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icheong (睡魔)
看板Soft_Job
标题Re: [讨论] 外包的软体合约通常有具体的需求规范吗?
时间Sat Oct 13 22:34:13 2007
※ 引述《ggg12345 (ggg)》之铭言:
: 应该是采用很简单的方法, coder 只是按 pseudo code 编成正确的程式,
: 基本方块会有多层的人做程式流程与文件的 review. 而不是一人全包.
: 在思惟的方向上, 台湾一向怕参与的人手太多, 是少用人的思惟. 印度不
: 怕用人, 只要分成够多的模组方块, 加派人手就能快速兜出方块, 改功能
: 需求就是另兜一套新的方块代替就可以了. 所以他们可能就是细部分工,
: 人海战术, 小团队负责小方块, 大方向就是靠买方送来的规格再切割.
因此这样的团队只能做出「量产品质」的东西.
你不知道模组间的关系, 就不能完善的做出test case. 而且遇到跨模组
的bug (由其是side effect类型的) 就不要指望有人可以帮你抓出来了.
反正大家都不知道其他人在写甚麽, 为甚麽要这样写...
而且就你说的也和作者就的不相同. 作者说的是「每一个人都只是一个
零件, 可以随时替换」的情况. 你说的这些, 割pseudo code的人就不可以
随便替换了, 否则分工的切割点很大机会出问题. (对scope的理解不同)
印度不怕用人, 为的是薪资水平低. 我们请一个PG的价钱可能就够
他们请三个coder(请容许我用coder这种不太礼貌的称呼. 这样不会
思想的工作如果说是PG的话我认为是对PG这称谓的一种侮辱. 照这文章
的描述他们充其量只是人型的, 像MS Access的App. Generator的
「程式码产生器」罢了)了. 印度外的, 生活指数比印度高的地方
你认为照样套用可行吗?
印度人一般的印象是受压性强, 上面的人怎样压逼/压榨也不会出大问题. 如果
不理会文化特质上的差异而套用到华人社会的话, 不想出问题也难.
这篇文章的其他地方就不说了...
: 底下是另外的一篇报导.
: 2005-03-10 http://www.enet.com.cn/article/2005/0310/A20050310396963.shtml
: 印度软件水平和中国的程序员
不. 这是同一篇的不同分页罢. 先前说的逻辑谬误有一部份就在这里.
说实在的, 我本身对这种「物化」人的论调的文章/思路十分反感.
一边看一边觉得恶心. 这篇文章的其他部份也就不参予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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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52.192.166
1F:推 adm123:嗯,印度的SI也差不多,全部的SI都一个样。 10/13 22:51
2F:推 ggg12345:可阿三的SI们是高兴的,其他的就不是那样了.资本家跟周处 10/14 02:01
3F:→ ggg12345:是同一类的,看是拳头往那摆,谁因之得了好处. 10/14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