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smic (いつもひとり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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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请问这样的规定有违劳基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吗?
时间Wed Feb 23 22:30:52 2011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目前在此公司担任PART TIME计时工
因为公司改制所以有机会要变正职人员
但就因为公司改制
今日开会
公司新主管准备草拟新的员工守则
但看完後觉得有些地方怪怪的
如下所示
一.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凡迟到一次扣10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
扣半个月基本工资,八次停发当月工资,
十次(含)以上调降工资.迟到早退半小时作旷职处理.
二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职处理.
旷职按三倍扣除当月工资.
请问各位这2点算合理吗? 有违劳基法或其他相关法令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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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77.63
1F:→ zerosk:虽然说只要不违反罚不到的话就都很合理 02/23 23:21
2F:→ zerosk:但想也知道对公司合理而已 02/23 23:21
3F:推 BloodyRed:是不合理 但是遵守并不困难吧 都是基本的注意事项而已 02/23 23:44
4F:→ BloodyRed: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职 很基本啊 02/23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