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ute (saute)
看板SYSOP
标题Re: [问题]小组长 权力转移至分身ID 之行为是否正当?
时间Tue Feb 21 10:32:29 2006
生活娱乐馆组规明定
小组长必须 上站次数X00次 文章篇数X00次
X都大於1。
※ 引述《rignes ()》之铭言:
: 目前未限定小组长的资格喔
: 所以阿猫阿狗有权就是拳
: 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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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要我来这里,谁也挡不住。
上帝若与我同在,我将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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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3.18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