────────────────────
: 有板友检举 grop 板友於本板文章
: 15525 篇推文
: 推 grop:没办法,乡下人学习英文机会少是事实XD 210.240.213.165 10/09 12:01
: 15532 篇推文
:
: → grop:是脑袋进化程度不同,不是胃口不同 210.240.213.165 10/09 14:07
: → grop:因为锯炮管跟提高打击率根本是两码子事 210.240.213.165 10/09 14:07
: 以上两篇推文中对板友人身攻击
: 之前本板业已公告将严格执行板规
: 因此依板规处置 水桶一个月
: 且 grop 板友於七月已浸水桶一次 故加重 1/2
: 水桶期限 45 天 (10/11 ~ 11/26)
: 期满请来信提醒复权 谢谢
: ---
: 本人申诉内容如下:
: 1.本人之推文内容,并未就特定人物指名道姓。於此部分,狮板板主mindykao
: 予在下之解释为「我并不觉得没有指名道姓 就不代表不构成人身攻击」,所
: 为人身攻击者,当以就特定(多数)人为限,若未指名道姓,则未有任何人
: 之身体法益遭受损害,自无所谓人身攻击之成立。
组务板针对以上第一点进行受理
针对g网友提出之第一点
请kevinchou与mindykao两位板主回答以下问题
1. 过去狮板针对人身攻击言论之认定
是否有「不以特定人为限、未指名道姓」前例?
2. 对於第一个问题之答覆
以及kevinchou板主所作之判决
是否有明文板规、或明确判例可供引述?
3. g网友七月份水桶理由为何种行为?
与本次判决之行为是否有关?
4. 本次进行加重判决前
是否有任何警告、提醒、或劝说?
以上问题
请两位板主回答
案件处理中
其他不相关人士禁止回文或者推文
违者依组务规定直接水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4.65.184
1F:推 kevinchou:请问需要於几天以内回答?? 10/20 01:08
2F:推 mousepad:请於星期六晚间十二点前回覆 若时限有困难请提出说明 10/20 01:31
3F:→ mindykao:我星期六要考期中考哩... 10/20 18:22
4F:推 mousepad:ok 若无问题 本次提问最迟请於周日结束前答覆或举证完毕 10/21 02:12
5F:推 kevinchou:因PTT昨晚无法上站 因此我们今晚进行答覆 请见谅 10/24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