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ella (怎麽睡也睡不饱)
看板Salary
标题Re: [问题] 公司强迫离职但不愿意资遣
时间Tue May 5 10:29:00 2015
※ 引述《allenella (怎麽睡也睡不饱)》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任职在"与台湾最有良心的食品公司" 同音的新加坡商
: 从事业务的工作
: 服务年资将於今年六月届满三年
: 因今年业绩落後
: 在本月公司给了一张公文
: 内容大概是这样说的
: 聘雇函中第四条提到: 若每月销售未达X台
: 且连续三个月未达X台
: 公司有权不经预告终止聘雇关系
: 今公司愿再给你一次机会并以此通知函为告知
: 若104年4月销售未达X+2台,本公司将於104年4月30与您终止聘雇关系,特此通知。
: ------
: 目前状况大概是这样子
: 公司他们不愿意资遣
: 他们倾向将你调动到洗车部门或者其他使用劳力的工作
: 然後调动後的距离应该从原本的25公里 变成接近40公里
: 请问这样是否能使用调动五原则呢?
: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工作场所及应从事之工作有关事
: 项应於劳动契约中由劳资双方自行约定,故其变更亦应由双方自行商议决
: 定。如雇主确有调动劳工工工作必要,应依下列原则办理:
: (一) 基於企业经营上所必需;
: (二) 不得违反劳动契约;
: (三) 对劳工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之变更;
: (四) 调动後工作与原有工作性质为其体能及技术所可胜任;
: (五) 调动工作地点过远,雇主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 倘若我无法接受调动,公司又不愿意资遣
: 下一步该怎麽做呢?
事情後续
昨天中午公司约谈我
拿了一张 (管理部通知)人事异动- ( 生效日 : 5月5日 )
XX所销售顾问-【调任】OO厂服务专员,自 2015年5月5日生效,特此通知。
当下我就提出了调动五原则
1.我原本是从事销售的,现在要把我调到後勤服务这边
跟我原本的性质差异过大。
2.上班距离增加太多,我无法接受。
公司回应:
1.不会呀,後勤服务也是要推广产品给客人,怎麽会跟你当初的销售差太多呢?
2.这部份我们可以协商看要怎麽补贴给你啊
3.我们这次调整还把你的职等给往上调,从最基层的S4往上调整到S3等级了
我当下拒绝他们的调动职务了,并且当下要求他们遣散我
但是他们否决了我的意思,说人事命令已经发布
你明天没有到新单位报到
三天後我们就算你旷职三天
直接退掉你的劳健保
要去劳工局申诉,我们会请公司的法务去跟你处理
今天我是用我的特休在休假
请教一下我现在该怎麽处理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4.14.15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alary/M.1430792943.A.8C7.html
1F:→ cosphi: 你可以打电话去劳工局问看看,要怎麽做! 05/05 11:26
2F:推 f1234518456: 上劳工局申诉 05/05 11:49
3F:推 hidog: 职务调动是违法的 你可以拒绝 (但是也会因此被资遣) 05/05 13:46
4F:→ uuilee: 他就是想资遣阿 可是公司 贱招调远 调不任适任工作 来逼 05/05 20:20
5F:→ uuilee: 旷职 及自己辞职 省遣散费 三年 1.5月太省了吧 05/05 20:22
已经在2014/5/5 14:30去新北市政府劳工局申诉
承办人员吴先生跟我说:
请我写存证信函给公司
内容是写说"因新工作个人专业程度无法胜任,根据劳基法第十四条第六款,本人与公司
终止雇用关系"
就不会被以旷职来处置了
也就是说我在周五之前必须要把存证信函给寄出
※ 编辑: allenella (114.24.14.156), 05/05/2015 22:18:52
6F:→ SchWhy: 这样写是自请离职吗? 05/06 15:54
7F:推 ssdog: 这样算非自愿离职啦!恭喜! 05/07 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