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Y135 (脱俗仙子谈无慾)
看板Soft_Job
标题[讨论] 徵才文一事说明
时间Mon Apr 1 15:27:49 2019
==============现行版规==============
【A】:[徵才] 文章不禁止,但有以下限制:
a. 徵才、工作内容需与资讯或软体工作内容相关。
b. 同一公司发表之相同徵才文,间隔需超过五天。
(多职缺可分开,不可超过三)
(超过三种不同职缺,请间隔三天再发文)
(不符规定被删文後,重新PO不再此限)
【B】: 标题规范:
[徵才] PTT论坛徵JAVA程式设计师(65k~100K/5Y)
请以简略薪资快速说明职缺"薪资"与"资历"要求,方便与查询。
【C】: 内容规范:
请使用徵才范本,2015年经使用者投票
徵才公司需严格符合中华民国劳基法规
1.需明确标示加班费计算方式
2.需明确说明最大工时,并需符合劳基法
3.采用责任制之职缺需为A.主管 B.系统研发工程师 C.维护工程师三种
(需说明工时)
(检附呈报主管机关之文件内容)
(预计核备之主管机关)
三项文件均须公开
并公开给予劳工之责任制
(劳动合约)
以上条件均达成才可PO责任制职缺
处罚:
初犯:违者初犯删文警告
二次PO文不更改相关内容
劣退文章,并永久水桶相关IP不得PO文
本条款不溯及既往
相关投票内容请见文章代码:
#1MWfUQbM
===============以下是我个人的说明 顺便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并非版主决策
====================
Q1.关於麦肯锡徵才被删文,有人说标准不一的状况
A1.
目前比较有问题的是版规B,现行的状况大多都是把薪资写在内文而不是标题
被检举的多是内文也没写 所以如果用[B]:标题规范来看要不要被删除
那很多文章是要被删除的(但因为内文有提到薪资 所以没砍)
//个人建议看要不要扩充成 整篇文章都没有提到薪资的部分 就符合徵才文
Q2.薪水RANGE 会因最终结果有巨大的浮动 所以只能写面议或者无法提供
A2.
这部分其实难以界定 所以想听听大家意见
当然最简单的方式是开放跟104一样的回答
"经常性薪资达4万元以上" 这样结果就很分明也很好判断
但要是每篇文章都是这样做法 那麽也就失去了讲明薪水的意义
EX "平均薪资 X万元/月以上 高手可以再谈"
订出这个X是不是就可以免掉真的待遇超好的公司却因版规而不能在版上发文呢?
再来就是 面完之後没达到这个价位 那麽对於该公司往後的徵才文要如何处理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16.9.15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oft_Job/M.1554103671.A.4A3.html
1F:推 AudiA4Avant: 麦肯锡那篇其实给一个薪水底标并不困难,我好奇的是真 04/01 15:34
2F:→ AudiA4Avant: 的完全无法提及任何数字吗? 04/01 15:34
3F:→ thefattiger: 我有朋友在大型外商(非麦肯锡),说薪资保密很严格 04/01 15:39
4F:→ thefattiger: 一般工程师是不能随便讲的, 我想麦肯锡也差不多 04/01 15:39
5F:→ thefattiger: 换个角度,若是可以讲的话他干嘛写面议被人嘘呢? 04/01 15:40
6F:→ pttworld: 投票解决,很简单 04/01 15:44
7F:→ lordmi: 薪资通常反映了劳动市场的价格水准而不是个人的贡献程度 04/01 15:46
8F:→ lordmi: 所以yogi也间接承认MKC有能力给予比当地更高的薪资,但是 04/01 15:48
9F:→ lordmi: 前提就是公司没授权,不能谈论这个 04/01 15:49
10F:→ lordmi: 另外其实我觉得真正的问题是内规这种东西放在心里无妨 04/01 15:50
11F:→ lordmi: 说出来要别人照你想的去做却没明文规定?这是应该要讨论的 04/01 15:52
12F:推 oopFoo: 是不是可以多个选项,[推荐],因为不是人资徵才,薪资确实 04/01 16:01
13F:→ oopFoo: 无法给。像上次google, ubuntu?好像都是这样。 04/01 16:02
14F:推 IhateOGC: ptt平台不是商业为主要来源 04/01 16:02
15F:推 ICCompiler: 三大EDA厂就算在台湾 薪水也是很保密不能太公开讲 我 04/01 16:02
16F:→ ICCompiler: 觉得原PO已经很隐晦的讲出数字了, 但没办法碍於版规罗 04/01 16:02
17F:→ IhateOGC: 我认为要遵守免费使用规范 04/01 16:02
18F:→ IhateOGC: 要爽怎干就怎干请去104 04/01 16:03
19F:推 jyuan1993: 薪资保密真的非常严格,讲出来会出事的 04/01 16:06
20F:推 superpai: 可以规定年薪百万以上就不用公开薪资啊,这样就顾及保密 04/01 16:11
21F:→ superpai: 规定了。 04/01 16:11
22F:→ ezaki: 外商朋友也有部分是有被要求的,主要看讨论能否同时兼顾这 04/01 16:12
23F:→ ezaki: 些外商公司的徵才文同时又可以杜绝不良徵才公司假藉面议实 04/01 16:12
24F:→ ezaki: 则剥削,当然一劳永逸的做法就是遵照劳基法,反正面议就是 04/01 16:12
25F:→ ezaki: 经常性薪资四万以上,不用说也知道,但看是不是大家接受的 04/01 16:13
26F:→ ezaki: 做法,如果一定要写范围的话那也没问题,顶多少了些公司而 04/01 16:13
27F:→ ezaki: 已无伤大雅。 04/01 16:13
28F:→ elements: 不是外商的问题,他就没得到讲薪水的授权,当然不能讲 04/01 16:15
29F:→ elements: 。讲了要是有人过去每到那谁要负责?问题还是一样,到 04/01 16:15
30F:→ elements: 底有没有不允许面议? 04/01 16:15
31F:推 NDark: 面议不可推 不管甚麽情况. 他公司内规是他自己要去处理. 04/01 16:18
32F:→ NDark: 公司规不能提供情报就请自己经营人脉网路. learn to play. 04/01 16:19
33F:→ NDark: 我也有很多猎头来源. 他们就会直接写range. 04/01 16:19
34F:→ NDark: 不可为该公司内规 开例外 04/01 16:20
35F:→ elements: 那当然,只要版规有写,那他就该自己想办法,问题是有 04/01 16:21
36F:→ elements: 吗? 04/01 16:21
37F:→ ezaki: 没在讨论例外吧,是要讨论版规怎麽修改,你作法或别人做法 04/01 16:23
38F:→ ezaki: 都行,就讨论个结果出来吧。 04/01 16:23
39F:→ stkoso: 版规B阿 标题没写的至少内文有 两边都没有的不就是违规吗 04/01 16:25
40F:推 aszx4510: 不写range就不要用徵才阿 写一篇工作心得分享文 最後附 04/01 16:25
41F:→ aszx4510: 注可帮内推 这样还怕没人?? 04/01 16:25
42F:→ shooter555: 这种分享心得的方式偷渡徵才可以吗? 04/01 16:26
43F:→ ezaki: 现行版规只有标题会违规喔 04/01 16:26
44F:→ shooter555: 可偷渡的结果会不会是最後没人要用徵才, 反正就分享 04/01 16:27
45F:→ ezaki: aszx4510作法我觉得可以 04/01 16:27
46F:→ aszx4510: 这种心得分享最後"偷渡"徵才的文章版上一堆 04/01 16:27
47F:→ shooter555: 愿者上钩 04/01 16:27
48F:→ aszx4510: 只要你心得分享的成分够多 相信版众不会为难你 04/01 16:27
49F:→ aszx4510: 相反的 文章写一些屁话,却贴一堆职缺真。偷渡 04/01 16:28
50F:→ aszx4510: 这种文肯定被桶 04/01 16:28
51F:→ ezaki: 虽然最後少不了面议分享文,偷渡徵才的确可能是个问题 04/01 16:28
52F:→ shooter555: 那这种偷渡文不就变得没有标准? 04/01 16:30
53F:→ oneheat: 数字不能随便公开 04/01 16:31
54F:→ aszx4510: 不得已之中的办法罗 谁叫他们不愿意用徵才 04/01 16:31
55F:→ aszx4510: 数字不能公开根本不是理由 glassdoor截图分享不行吗 04/01 16:32
56F:推 ckp4131025: 版规写标题要有,但我个人认为内文有写就不处罚属於 04/01 16:33
57F:→ ckp4131025: 版主裁量权 04/01 16:33
58F:→ ckp4131025: 另外glassdoor上麦肯锡的薪资是65k克朗?我是不是查 04/01 16:34
59F:→ ckp4131025: 错了? 04/01 16:34
60F:→ ezaki: 说老实话换成内文写明薪资,就是现在版上的文章了 04/01 16:35
62F:→ ezaki: 直接修改也没什麽意见,反正当初是这样也不会有那篇徵才了 04/01 16:36
63F:→ elements: 版规B看字面,“面议”是一个合规的写法啊!几年前这个 04/01 16:36
64F:→ elements: 板上也是一堆“面议”,这套版规也没明确排除,仅仅定 04/01 16:36
65F:→ elements: 义标题格式。要说他标题格式错,那要删的文可多了 04/01 16:36
66F:→ aszx4510: glassdoor没有原PO分享的职缺薪资 那我也想不出其他方法 04/01 16:37
67F:→ shooter555: 可贴glassdoor不就跟什麽都没写 自己查一样 04/01 16:39
68F:推 monkeyboy234: 没有公司授权就不要发徵才文啊 可以用经验分享啊 04/01 16:41
69F:推 aszx4510: shooter大言之有理 我只是在找漏洞钻而已XD 04/01 16:41
70F:→ aszx4510: 长远来看 版规还是正式一些 符合法律规定也比较好 04/01 16:42
71F:→ monkeyboy234: 但分享文不要贴职缺不就好了 反正本来就不是公司叫 04/01 16:43
72F:推 NCKUFatPork: 他那篇後来也改成分享了 我也看不出问题在哪 04/01 16:43
73F:→ monkeyboy234: 你来徵才的阿 04/01 16:43
74F:→ aszx4510: @monkeyboy234 正解,公司授权是徵才文的关键 04/01 16:43
75F:→ MOONY135: 内文跟标题只要一个有写我就不砍 这是我目前的做法 你拿 04/01 16:44
76F:→ MOONY135: 版规B没讲好 所以砍了有问题 我也觉得没毛病 04/01 16:44
77F:推 monkeyboy234: 他那篇文的问题就是徵才文违反版规B啊 04/01 16:46
78F:→ monkeyboy234: 不是把分类改分享就不是徵才文了,是不是徵才文是看 04/01 16:47
79F:→ monkeyboy234: 内文,分享文是不能把职缺贴上来的 04/01 16:47
80F:→ monkeyboy234: 至於薪资面议的问题,我自己是觉得如果要因应这次的 04/01 16:48
81F:→ shooter555: 版规之所以被误解, 应该是因为没有注明不得面议, 或是 04/01 16:48
82F:→ monkeyboy234: 事情可以像版主说的改版规成多少以上可以面议 04/01 16:48
83F:→ shooter555: 一定要注明薪资范围 04/01 16:48
84F:→ monkeyboy234: 但软体业来讲,这个X在我自己心目中不是4万,至於 04/01 16:49
85F:→ monkeyboy234: 多少大家可以讨论,但也要预防有低於这个薪水的公司 04/01 16:49
86F:→ monkeyboy234: 跑来徵才也写面议,到时候去面试没有拿到X以上你也 04/01 16:50
87F:→ monkeyboy234: 不能怎样,所以要公平就是大家都不能面议,要对双方 04/01 16:50
88F:→ monkeyboy234: 都有利就是可以订一个标准,过滤掉真正高薪的公司, 04/01 16:51
89F:→ monkeyboy234: 但相对就要承担有可能会有低薪公司混进来乱,或是也 04/01 16:51
90F:→ shooter555: 没有达到X以上是本来就有被规范的, 就水桶 04/01 16:51
91F:→ monkeyboy234: 可以考虑用公司市值的方式过滤之类的~都可以讨论 04/01 16:51
92F:→ monkeyboy234: 总的来讲,我觉得这次徵才违反版规B应该是没有争议 04/01 16:52
93F:→ monkeyboy234: 但版规要改这件事情是可以讨论的,毕竟理性来讲,禁 04/01 16:53
94F:→ monkeyboy234: 止面议确实会把一些有竞争力的职务挡住,不见得是 04/01 16:53
95F:→ monkeyboy234: 比较好的方式 04/01 16:54
96F:→ monkeyboy234: 但如果从PTT是免费的学术BBS的角度来讲,全面禁止面 04/01 16:55
97F:→ monkeyboy234: 议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你徵才文比起分享文并没有更 04/01 16:55
98F:→ monkeyboy234: 多的资讯,只是多了帮你们公司媒合的机会而已,但要 04/01 16:55
99F:→ monkeyboy234: 清楚这边不是商用的媒合平台 04/01 16:55
100F:→ monkeyboy234: 所以你如果目的不是徵才,那就用分享文,如果目的是 04/01 16:57
101F:→ monkeyboy234: 徵才,那就遵守徵才规范 04/01 16:57
102F:推 crossdunk: 就看有没有好处要不要妥协嘛 Z>B 有没有很像 04/01 16:58
103F:→ MOONY135: 如果违反版规B 是成立的 那很多写在内文的也是会成立版 04/01 17:04
104F:→ MOONY135: 规B 所以我不管是不是用版规B都会有问题的 04/01 17:05
105F:→ MOONY135: 不能说我从宽 那些没有在标题而在内文的就没事 04/01 17:05
106F:推 monkeyboy234: 版规B你要不要从宽让内文有写没事是一回事 04/01 17:13
107F:→ monkeyboy234: 但就像你不会跟警察说别人闯红灯你不抓所以你不能抓 04/01 17:14
108F:→ monkeyboy234: 我闯红灯一样,这篇徵才违规应该是没争议的,但同样 04/01 17:14
109F:→ monkeyboy234: 的问题,其他篇文章要怎麽处理是可以讨论,看是要把 04/01 17:15
110F:→ monkeyboy234: 版规改成标题内文有薪资就好,或是以後标题一律要写 04/01 17:15
111F:→ monkeyboy234: 薪资和年资,我自己是比较偏向写在内文,因为有些文 04/01 17:16
112F:→ monkeyboy234: 章一次多个职位,也不可能都写在标题 04/01 17:16
113F:推 fortinet: Glassdoor不是HQ很少人会去写,而且明显大部分是资浅的 04/01 17:56
114F:→ fortinet: 在Po,所以参考价值不高,外商薪资保密很严格这是常识。 04/01 17:56
115F:→ fortinet: 免费平台跟面议文并不冲突,照台湾法律写面议也没问题, 04/01 17:56
116F:→ fortinet: 顶多是检举McK没给超过四万台币(?)。硬要把薪资范围写出 04/01 17:56
117F:→ fortinet: 来有点过时了 04/01 17:56
118F:推 iq1000x: 他可以写22k以上啊 04/01 18:28
119F:推 rereterry: 同意改分享加内推,或给LinkedIn recruiter 连结 04/01 18:37
120F:→ dreamnook: 这个状况真的有点尴尬O.o 04/01 18:39
121F:推 chrischen: 支持徵才文不可写面议,公平透明。大公司的内规,不代 04/01 20:10
122F:→ chrischen: 表就是对的。 04/01 20:10
123F:→ NDark: 写22k 4万以上这种等於就是印象差没效果的徵才文.效果自负 04/01 20:36
124F:推 KanzakiHAria: 支持版主 此例一开後面会没完没了 04/01 21:06
125F:→ KanzakiHAria: 这里不是徵才商用平台 公司内规没多了不起 04/01 21:07
126F:→ KanzakiHAria: 不写等於当其他写的白痴 版上不是没出现过2m的数字 04/01 21:08
127F:→ KanzakiHAria: 大公司超过2m吗 超过怎麽不敢写? 04/01 21:09
128F:→ KanzakiHAria: 公司有内规 讲超过22k还是40k 会违规? 04/01 21:09
129F:推 KanzakiHAria: 不会有劣币逐良币 大公司名气这麽大还怕没能见度? 04/01 21:15
130F:→ KanzakiHAria: 还是怕大家不知道"麦肯锡"的存在 忘记去投履历? 04/01 21:15
131F:推 KanzakiHAria: 或是今天有一个来路不明 但是可以pay超高的公司 04/01 21:23
132F:→ KanzakiHAria: 既然来路不明 谁会信你真的给得起 04/01 21:23
133F:→ KanzakiHAria: 到时候又是二面再说一堆有的没的 04/01 21:24
134F:→ KanzakiHAria: 推 zased:看到很多能力不够、面试被欺压的人在发泄 04/01 21:24
135F:推 clamperni: 理盲不用跟他解释那麽多 04/01 22:28
136F:推 vi000246: 可是烂公司照样能开20K~9999K这种烂range来躲板规 04/01 23:06
137F:→ vi000246: 这样这板规就没意义了吧 04/01 23:06
138F:→ touurtn: 他敢发这种绝对被嘘爆阿 应该没有这麽不要脸的公司 04/01 23:29
139F:推 jill: 心得文招手偷渡徵才资讯比较令我厌恶(个人观感) 04/01 23:32
140F:推 Darkbeat18: 规定就是规定,台湾人不要看到麦肯锡就急着舔跪 04/01 23:35
141F:→ shooter555: 也觉得心得偷渡徵才不好 心得都不心得 别有用心 04/01 23:46
142F:推 siriusu: 不用开放 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建议既然是大公司自然有资源 04/01 23:52
143F:→ siriusu: 用其他方式例如推坑文来绕过徵才类别 04/01 23:52
144F:→ wrt: 只能说原po出来丢了麦的脸 04/02 00:56
145F:→ wrt: 太多可以变通达到目的的方法不做 04/02 00:56
146F:→ wrt: 非常坚持自己看到的路 04/02 00:56
147F:→ wrt: 可能外商文化就是要遵守看到的规定 04/02 00:56
148F:推 hakosaki: 推应该删文 虽然少了机会但我想神手大神版友应该还是进 04/02 01:14
149F:→ hakosaki: 的去,不能因为是麦就开先例 04/02 01:14
150F:→ shooter555: 不认为原po有错 毕竟板规并无明文规定不得面议 有不 04/02 06:50
151F:→ shooter555: 清楚的漏洞 我认为应该写清楚 04/02 06:50
152F:→ shooter555: 说标题有误 但之前的徵才文标题不符的也很多 若不是 04/02 06:54
153F:→ shooter555: 长期在本板知道”潜规则” 根本无所适从 04/02 06:54
154F:推 brianhsu: 板规不够清楚+1,觉得应该修正写清楚。要嘛照劳基法四万 04/02 07:06
155F:→ brianhsu: 以下禁止面议,要嘛全面禁止面议。 04/02 07:06
156F:推 Sidney0503: 规定就是规定,台湾人不要看到麦肯锡就急着舔跪+1 04/02 07:38
157F:→ Sidney0503: ptt不是104 另外也建议版主把版规ABC改成A.1 A.2 A.3 04/02 07:39
158F:→ Sidney0503: 外商薪水不见得高 这几年外商公司也开始local pay 04/02 07:46
159F:→ Sidney0503: 看google买htc之後 薪水多了一个市场调查价 04/02 07:46
160F:→ Sidney0503: 你最近面google就知道 pay已经是让人犹豫了 04/02 07:47
161F:推 Sidney0503: 一直说外商薪水保密 讲的好像台湾薪水不保密一样 04/02 07:52
162F:→ Sidney0503: 隔壁版N来N去就是避免被公司以违反薪资保密处理 04/02 07:53
163F:→ Sidney0503: 那些N的是笨蛋吗? 还讲N让自己陷於危险 04/02 07:55
164F:推 Sidney0503: 我不是指google在美国 而是google在台湾的价 04/02 07:59
165F:→ Sidney0503: google在美国那边新人还是15~18万镁起跳 04/02 07:59
166F:推 brianhsu: 对啊,规定就是规定。现在是板规规定标题要写薪资范围, 04/02 08:15
167F:→ brianhsu: 所以麦肯锡没写被砍,那板上剩下那一大票标题照规定写的 04/02 08:15
168F:→ brianhsu: ,是不是也该砍一砍? 04/02 08:15
169F:→ shooter555: 怎麽这麽多人在跳针0.0规定有漏洞 而不是规定就是规定 04/02 08:53
170F:→ shooter555: 其实就板上风气和板主的解释来看, 就明文规定禁止面议 04/02 08:54
171F:→ shooter555: 或是内文规定必须要写出薪资范围或底线 04/02 08:54
172F:推 jack0204: B须加上薪资规定,因为原本就有不是吗? 04/02 09:10
173F:→ jack0204: 说错,是C 04/02 09:10
174F:推 MartinJ40: 支持改版规写"禁止面议"+1 04/02 09:14
175F:推 Eric0605: 面议真的很不好 大公司也是有低薪缺的 04/02 09:57
176F:推 deray: 没写薪资就是删文 哪来那麽多问题 04/02 09:59
177F:推 deray: 那麽秋就不要来PTT徵才 04/02 10:01
178F:推 oopFoo: 所以本版只要小公司跟猎人头? 04/02 10:06
179F:→ stkoso: 楼上逻辑能力令人惊叹 04/02 10:44
180F:推 oopFoo: 结果就是如此,不是吗?大公司本来就喜欢保密协定,例外的 04/02 12:00
181F:→ oopFoo: 很少。硬性的版规,就是逼走有困难配合的公司。 04/02 12:01
182F:推 monkeyboy234: 我觉得首先要搞清楚这是学术性BBS不是工作媒合平台 04/02 12:41
183F:→ monkeyboy234: ,这边可以允许徵才文的原因是有产业的资讯包括薪 04/02 12:41
184F:→ monkeyboy234: 资工作内容等,提供工作机会只是顺便而已,尽管大 04/02 12:41
185F:→ monkeyboy234: 公司没在这边徵才,一样会在各大平台以及自己官网Ca 04/02 12:41
186F:→ monkeyboy234: reer上有徵才,对於真的要去的人根本没差,至於面 04/02 12:41
187F:→ monkeyboy234: 试心得或工作心得本来就可以用分享文的方式发,完 04/02 12:41
188F:→ monkeyboy234: 全不会滑坡到本版只要小公司不要大公司的问题 04/02 12:41
189F:→ atst2: 同意楼上. 04/02 12:52
190F:推 ckp4131025: 什麽逼走,搞清楚主次好吗 04/02 12:55
191F:推 ckp4131025: Tech_job一样要求徵才要有明确范围 04/02 13:04
193F:推 oopFoo: 标准范例,猎人头才行。 04/02 13:22
194F:推 jefferk: 所以大公司的规定 可以抵触政府政策吗 04/03 12:50
195F:推 msjw: 某人逻辑能力堪忧啊...想知道哪家公司聘了这人才 04/03 14:44
196F:推 Ommm5566: 这论调新闻天天看到阿 "不排除出走" 04/04 22:15
197F:推 purpleboy01: PTT又不是他们主要管道 逼走 XD? 04/07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