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FSleek (如果可以)
看板Soft_Job
标题[请益] 智慧财产权的问题
时间Sun Dec 20 22:39:41 2009
假如想要应徵一份新工作
自己曾经做过的作品有:
(1). 自己的网页
(2). 接案开发的网页(SOHO族)
(3). 公司接案 自己独立开发的网页(未签保密协定)
假如想要完成一份自己的作品集
来去增加面试的筹码
里面放(1)是问题不大
至於(2)跟(3)可以放吗
会不会违反一些业界的默契
或着造成不好的观感
再换一个例子
假如帮别人开发的网页可以从外部连线连到
那把网页截图放进履历里面可以吗
又或着只把网址放进履历
还是根本连网页的名字都不能提到
不好意思
这个问题最近真的很困扰我
希望业界的前辈能指点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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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133.90
1F:→ minstrelsy:作品集中1,2可以放详细资料 3放简介然後到时口头说明 12/20 23:49
2F:→ minstrelsy:如果是外部就连得到的 放截图是都还ok 12/20 23:51
3F:→ minstrelsy:不过网页的原始码最好不要让对方看到 这是职业道德问题 12/20 23:52
4F:→ WFSleek:如果是外部连不到的 那可以放截图吗? 12/21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