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Chen (Ming)
看板Shu-Lin
标题[其他] 树林运动中心泳池偷鞋子
时间Tue Jul 7 13:03:35 2020
事发时间:2020/07/06 20:54 (监视器画面显示的时间)
地点:树林国民运动中心游泳池
就在昨晚,本人的夹脚拖 (黑底 人字部位为白色) 被偷了!
经询问柜台,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为了遏止这种事情再发生
所以当下就决定报警处理
https://i.imgur.com/PepPygf.jpg
而後随着两位员警及运动中心人员前往机房调阅监视器
拜科技所赐,这位耳朵疑似配戴蓝芽耳机,身穿黑色短T,年纪约为20~30几岁的小兄弟
从在放鞋区东看西看到离开运动中心,还在大门口外检查了一下左右脚的鞋底
(这里要说:我没踩过狗屎)
之後骑了Youbike在中正路左转,这些画面都被拍得清清楚楚!!!
员警告知我,不管是不是穿错,窃盗都已经成立,半年内都可以提告
虽然本人记得窃盗属於公诉罪而非告诉乃论?
不管如何,即使这双鞋价值不高,这种偷窃行为令人极度反感
不用等到半年,今晚八点承办员警上班就会去追踪案件进度,如果能提告就会提告
在此,我要谢谢两位员警及运动中心人员,深怕耽误了你们的下班时间
也非常感谢运动中心先借了我一双拖鞋,让我不用光着脚回家
「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从今往後大家都能有个安全放心的运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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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ingChen (1.161.58.247 台湾), 07/07/2020 13:06:41
1F:推 Hebesandy : 推推 不管偷什麽都是不应该的! 希望警察快点抓到人 07/07 13:12
2F:推 hank1125 : 告起来~ 07/07 13:35
3F:推 tw2000 : 吉他 07/07 14:06
4F:推 dor : 6/25我婆婆带我女儿去那游泳,小孩泳镜也被偷了... 07/07 14:14
5F:→ dor : 明明泳镜跟泳圈放在一起,之後只剩下泳圈~"~ 07/07 14:15
6F:推 jameswen : 推~这一定要吉,拖鞋也要干... 07/07 14:23
7F:推 Domtoretto : 送啦 07/07 14:32
8F:推 python3 : 莲篷头也被偷过 07/07 14:37
9F:嘘 start9963 : 公诉罪是?非告诉乃论好吗 07/07 15:44
10F:推 HunterKiller: 公诉跟非告诉乃论不是一样吗 07/07 16:18
11F:推 karta1363946: 不太一样 一个是谁起诉的概念 一个是被害人需不需要 07/07 17:13
12F:→ karta1363946: 提出告诉 07/07 17:13
13F:推 willieqoo : 一样吧… 07/07 18:20
14F:推 sam210169 : 可以 07/07 18:42
15F:→ sam210169 : 怎样才算残忍推 07/07 18:42
16F:推 ful3m681 : 竟然会有人偷拖鞋!扯 07/07 18:52
17F:推 NotoriousLok: 因为偷拖鞋有前科蛮好笑的 支持提告 07/07 19:14
18F:推 cu0920 : 都不怕偷到的鞋子主人有香港脚吗(大误 07/07 19:17
19F:推 final9711 : 其实法律上没有公诉罪这个词 应该是媒体自创的 07/07 19:20
20F:推 iverson7761 : 偷泳镜偷拖鞋....@@ 07/07 20:45
21F:→ MingChen : 谢谢大家,刚才已经去派出所正式提告,做完笔录 07/07 20:56
22F:→ MingChen : 希望之後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 07/07 20:56
23F:→ DOMOKISS : 补充一下。公诉、非告诉乃论,不同。用法也不一样! 07/07 21:55
24F:推 DDI : 告的好 别撤告 07/07 22:42
25F:推 bulank : 窃盗属於 公诉罪 X 窃盗属於 告诉乃论 O 07/07 22:45
26F:推 kevin19528 : 置板凳!告下去拉一双鞋也要偷,跟偷雨伞的一样可 07/07 22:50
27F:→ kevin19528 : 怜 07/07 22:50
28F:推 racoon151 : 这跟雨伞被拿一样。不要姑息! 07/07 23:00
29F:推 jerry0615 : 告的好,支持 07/07 23:24
30F:推 ppzz : youbike 一查就抓到了,绩效入手 07/08 03:10
31F:推 voosh : 推! 07/08 11:34
32F:推 JoPaiCho : 最近也常去 拖鞋我都摆最上面 07/08 12:29
33F:推 zz8142 : 马的 我也被干走过,他拿了双室内拖给我穿回家 07/08 13:35
34F:推 horstyle0411: 吉他先 07/08 17:41
35F:推 nculeon2 : 做坏事就是要惩罚,告他很正常 07/08 19:55
36F:推 darbyjoun : 也太多人被干鞋子 07/09 00:33
37F:推 sunnyboy7543: 心态正确,不是物品价值而是行爲不可取。 07/10 01:30
38F:推 Ryuji : 监视器画面列印公告在入口处昭告天下 07/11 09:03
39F:→ Ryuji : 死小孩敢再来偷鞋?干走打死! 07/11 09:03
40F:推 thailand : 公诉对应的是自诉,告诉乃论对应的是非告诉乃论。 07/11 12:46
41F:→ thailand : 完全不同的概念。窃盗罪是非告诉乃论之罪 07/11 12:46
42F:推 cincia : 十楼......他是说”而非“告诉乃论 07/19 19:24
43F:→ cincia : 呃 原来是在回应推文不是原po 眼残别理我 07/19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