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guita (贝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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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新闻] 立院三读《就服法》 月薪未达4万元职缺
时间Fri Nov 9 18:58:42 2018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RvKq_nk ]
作者: starmercury (jason多解多拿碎片是吗?)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立院三读《就服法》 月薪未达4万元职缺
时间: Fri Nov 9 17:02:53 2018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立院三读《就服法》 月薪未达4万元职缺禁写「面议」
3.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就业服务法》修正案,未来在雇主招募时,禁止写「薪资面议」,且
职缺月薪若未达4万元者,必须公开薪资范围,违者可处6万到30万元罚锾,此外雇主也不
能因为求职者的星座、血型等条件,歧视劳工,违者可处30万到150万罚锾。
现行法条规定,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
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等为由,予以歧视。蓝委陈宜民等人提案
,应加入星座、血型、命理等非科学依据的歧视标准,他认为,职场实务中,的确有不少
案例是因星座、血型等问题面临升迁或是求职困难,应修法条列其中,保障民众就业机会
平等。不过初审时劳动部官员认为命理不像性别、种族、出生地等明确特徵,是相较难以
界定的标准;最後劳动部长许铭春让步,同意将星座、血型纳入条件,但命理予以删除。
未来若有雇主有对求职人有相关歧视,可处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另在台聘雇外
国人可从事工作中,原先限定短期补习班仅能聘雇外国语文教师,立委王育敏等也提案放
宽为不分学科的专任教师,修法後将替现行外国专业人士入境从事补习教育,却不能从事
语文以外教学工作的困境解套。(林惟崧/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1109/1463438
※ 编辑: Deltaguita (118.163.59.85), 11/09/2018 19:00:13
1F:推 ripple0129: 直接禁止面议比较快啦 11/09 20:13
2F:→ x246libra: 什麽时候实施? 11/09 20:28
3F:推 sean2449: 推 11/09 20:56
4F:→ robler: 其实以後就通通写个最低薪到4万,一样是范围阿 11/09 21:50
5F:推 ppHomer: "写个最低薪到4万" << 提升平均工资 很好 11/09 22:01
6F:→ dil79975: 以後都写22K~40K 11/09 22:36
7F:推 becca945: 22K~100K 面议 11/09 22:53
8F:→ bosshsieh: 写2万你会应徵吗 11/10 00:13
9F:推 viper9709: cool~这个有点猛 11/10 00:22
10F:→ gpctv: 选举伎俩啦! 11/10 01:59
11F:→ neo5277: KMT终於有一个提案是过的XDXDXDXDXD 11/10 02:49
12F:→ riddlefree: 就算明示又如何?像有些公司,内规不用35岁以上,但 11/10 19:52
13F:→ riddlefree: 职缺上也不会写,能拿它怎麽样? 11/10 19:52
14F:→ copyer: 至少不用浪费时间, 结果报22k... 11/11 11:14
15F:推 apley: 至少方向是对的啦,总比宗教法好... XDDD 11/11 11:20
16F:推 xo1100: 我们这份工作绝对有四万 看考量到你学历经历 11/11 21:23
17F:→ xo1100: 还不足确认能胜任此职务 如果从2xk开始上调您能接受吗 11/11 21:24
18F:→ troy30408: 连要求公司讲个薪资范围都很难 唉... 11/12 14:48
19F:→ Deltaguita: 颇意外这篇文章讨论的人真少XD 11/12 15:01
20F:推 aacs0130: 推推,先有下限,再有上限 11/13 00:52
21F:→ alan9039: 要配套强制各刊登单位月薪要刊登的必填栏位 11/13 19:52
22F:→ alan9039: 要配套规范各刊登单位,月薪要列为刊登的必填栏位 11/13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