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看板Salary
标题Re: [问题] 性骚扰的定义?
时间Fri Feb 17 12:29:47 2023
※ 引述《fishooxx (◆<........)》之铭言:
: 最近公司发生一件事
: 有人在FB 靠北×× 昵名抱怨某人
: (指定哪组,没指定名字),说乱抱越南外籍,外籍觉得不舒服,但不知如何申诉,下次再看到会帮她提报上级等....
: 公司马上约谈所有该组的越南,一一询问是否有人受委屈,并在隔天抓到嫌疑犯并当场强制离职。
: 说公司有找到监视器画面,但保护受害人,所以不给当事人看。当事人一头雾水想说到底何时何地抱了某人?总之,当下不签不给离开,并说不签到时告上法院就难看了之类的情况下签了离职。
: (有提示监视器的地点,是办公室门囗,当时下班时间,人正多的时候)
: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当事人人缘55波,有一大群朋友,但也有讨厌他的人,但所有外籍都感到错愕!後来疑似被抱的人也浮现出来,只是该越南同事觉得不可思议,她从来没有说她被抱或觉得不舒服,只是他们是好朋友在打闹,可能有抱或搂的动作被其他人看到,然後就被po文。
: 而且後来才知道该越南同事被单独聊3次,囗气强硬的问为何不说你被抱,是害怕还是怎样,并叫她改囗,说若说谎的话就不能在台湾工作了。(越南同事依然说她觉得没什麽)
: 打了很多,我想问的是,就我知道性骚扰的定义是当事人觉得不舒服,不管言语或肢体,可以这样旁观者看就觉得当事人被性骚了吗?
: (被离职後,越南同事还有打 line 男生聊跟解释)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Realme RMX3370.
性别工作平等法
第 12 条 第 1 项
本法所称性骚扰,谓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雇者於执行职务时,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别歧视之言词或行为,对其
造成敌意性、胁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环境,致侵犯或干扰其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或影响其
工作表现。
二、雇主对受雇者或求职者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别歧视之言词或行为
,作为劳务契约成立、存续、变更或分发、配置、报酬、考绩、陞迁、降调、奖惩等之交
换条件。
第 13 条 第 2 项
雇主於知悉前条性骚扰之情形时,应采取立即有效之纠正及补救措施。
第 28 条
受雇者或求职者因雇主违反第十三条第二项之义务,受有损害者,雇主应负赔偿责任。
"知悉前条性骚扰之情形" 并非等到查证确认真有此事
而是指"知道"有这件事 不论是否为真
当下就要立刻做出有效处置 如分开工作 避免接触
但台湾有台湾的玩法
所以有些公司会偷懒 直接资遣当事人一方
就会衍生问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28.223.15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alary/M.1676608190.A.43D.html
1F:推 fishooxx: 所以公司就算知道此事没有先做预防或告知甚至是警告,就 02/18 02:49
2F:→ fishooxx: 直接请对方离职是有什麽申诉的管道吗? 02/18 02:49
3F:推 HOLAHOJIAN: 打官司复职啊 02/18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