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ly (吉利)
看板Soft_Job
标题Re: [讨论] 程式被主管指派他人对外发表!
时间Sun Aug 23 21:07:47 2015
愤慨跟程式如小孩 可以体会你的心情
可是你要学着放下
你写出来的每一行本来就是属於公司的 不属於你
你当初进公司签的雇佣契约里面应该有说得很清楚了
而且小孩长大了 本来就会走出自己的路 脱离父母的掌握
你应该要高兴才对
因为程式没有进到垃圾桶里面
你能做的就是继续把下个程式写好 并且享受这个过程 跟你的薪水
不然就自己创业
※ 引述《vivijacky (vivijacky)》之铭言:
: 前提是我写了一套测试自动化的程式,从架构,流程,几万行的CODE,都是由我一
: 个人独力完成,总共花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去实作.
: 但是在上周我被分配到繁忙的任务在忙得焦头烂额之际,听到其他软体部门闲聊得知
: 我做的程式被主管指派部门其他人发表和架设,得知的当下我心里的不爽,因为这件事
: 是在我未被告知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所以我周五去找主管理论,但是一直被主管
: 扯说我平常哪边表现不好指派的人表现比我好(心理OS: XXX!这是我做的产品耶),谈了
: 2次共四小时,都是我问A他回B状况最後当然不了了之,到今天我还是觉得很愤慨,这种
: 感觉对我来说就像是我生了一个小孩,被强行抱走还被改姓!请问版上的大大我该怎麽
: 做以及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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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wpn: 也可以换公司 08/23 21:10
2F:推 mTwTm: 同意这篇 因为再愤慨好像出了离职也没有其他选项 08/23 21:12
3F:推 likesp999: 真的!! 08/23 21:14
4F:→ infit: 没错真有本事自己创业当老板 08/23 21:22
5F:→ bobju: 又在无限上纲用自己出来当老板淡化自己的权利问题了 蛮像是 08/23 21:35
6F:→ bobju: 资方打手的 08/23 21:35
7F:→ remember318: 觉得自己写的东西自己有绝对使用权才是无限上纲.... 08/23 21:43
8F:→ brucetu: 出现不同论点就说是资方打手 现在是讨论还是斗争? 08/23 21:48
9F:→ brucetu: 仇视资方对你的职涯没有帮助 08/23 21:49
10F:→ uranusjr: 在公司的产出所有权本来就不是你的权利, 举世皆然 08/23 22:45
11F:→ qrtt1: @uranusjr 要看合约啦。不能说的那麽绝对。 08/23 23:12
12F:→ uranusjr: 啊也是啦, 应该说拥有权不给员工才是常态 08/23 23:19
13F:推 f1234518456: 进到垃圾堆其实也没差 新台币有进到口袋就好了 08/23 23:25
14F:→ apley: 倒也不是资方打手,照合约员工产出本来就属於公司。你应该 08/24 01:16
15F:→ apley: 不会想请人来工作,合约写好完全属性公司,他还跟你吵这点 08/24 01:16
16F:→ apley: 吧? 一般能够从自己产出分到什麽好处的,都是案子的合约 08/24 01:17
17F:→ apley: 里就写好可以抽多少、以及怎麽抽了。原原PO很明显只是员工 08/24 01:17
18F:推 mTwTm: 可能有些人不太仔细看合约的吧 难怪被打手打 08/24 08:30
19F:→ preisner: 重点是谁写的程式,谁做的功劳, 主管要明确告知大家吧! 08/24 08:58
20F:→ preisner: 很明显的主管在压你了 08/24 08:59
21F:推 Dinjang: 我觉得完成程式的功劳 和程式的所有权 是两个不同概念 08/24 14:05
22F:推 mathrew: 觉得自己写的东西自己有绝对使用权才是无限上纲 +1 08/24 21:25
23F:→ mathrew: 这种事 就是你也没办法 不然就照这篇 有本事就创业 08/24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