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ctw (olc.tw)
看板Soft_Job
标题Re: [请益] 我想请问mysql需要权利金吗?
时间Fri Sep 25 17:25:43 2009
→ IBIZA:Drizzle DB采用GPLv2授权, 毫无问题啊.. 09/25 15:32
→ IBIZA:MariaDB根据Michael Widenius的说法, 并不衍生自mysql 09/25 15:34
→ IBIZA:只是相容而已, 而且好像也是采用GPL授权吧 09/25 15:35
→ ledia:咕了一下 XtraDB 应该也是 GPL 09/25 15:36
→ IBIZA:那就都没问题啦...哪里违反了... 09/25 15:36
→ ANDR0ID:这三个 DB 应该是衍生自 GPL, 但是自己修改过了, 不得再 09/25 16:00
→ ANDR0ID:用 MySQL 的名字再散播. 不过本篇作着是拿张飞打岳飞 09/25 16:00
→ ANDR0ID:搞不清楚大家在讨论什麽, 看到 GPL 就跳进来..... 09/25 16:01
→ ANDR0ID:可惜 soft_job 没有嘘可以用 09/25 16:01
→ iincho:应该是你拿MySQL的GPL衍生物就是走GPL,可是你抓没修改过的 09/25 16:06
→ iincho:MySQL来装就请走MySQL授权模式,这样说的话自己改两行 09/25 16:06
→ iincho:重新compile好像也挺有搞头...XD 09/25 16:06
→ IBIZA:其实不用改也不用重新compile你就可以拿mysql卖钱啊.. 09/25 16:08
→ IBIZA:GPL是允许的 09/25 16:08
我所提到的3个衍生作品一样都是使用 GPL 授权,MariaDB 是 MySQL 原创者自己另外成
立的专案,但是3个专案或多或少都有来自原始 MySQL 的程式,而除了 Drizzle 外的两
个专案都有用衍生的作品提供商业服务,他们也可想而知没有支付费用给 MySQL 目前的
拥有者,如果依据 IBIZA 的说法,他们也违反了 MySQL 的声明,而继续解释下去,使用
这3个衍生专案的程式是否也受到 MySQL 声明的限制?
在 Linux 套件中打包的 MySQL 程式是一样的道理,他们原则上也是 MySQL 的衍生作品
,但是继续使用 MySQL 这个名字,这是跟3个衍生作品不一样的地方,因此我有提到商标
使用的问题,但是除了商标的使用外,在 Linux 套件中打包的程式跟上述3个衍生作品的
本质是一样的,只要是合法取得这些衍生作品,基本上你就可以行使 GPL 授权提供的权
力,不受到原始作者对於 MySQL 取得的限制。
不过也罢,没有实际判例的前题下,这些都是说辞罢了 :)
---
kiang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103.49
1F:→ IBIZA:衍生程式宣告为GPL, 完全合乎MySQL的声明啊XD 09/25 17:26
2F:→ IBIZA:你真的没搞懂 09/25 17:27
3F:→ iincho:你拿去改那东西就变成GPL了,以後都走GPL。但是你拿MySQL 09/25 17:36
4F:→ atst2:就个人的理解,授权是有范围与条件限制的。 09/25 17:37
5F:→ iincho:打包的档案来装的话,授权状态是看你的用途,不是一定是GPL 09/25 17:37
6F:→ atst2:举例来说,有些软体会有"校园授权",明定学术或个人非商业 09/25 17:37
7F:→ atst2:使用的收费,与商业上的使用有所区别。 09/25 17:38
8F:→ atst2:照这一串看下来,mysql的授权策略与原则,似乎比较类似这种. 09/25 17:39
9F:→ atst2:不知理解上有无错误? 09/25 17:39
10F:推 ledia:这真的跟判例无关, 你的理解离现实世界有一段距离 09/25 17:41
11F:→ ledia:如果只有一个人试图更正你的想法, 那个人可能是错的 09/25 17:42
12F:→ ledia:但是如果大家都给了跟你的想法所相反的建议 09/25 17:42
13F:→ ledia:我建议你可以回头再重新理解一次 09/25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