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kfrank (七七八八不要九)
看板SW_Job
标题[请益] 对於回捐的两三事
时间Tue Apr 14 23:27:09 2015
各位前辈大家好,
对於上一篇有关讨论「社工如何避免被迫回捐薪资」之文章,
想请问的是推文下面版大 有提到回捐是违反公益劝募条例第十四条,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50138&FLNO=14 )
想询问的是:
1.劝募行为泛指任何捐款行为吗?
2.还是单位需持有劝募许可,才符合吗?
3.对於回捐之事项,是否有明确的法条因应呢? (或懒人包XD)
因为即将要去战斗了,希望能有人可以支持我XD
单位除了少发年终之外(一半不到),还要求回捐!!
说什麽共体时艰,知足常乐,怎麽不去吃....(冷静)
感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0.176.21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W_Job/M.1429025232.A.C7A.html
1F:推 douwei: 加油!!可以怎麽支持你呢? 04/15 00:04
2F:推 qiute: 推 04/15 00:27
3F:→ milkfrank: 版大及各位谢谢,就是上面的问题不清楚,不知道是否有法 04/15 00:30
4F:→ milkfrank: 条可以应付回捐这块.第14条指的是回捐吗?还是其他面向? 04/15 00:36
5F:→ aglovesu: 劝募是指有主动募款的动作,一般捐款、公开帐号不算唷! 04/15 07:54
6F:嘘 rabbit1951: 这麽不合理的机构,你为什麽还要去做?可以不要做啊! 04/15 08:46
7F:推 melonlon: 别这样 人家已经知道不合理要去反抗了 04/15 10:29
8F:→ milkfrank: 小弟已经离职罗! 04/15 11:29
9F:→ rabbit1951: 你觉得自己权益受损或对方违法,可以直接上法院提告啊 04/15 11:34
10F:→ rabbit1951: 不然你可以找律师谘询後直接向法院提告也行. 04/15 11:35
11F:→ rabbit1951: 你如果想跟这种烂机构打官司,我100%支持你! 04/15 11:37
12F:→ milkfrank: 会先尝试跟各局处反映,但我很怕被摸头.. 04/16 08:20
13F:→ yabaso: 怎麽支持你!!! 04/16 08:47
14F:→ rabbit1951: 那我看你还是先找下一份工作餬口比较快! 04/16 10:17
15F:→ rabbit1951: 你到底在怕什麽!?要开战就要战斗到底! 04/16 10:18
16F:推 lanceyeh: 在哪个县市呢?找当地的公会或是工会讨论看看吧!如果我 04/16 21:10
17F:→ lanceyeh: 是积极的理事长,即使不愿意跟对方单位撕破脸,代表社工 04/16 21:10
18F:→ lanceyeh: 团体去单位沟通关切也是可行的做法,可以询问一下之前高 04/16 21:10
19F:→ lanceyeh: 雄小草事件的当事人处理的经验,或许对你有帮助,加油 04/16 21:10
20F:→ milkfrank: 礼拜三後会给大家懒人包的。 04/20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