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89227 (Kei)
看板Soft_Job
标题[公告] sara61213永久禁言
时间Thu Aug 17 12:19:10 2017
sara61213
要求删除徵才文
故文章删除并永久禁言
徵才文纪录於置底
(待另一板主编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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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补充)
板规:
A-0:徵才文禁止删除,因PTT为免费平台,非付费徵才平台,留存相关资讯为重点,
禁止po文後删文,若有发现自行删文或来信要求删文一律不处理,徵才时视同
已了解该规范,若坚持删文者 纪录帐号与公司在案并永久水桶後方可删除。
发文者多次来信表示要删除文章,
同时也说能够接受板规中
「坚持删文者纪录帐号与公司在案并永桶」
这个部分的处置,
更在板主处理前将整篇文章内容删除成空白文,
因此就目前板规来看,
永桶是符合板规规定的,
因此暂不改判。
没有想到会引起争议,
我稍後会再与另一名板主讨论。
(8/19二次补充)
经板主们讨论,
我们皆认为此次判决是符合现行板规规范的,
会让人误会的部分应该是我没说清楚时间先後顺序,
很抱歉。
这次事情的时间顺序如下:
sara61213张贴徵才文
sara61213因为文章被m无法自删,来信要求删除
我回信表示板规规定徵才文不可删
sara61213编辑文章将资讯(公司名、职缺、工作待遇和内容等)以XXX代替
sara61213再次编辑文章将所有内容删除并将标题改为「-」
sara61213来信表示希望以板规「永桶+记录在案换取删文」的方式处理
我公告并删文&永桶
===
作者 sara61213 (YiAn) 看板 Soft_Job
标题 [徵才] GPS大厂徵软体工程师
时间 Mon Aug 14 20:47:3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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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统编(中华民国以外注册可免填):台湾国际航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填写详细至号):汐止厂:樟树二路68号,林口厂:龟山区华亚二路270号
职缺:软体工程师:GPS相关产品开发,导航系统开发。移动设备应用开发。嵌入式系统
Linux内核驱动程式编程
(多职缺可自行增加填写)
职缺能力经历要求:熟悉C,C++,JAVA和多线程编程。熟悉Android/Linux平台应用开发。
多益600分以上。需有硕士学位。
员工是否需自备工具? (是/否) :否
薪资(月薪):依经验核心 约50K起
薪资(保证最低年薪,必填项目): 14 个月
年终奖金计算方式:底薪计算/全薪计算 底薪
****以下工时与加班费必填,不填删文水桶****
工时:8:00~17:00 中午休息12:00~13:00
每日工作时间: EX:10:00AM~6:00AM (八小时)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时间: 8*5=40
雇主无明订之工作时间,如Remote等派遣性质工作
请徵才者需附上平时最大工时,不可超过40小时
超过需给付加班费,否则不得PO文
(需符合国订劳动基准法)
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前项正常工作时间,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
同意後,得将其二周内二日之正常工作时数,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时数,每日不得超过二小时。但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
四十小时。
(补休不算符合劳动基准法,需有加班费,否则仍算是违法)
(须符合国订劳动基准法)
**无须加班仍须填写加班费制度**
**可直接填写加班费比照劳基法,低於劳基法禁止发文**
加班费制度:比照劳基法
如雇主有使劳工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者,或单周超过40小时者,应依法给付加班
费,其标准为:(劳动基准法第24条)
(1)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3分之1以上。
(2)再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3分之2以上。
补休使用需员工同意,经录取员工检举无加班费,一律转发劳动部进行劳动检查。
工作环境与该职缺团队介绍:
工作福利:年终 端午 绩效奖金 生日 中秋礼卷
公司分红与奖金:绩效奖金
公司介绍: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产业龙头
人资或徵才联络方式: iris请寄履历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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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emlro: 帮QQ 08/17 12:51
2F:推 buper: 帮qq 08/17 13:19
3F:推 kurtsgm: XDDDD 08/17 13:37
4F:推 vi000246: 超惨 被永桶结果徵才文还看得到XD 08/17 13:43
5F:推 asleisureto: 还有保18的话薪水还满不错的啦 08/17 13:51
6F:→ dreamnook: 帮Qq 08/17 18:24
7F:推 Chris926926: QQ 08/17 19:09
8F:推 jakert123: 这啥规定XDDD 08/18 00:05
前板主们留下来的
9F:→ bemyself: 要求删徵才文要被永桶 啥道理 08/18 02:10
板规A-0
10F:推 crainlin: 不敢留下记录的公司,活该 08/18 08:35
11F:→ yyc1217: 如果删除徵才文是违反版规的 为什麽版主就可以删除? 08/18 09:25
12F:→ yyc1217: 应该是拒绝这个要求吧 08/18 09:25
13F:→ yyc1217: 要求删除徵才文应该没有违反版规 因为并没有真正删除该文 08/18 09:28
板规A-0
14F:→ alan3100: 感觉强制背黑锅了 应该是要禁那email的公司 08/18 09:41
依板规将PTT ID、公司皆登记在案,
不是只禁此ID。
15F:推 hidog: 应该是可拒绝删除文 但是没必要水桶吧@@ 08/18 09:42
16F:推 stellvia2359: 楼上一堆不清楚事情经过,是作者先利用编辑把内容 08/18 10:48
17F:→ stellvia2359: 删光光的 这样跟删文有什麽两样? 08/18 10:49
18F:→ stellvia2359: 永桶完全自找 08/18 10:49
19F:→ hidog: 这样的话建议写在公告内,避免他人误解@@ 08/18 10:49
已更新内容
※ 编辑: s89227 (125.227.50.167), 08/18/2017 12:27:49
20F:→ alan3100: 我的意思是那email看起来是人力仲介公司 不是内文那一家 08/18 13:30
21F:→ alan3100: 因为说还没编辑登记 只是想提醒是否会桶错 08/18 13:34
22F:→ Ghosso: 感谢解释 08/19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