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g1989 (cheng1989)
看板Soft_Job
标题Re: [讨论] 程式设计师,好吃技术的职业喔!
时间Mon Dec 29 00:18:53 2008
想不到跟大家谈到那个考题, 也能引起这麽大的回响
我先说自己回答的概要...
只记得那个jsp页的code很乱,
所以我说它是model 1架构,
没有MVC是我认为的一大问题, 这样很难维护
再来是页面里的javaScript code的部份,
是和jsp的script code混搭的
以往我看过的js, 有写成js档汇进来的,
也有统一置於html的head区或<body>之前;
再不济也是放在</body>後
像这样把js code和jsp code当成衣服一样走混搭风的,
一下是jsp code, 一下是js code,
程式里不断重覆穿插这种写法
真的看得很吃力!
总之我的回答偏向[维护困难]之类的阐述
但我也知道这程式会搞成这样,
可能也和它是维护前人所留下的东西有关
说不定创造初期就没有MVC这种东西, 才写得这麽乱
显然我的回答不是对方想听的重点冏~
还有它是一个银行内部员工在使用的jsp
只是想强调东西不一定从头到尾都是一人开发的
除了对自己能力要有自信外, 也不能掉以轻心
话虽如此我也觉得除了成对的if-else
应该还有其它更好的写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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