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home (谜一样的瞌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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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网咖的工作
时间Mon Sep 14 10:41:22 2009
话说 今天刚去面试大夜班的网咖
高雄的工作不好找阿 冏 (本身是工管..有2年的仓管经验)
不过询问了一下 话说 时间不定 大概是晚11点~早7点半
或是 晚12点到8点半
由於是新开的门市 所以上班的时间会不一定
要视营运状况!!
不过谈到薪资时 他说 基本工资是95 不过前45天为试用期
所以为基本工资17280 =0=!! 月休4天排班 45天後才有劳健保
我就很好奇的在问了一下 那早班的薪资呢
跟我说试用期早班晚班大夜班都一样.....
算了一下 95*8.5*26=19720
这样他算是违反劳基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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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5.4.125
1F:推 homend:上班当天就应有劳健保,基本工资95/时 09/14 16:02
2F:→ homend:双周基本工时84小时,超过算加班(这条文不确定) 09/14 16:04
3F:推 austin06:早夜薪资一样? 17280? 休四天? 别去....... 09/15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