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LuLu (小鲁)
看板Sijhih
标题Re: [问题] 关於停车缴费
时间Wed Jul 2 00:24:30 2008
汐止市公所的回覆:
回覆内容:
有关台端反映路边停车收费单无法至超商缴费乙案,说明如后:
一、有关本府与百清公司契约之终止争议,目前已委请律师处理中。
二、另有关停车缴费部分基於使用者付费原则下,驾驶人於停车翌日起15日缴费期限内,
可登入「台北县政府交通局」网站
(网址:
http://www.traffic.tpc.gov.tw/_file/1559/SG/25987/D.html)自行上网列
印补缴通知单,并於期限内至全国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等超商及台油北区直营
加油站缴费,另逾期未缴停车费,本局将寄发二次书面催缴通知单,第一次平信补缴通知
单与第二次双挂号补缴通知单,请民众於催缴通知单规定期限内至全国统一、全家、
莱尔富、来来OK等超商及台油北区直营加油站缴费即可,并不会受到处罚,
另已至百清公司缴费单据,请台端保留收据或发票,以利後续办理。
三、感谢台端来函,谨致谢忱。 承办
机关:台北县交通局停车营运科 联络电话:02-29603456转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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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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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mallsamsam:知道了XD 220.130.73.237 07/02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