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dbc (布叽动)
看板Soft_Job
标题Re: [请益] 写程式留一手会被公司告吗??
时间Sat Dec 29 10:39:33 2007
: 当初做了很多注解 现在全都砍掉 放入一大堆假注解
: 这个系统用到的LIB DLL 都掌握在我手中
我认识一些宅大实验室出来的, 还不赖
以他们的能力来定义新接手人的话 。
我想 "冷门" 或 "做不到" 意思是指 : domain know how 吧
光会 coding or tool 就很容易找人了, 大家都知道的..
= =||| 所以常会有我这有一批 工程师 好便宜的...这种话。
我自己是 小主管
我从不亏待与我配合的人, 我也相信
相对实力的人应付给相对的薪水
相对工作量的人要付给相对的费用
是最节省专案成本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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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事, 我觉得 如果 KNOWHOW 是你个人踹出来的
我对移除注解或留一手觉得 OK
( 你第一篇文, 我就推文请你放手做了 )
但是我个人认为,
1.放假注解很不好,也很笨。因为一比对就捉包了
人家也没有差到, 有注解了还推论不出真与假。
2.DLL 的source 要不要 OPEN 看你怎麽跟人家谈的
可是故意把本来做好的东西, 局部验收测过 OK 的部分
搞成效率很差人就走了。
还蛮没道德的, 也蛮笨的。
因为效率变差了, 人家不一定会知道是你的问题还是新人的问题
你留下来的 DLL 就是效率变差了...
( 特别是没有SOURCE , 不是你还有谁 ??)
现在的人才也还没到说,你用了哪些 LIB DLL 无法追出清单来的..
另外, 由另一角度来说 :
如果效率变差了, 你又留下 SOURCE 。很不巧新人乱踹
改善了。那你之前的成就会很快被新人盖过去
不管新人是否有进一步再做专案下去的能力....
当下你已经在人家心中失去了价值
你可以留一手 , 我 100% 赞成。但请做得漂亮一点。
其他的大家 (资方 or 主管/劳方 or 下属) 各凭本事 各显神通
我认为前几篇提到 : 新接手的人能力够, 会采重写的策略,
是最後可能发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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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9.7.133
1F:→ odbc: 靠夭, 我引用的那一篇原 PO 笨Q4 删了。我这篇还要留吗 ?? 12/29 10:41
2F:→ odbc:前面那 2 句是最原始的原PO 说的.. = = 12/29 10:44
※ 编辑: odbc 来自: 60.249.7.133 (12/29 10:52)
3F:推 gigiboy123:看完之性文章之後突然来个靠夭真是感想都没了XD 12/29 12:16
4F:→ gigiboy123: 知 12/29 12:17
5F:推 benqe04:不好意思 为了让自己走的顺利 还是把原文删了 12/29 23:04
6F:推 meltice:不知道网路上一堆高手写opensource程式有没有留一手 01/01 12:31
7F:→ asoedarren:留一手干嘛还open source 01/01 12:57
8F:推 ahfai:假注解真的有点笨,都写code了,注解再假还是会被发现。 01/03 00:39
9F:推 VincentKey:推推推!!! 01/19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