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ctw (olc.tw)
看板Soft_Job
标题Re: [请益] 我想请问mysql需要权利金吗?
时间Fri Sep 25 15:13:46 2009
※ 引述《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之铭言:
: ※ 引述《olctw (olc.tw)》之铭言:
: : 先从软体使用来说明这件事情,只要你是合法取得 GPL 授权的软体,你就可以依据 GPL
: ^^^^^^^^^^^^^^^^^^^^^^^
: 这就是关键所在
: 谁说mysql一定是GPL授权?
: 有权决定mysql db授权方式的是mysql公司
: 而mysql公司对於mysql db的授权方式分为三种(GPL、Sun's FOSS、Commercial)
: 分别适用不同情境
: 你在不同的情境下, 必须取得相对应的授权
: 你的mysql应该采用何者授权, 并非在你取得时决定
: 而是依据你使用的情境决定
: 当你的使用行为在GPL范围, 你可以在GPL授权下使用mysql db
: 当你的使用行为超过GPL范围, 但还在FOSS范围内, 你可以在FOSS授权下使用mysql db
: 当你的使用行为超过FOSS范围, 你就必须取得Commercial授权
: : 授权散布、修改、散布修改後的版本,不受原始作者授权限制。
我想我已经尽量强调,我的说明聚焦在使用 GPL 授权的 MySQL 版本,这是一般 Linux
套件中所提供的版本,而 MySQL 也有商业版本,但也许重点是,你正在使用的那一个
版本是由谁所提供?
如果是 MySQL 官方网站下载,那麽你必须遵守 MySQL 的原始声名,你才能够合法取得
MySQL 的程式,接着才有可能合法行使 GPL 授权所产生的权力,但是再散布的版本,
也就是我们在一般 Linux 套件中取得的版本,只要我们能够确定取得套件的合法性,
相信就可以依据 GPL 授权合理使用当中的 MySQL
但是需要强调,当你使用这个版本提供服务,而客户因为这个软体使用衍生损失而控诉
於你,你是没有权力转向 MySQL 提出诉讼。
再次说明, MySQL 是个商标,我这里说明的是使用这个名字并且采用 GPL 授权的软体,
我并没有说 MySQL = GPL 授权的软体。
我是针对 GPL 授权条款的说明进行这样的解释,至於代表 MySQL 的律师团接受与否我就
不清楚了,但至少我还没有找到因为这个情形而被有效控诉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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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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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103.49
1F:→ IBIZA:你的第一段还是没搞懂...orz 09/25 15:16
2F:→ IBIZA:重点不在於版本为何由谁提供, 重点在於你的使用方式 09/25 15:16
3F:→ IBIZA:你的使用方式决定你的授权 09/25 15:16
4F:→ IBIZA:同样一份mysql程式, 我今天open source, 那我就是under GPL 09/25 15:18
5F:→ olctw:我想这是文字解释的问题,也许就等判例吧 ;) 09/25 15:18
6F:→ IBIZA:明天我把open source的连结拿掉, 那我就必须取得其他授权 09/25 15:18
7F:→ IBIZA:这不是文字解释的问题 09/25 15:18
8F:→ IBIZA:mysql安装的好好的都没动过, 只是我昨天有给source, 今天不 09/25 15:19
9F:→ IBIZA:给, 我所需的授权就不同, 懂吗? 09/25 15:19
10F:→ IBIZA:并不是你取得的时候符合GPL, 他就永远是GPL 09/25 15:19
11F:推 ledia:推楼上有耐心, 我想 olctw 板友还是多了解点比较好 09/25 15:26
12F:→ ledia: MySQL 不见得会来抓小虾, 等判例不如自己做对的事就好 09/25 15:27
13F:推 appleboy46:之前有开一场 GPL 的课程,olc大有到会场听看看吗 09/25 17:35
14F:→ appleboy46:中研院开的,高雄也有办一场,讲的也都是 MySQL 09/25 17:36
15F:→ summerme:楼上..那场讲的..基本上..还没这一串讨论的深... 09/25 17:58
16F:推 appleboy46:不过那场我听到的跟 IBIZA 兄的想法很接近 09/25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