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otoan (不逾越)
看板Soft_Job
标题Re: [讨论] 如果遇上这样的资深工程师
时间Tue Jul 8 00:12:10 2008
※ 引述《yauhh (姚呵呵)》之铭言:
: 看这样子我觉得蛮奇怪,二个是合作专案,并且对方比你资深,
: 你有指挥对方改code的权力吗?
: 说不定,是你太急了,不愿意给对方长一点的时间,
: 又说不定,是你要秀bug给他看的时候,并不在他有空的那个节骨眼.
:
: 只能说既然每个人都有分工,你管好你自己的范围进度步调就好,
: 你愿意热心秀bug,对方应该会感谢你,也会听进去,
: 但是虽然知道有bug,却不代表他必须尽快修正你所指出的bug.
:
: 你根本是搞错权责了.
: 对专案来说,专案成员修bug当然责无旁贷;
: 然而,对方比你资深,你怎麽会以为对方必须对你所指正的bug负责呢?
: 对方当然要修bug,不过即使赶不及修他的bug,他也不对你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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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事情是一回事,管理是另一回事,不要没事就跳进管理者的位置.
: 你自己去问问PM,PM才是真正有权管专案的,
: 如果他不讲话,你应该也没什麽话可以讲.
:
: 不要责人太严,有时仁慈一点比较好.
:
很多细节,在网路上没办法一字一句的讲清楚,
这个专案,如同我之前文中所提过的,我几乎是"不在其位、却谋其职"的感觉,
可能PM不敢或不主动管事?所以最後不只PM、连那位工程师有问题时,
很多时候都会问我建议,所以才会有股我是地下PM的感觉。(并非是我要大家来问我)
而且每个公司、每个team都有自己的行事方式,
在我们team里面,其实资深这件事情,除非当事人自己依仗资深去压人,
否则谁抓到bug,都可以告知对方,请对方修改(当然没限定修改时限)。
而在这案子中事情的轻重缓急,我当然也清楚,我相信对方也很清楚,
因为我们同样都只专注在同一个案子,也排序过各modules的紧急程度,
一旦最紧急的modules出问题,一定要以会造成schedule bottleneck的为主,
(因为我们各自负责的modules,互相依赖的程度很高)
即使是别的资浅工程师告知我负责的有bug,我同样也是得如此做,
这是我们一开始做之前就有的共识,包括修改的末期,可以直接动别人的code。
我也不想细讲,这件事情到最後算默默地解决,因为对方已抽离这个案子,
而事实上,去反应这件事情的也并不只有我。
: 推 tonytsai88:说的没错! 完全同意 07/07 20:47
: 推 andymai:推管理和做事要分开... 07/07 21:00
: 推 yjkuo:你说的没错,但是我觉得跟原po状况不一样 07/07 21:49
: 推 iincho:我一直觉得不让自己的bug影响别人是基本礼节..... 07/07 22:32
: → iincho:很复杂的case当然没话讲, 想/测清楚再commit是必要的... 07/07 22:34
针对前篇讲的,其实我们的code有做unit test的,
但却发生了unit test最大的盲点,因为谁写的code,刚好也是谁写的test case,
所以错误的test case,去执行了错误的module code,刚好得到pass的结果.....Orz
以致於後来,不只是要改code,连test case都要改。
至於cvs,虽然没有使用cvs system,但事实上我们是有做版本控制的,
所以做这个案子的过程中,code的管理并没有发生什麽大问题。
但我也一直觉得每个人该为自己commit的code负责才对,
可是这种事情,不只在我们这种开发中的案子,连在我们public cvs上都会发生,
但似乎很多人没有这种自觉。
另外,这篇有讲到我最大的困扰,就是原本不该我管理的,却变成我被拉出来做决策,
情况更复杂,基本上就是我夹在leader和PM之间、又搞不清楚发生什麽事的情况,
所以後期常常变成是我和PM各自向leader报告schedule。
(我并不认为三人中谁有问题,只是对我来讲资讯不透明,所以感觉很奇妙)
说真的,责任划分可以说的很简单,可以说当初就是这样划分的,
说那bug不关我的事、schedule delay不关我的事,
但是讲归讲,这些细节不见得有人想在乎,案子可以如期出来才是重点(我指对上面)。
就像有时跨部门的合作时,这种问题更严重,
每个部门都只会在抢先推卸责任,没有人在想要怎麽做去解决问题,
结果就让情况越来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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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87.7.130
※ 编辑: makotoan 来自: 218.187.7.130 (07/08 00:13)
1F:推 iincho:呃...这状况绝对有问题, 看起来PM和leader在战... 07/08 06:30
2F:→ iincho:不然一般来说, 你对Project lead负责, 他再对PM负责.. 07/08 06:30
3F:→ iincho:delay的问题leader要盖括承受, 不过我知道蛮多公司的做法 07/08 06:32
4F:→ iincho:是PM直接access最底下RD, 这会变成leader只是谘询性质 07/08 06:32
5F:→ iincho:这要造成很多project leader是有权无责....嗯..... 07/08 06:33
6F:推 iincho: 会 07/08 06:35
7F:推 yauhh:很抱歉在前一篇涉入太多;但我意思是指,如果案子有一个月可以 07/08 20:46
8F:→ yauhh:做,就不必将修正错误的容忍期限缩短,因为认知可能不同 07/08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