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看板Soft_Job
标题Re: [请益] 我想请问mysql需要权利金吗?
时间Fri Sep 25 17:23:57 2009
※ 引述《legist (强哥)》之铭言:
: → IBIZA:同样一份mysql程式, 我今天open source, 那我就是under GPL 09/25 15:18
: → IBIZA:明天我把open source的连结拿掉, 那我就必须取得其他授权 09/25 15:18
: → IBIZA:这不是文字解释的问题 09/25 15:18
: → IBIZA:mysql安装的好好的都没动过, 只是我昨天有给source, 今天不 09/25 15:19
: → IBIZA:给, 我所需的授权就不同, 懂吗? 09/25 15:19
: → IBIZA:并不是你取得的时候符合GPL, 他就永远是GPL 09/25 15:19
: 这里跟我认知不大一样,想再讨论一下。
: GPL授权是一种一旦授权即不可撤回(irrevocable)的法律行为,这点是
: GPL第二条第一句话明文:「All rights granted under this License are granted
: for the term of copyright on the Program, and are irrevocable provided the
: stated conditions are met. 」
这条文的意思是说
当一个程式以GPL发布, 而
GPL条款所述的条件也都被满足
那麽GPL条款赋予使用者的权力是不可收回的
这边的关键就是, GPL条款的条件必须被满足
而在mysql的case, 只要你满足GPL条款, 你就适用GPL授权
一旦你超过GPL的范围, 才需要寻求其他授权
这一点, mysql的宣告和GPL条文并没有违背
: 也就是说,假设我写了一个程式,就叫做 legistSQL v1.0 好了XD,
: 全部的 code 都是我写的,我在 2009-09-25 以 GPL v3 release.
: 某A这时取得 source code of legistSQL v1.0
: 一旦我做了这个动作,虽然如IBIZA板大所言,得於嗣後宣告:
: 我的 legistSQL v1.0 从 2009-10-01 开始要通通改用 commercial license.
: 但是我原来在 2009-09-25 的 GPL 授权还是继续有效,因为 GPL 条文就说不可撤回。
: 所以通常我所理解的规避方式是改版本号,
: 例如我後来不想再用 GPL 来授权 legistSQL v1.0 了,
: 反正我是着作权人,我可以再加一些 code (甚至理论上不用做任何变动)
: 在 2009-10-01 时 release new version, called "legistSQL v1.1"
: or "legistSQL commercial version 1.0" 都好,
: 但如果上述的A,把原来的 legistSQL v1.0 给了B,
: 甚至,B再拿去改成 "BeeSQL" under GPL v3,我认为都还是可以的。
这个有两个争议
第一个是, 曾经宣告为GPL的软体, 在改版後能不能宣告为非GPL compatible?
(即使程式完全由开发者开发)
第二个是, 如果可以的话, 那麽相关授权条件应该是怎样
关於第一点, 正面反面意见都有, 不过我没甚麽意见
关於第二点, 我个人的看法是, 和B取得程式时候所获得的授权有关
如果他是在2009-10-01之前就取得GPL授权, 那麽只要他不超过GPL相关规定
他应该还是under GPL
如果他取得的时间已经超过2009-10-01, 取得的也不是GPL授权
那麽就看取得的授权内容而定
如果他在2009-10-01之後取得旧版本宣告为GPL的程式, 这就有可能有争议
不过一般应该还是会认为under GPL
: 这个跟有没有改成商业授权并没有关系。
: cause GPLed code is irrevocable, copyright holder can change its license
: by changing its version, but he cannot deny when beening asked the source
: code of the original GPLed software. cause the GPL is alive. GPL wont
: disappear after copyright holder change his mind.
: this is my opion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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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
而是家住在公司隔壁,而我回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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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201.66
※ 编辑: IBIZA 来自: 60.248.201.66 (09/25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