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o79113 (培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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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投票日上班只能补休,如何检举
时间Wed Jan 20 20:01:50 2016
※ 引述《hankleu9103 (一‧瞬‧千‧击)》之铭言:
: 小弟是宝雅正职门市
: 投票日是上晚班,全天都算加班
: 本来想早上投完票晚上再去上班领加班费
: 结果稍早得知总公司只愿意给补休
: 我记得关於投票日加班劳基法有规定
: 雇主不能片面帮员工决定加班费或补休
: 自己权益自己顾,想要向劳工局投诉
: 请问我该注意哪些东西?该准备什麽东西?投诉有时限吗?今天以後投诉还来得及吗?
: 第一次鼓起勇气跟资方对干,还请各位指点
以下是中市劳工局的关於此疑问的回覆:
(省略引用法条)
105年1月16日选举日当日应给予劳方放假1日,
如徵得劳方同意该日出勤者,
雇主应加给该工作时间之工资,
且不得阻碍劳工行使投票权;
另该日如以劳工实际出勤时间换算补休时数者,
因法未明文禁止,
得由劳雇双方自行协商。
结论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补休代替双倍日薪,
但劳资要事先沟通,
我自己的总公司是有事先公告说有开劳资会议,
决议用补休替代双倍日薪,
只是劳是谁?资是谁?
基层前线员工无可得知......
所以媒体当初下标"双倍薪 不得补休",
我们城市的劳工局是完全打脸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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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vid520b: 平行世界,都以公务员为范本 01/22 08:20
2F:推 panysu: 哪里有沟通的空间...主管直接就要求以补休代替了 01/23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