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vious (travious)
看板Soft_Job
标题[徵才] 令客思科技诚徵UI/UX设计师
时间Wed Sep 2 11:01:27 2020
公司名称,统编(中华民国以外注册可免填): 令客思科技有限公司 54922312
公司地址(填写详细至号): 桃园市中坜区中大路300号
职缺: UI/UX设计师
职缺能力经历要求:
1. 能根据需求进行网页与行动装置的介面设计
2. 具有形象网页的美感设计能力与优化使用者体验的能力
3. 思路、逻辑清晰、善表达及沟通,能把创意具体呈现
4. 依产品需求规划UI操作流程,能制作wireframe与Prototype
5. 熟悉相关设计工具(PS、AI与adobe XD)
员工是否需自备工具? (是/否) : 否
薪资(月薪): 40000~50000
薪资(保证最低年薪,必填项目): 13 个月
年终奖金计算方式:全薪计算
****以下工时与加班费必填,不填删文水桶****
工时:
每日工作时间: 9:00AM~6:00AM (八小时)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时间: 8*5=40
雇主无明订之工作时间,如Remote等派遣性质工作
请徵才者需附上平时最大工时,不可超过40小时
超过需给付加班费,否则不得PO文
(需符合国订劳动基准法)
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前项正常工作时间,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
同意後,得将其二周内二日之正常工作时数,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时数,每日不得超过二小时。但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
四十小时。
(补休不算符合劳动基准法,需有加班费,否则仍算是违法)
(须符合国订劳动基准法)
**无须加班仍须填写加班费制度**
**可直接填写加班费比照劳基法,低於劳基法禁止发文**
加班费制度:
如雇主有使劳工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者,或单周超过40小时者,应依法给付加班
费,其标准为:(劳动基准法第24条)
(1)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3分之1以上。
(2)再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3分之2以上。
补休使用需员工同意,经录取员工检举无加班费,一律转发劳动部进行劳动检查。
工作环境与该职缺团队介绍:
目前公司包含许多核心技术
其中一项是GIS领域
我们团队拥有整合前端地图展示与後端模拟模组的技术
并能在地图上呈现即时运算後的2D与3D图资
客户包含政府单位、学术单位、上市公司等等
团队目前在进行一个目标客群是全世界的IOT相关服务的上线准备
故进行团队扩编
希望您可加入团队协助优化系统的介面设计
公司分红与奖金: 依公司营运绩效而定,员工分红与配股
人资或徵才联络方式: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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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4.28.2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oft_Job/M.1599015689.A.C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