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arjason (乱我心者)
看板SW_Job
标题Re: [问题]毒瘾vs精神病的 就医问题
时间Sun Sep 5 16:41:43 2010
我觉得你很惨,大家把事情推来推去,最後由热心的你做了其他人该做的事
难怪你会生气
1. 首先,不管是不是精神病引起的,"社区暴力行为"的第一线处理责任必定是警消,
绝对不该是你。就算不是现行犯,警察也有责任介入。
警察职权行使法
第 19 条 警察对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为管束:
一、疯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护其生命、身体之危险,或预防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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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之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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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图自杀,非管束不能救护其生命。
三、暴行或斗殴,非管束不能预防其伤害。
四、其他认为必须救护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护或不能预
防危害。
警察为前项管束,应於危险或危害结束时终止管束,管束时间最长不得逾
二十四小时;并应即时以适当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属或其他关系人,或适
^^^^^^^^^^^^^^^^^^^^^^^^^^^^^^^^^^^^^^^^^^^^^^^^^^
当之机关 (构) 或人员保护。
^^^^^^^^^^^^^^^^^^^^^^^^ 请警察摸着良心想想,"丢给医院社工处理"适当吗?
精神卫生法
第 32 条 警察机关或消防机关於执行职务时,发现病人或有第三条第一款所定状态
之人有伤害他人或自己或有伤害之虞者,应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并视需要
^^^^ 指不必以发生为必要,可能发生即可...
要求协助处理或共同处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即护送前往就近适当医
^^^^^^^^^^^^^^^^^^^^^^
疗机构就医。
^^^^^^^^^^
请注意是"之虞",并没有规定"现行犯"警消才能处理。而且应该是他们送个案到医院
急诊或门诊,交给急门诊的专科医师评估。
贵院顶多只是协助,不是主责单位,"护送"与"评估要不要护送"是警消的责任。
你被凹了!
2. 判断精神症状、诊断、病因的人,应该是专科医师而不是你,你真的被凹很大...
你对精神病理学、精神诊断学、司法精神医学感兴趣当然很好,
但是由你一个医院社工来评估精神病患的病情,真的是千不该万不该
3. 卫生局应该有通报公卫护士吧?社区的公卫护士在干嘛?
卫教家属、对高风险个案作个案管理应该是公卫护士该做的吧?
为什麽这些事情要轮到你作?
4. 强制尿检是警察的权力,自愿定量尿检医院也可以作,也有法律效力,
但是一般要自费,病人不是笨蛋,如果真的有吸毒,几乎不可能会自愿做的。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第三十三条(特定人员及采验尿液实施办法)
为防制毒品泛滥,主管机关对於所属或监督之"特定人员"於必要时,得要求其接受采验
尿液,受要求之人不得拒绝;拒绝接受采验者,并得拘束其身体行之。
特定人员尿液采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修正附表
"特定人员"之范围:
3、有事实足认为有施用毒品嫌疑者。
结论:强制尿检的主责机关是社区警察 (所以不是由你来判断该不该作!!!)
5. 录影小心触法:
第 24 条 未经病人同意者,不得对病人录音、录影或摄影,并不得报导其姓名或住
(居)所;於严重病人,应经其保护人同意。
你会生气是很合理的,因为你一个人干了警察、公卫护士、专科医师该做的事
而且没有好的结果就算了,还没有人感谢你,你当然要生气!!
你可能觉得强制住院很糟,精神卫生法太过粗糙,对,没错,但你可知道
这些法条可以避免你被凹到累死吗?
还是多多读一下警察职权行使法以及精神卫生法吧!!!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社区警消应该负最大责任,
家属确实应该卫教(这点你做得很好,虽然这是公卫护士应该做的...囧)
而医院社工则不该被凹处理这些事。
这就是前面有人提到的,你的界线真的要注意...
※ 引述《fk1012 (爱需要适当距离G@KAO)》之铭言:
: 这是今天发生的状况,先来小抱怨一下, 在问问题
: 个案为三十多岁男子,会殴打妻子(越南外配), 因而申请家暴令
: 被害人有家暴社工处理,加害人由卫生局 心卫中心厘清是否得强制就医
你自己都说该由卫生局、心卫中心主责了,你还介入...这....
: 加害人出现症状如下:
: 关系妄想:怀疑妻子与人通奸 ,常拳脚加怒骂, 甚至叉住脖子, 差点致死
: 但隔天竟然忘记打老婆,坚决否认自己会这样
: 晚上睡不着 ,喜欢喝酒, 常对街咆哮, 说自己老婆与人通奸
: 以上听来,似乎是 妄想型搂, 未确诊, 故 需要我去评估是否启动强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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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句话就生气,你被凹了啦!
不管是 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还是 药酒瘾相关精神病,总之,
判断这个根本就不该是你要做的事情! 判断该不该送贵院也不是你应该做的!
(就算他是你们居家个案,也该由医护人员决定)
你是医院社工,不是医护专业人员,也不是警消!!
你要做的事情,其实只有你的ps1...
我还会考虑再打一通电话给社区公卫护士,这麽明显的精神问题,这麽无力的家属,
连卫生局都知道了,整个危机介入的过程他却都还没有出现,实在是太天兵了!
: 但 你们看出我描述症状有何不同吗 ...他会忘记自己的行为!!
: 我当下联想: 是否在吸毒???? 直接问家属, 请据实以答, 我才有足够讯息帮他们
: 是的!他在吸安,可能症状严重的这几天是, 安加酒精, 才会这样
: 那要是非精神病引起的问题, 就该回归到 警政 去处理
: 但家属说,早已报警过, 但警方说, 得有当下的行为或 证据, 否则 也无法可为
: 这就是我要问的问题,真的是这样吗? 还是 有其他方法? 可验是否吸毒?
: 要是 确定吸毒, 後续流程会怎样?
: 这时我可以就让 警方接手吗 ??? 後续追踪就好
: ps1後来请家属 与邻居沟通 有异常行为 立即请警方处理
: 2今天南部热死拉 害我快中暑了 中暑有算职业伤害吗?
: 气的要命 ,很上火! 这也可以算职业伤害吗 ?@@
请你多喝水,多休息,
精神科社工的时间很宝贵,要把时间花在有果效的事情上。
祝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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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56.3.60
※ 编辑: tearjason 来自: 117.56.3.60 (09/05 16:47)
1F:推 fk1012:谢拉 真的是获益良多 09/05 16:46
2F:推 fk1012:还有,我是访视员 卫生局督导打来 我就得去 但就很无力 09/05 16:49
3F:推 avalon1:访视员的工作内容是什麽? 09/05 16:55
4F:推 ufjk:婀,怎感觉T大比原PO生气~别气,别气....他不是医务社工呀 09/05 17:37
5F:→ ufjk:这是关访员的工作呀~只是正如T大所言,还是有一些资源可以用 09/05 17:38
6F:推 yangrosa:这不禁让我想到有次我跟公卫护士一起访精神病案母! 09/05 17:40
7F:→ yangrosa:我问护士说案母是否怀孕?要不要检查一下? 09/05 17:41
8F:→ yangrosa:公卫护士竟然回问我:{不知道耶!那你评估他有怀孕吗?} 09/05 17:41
9F:→ yangrosa:害我一整怀疑社工真的需要万能啊! 09/05 17:42
10F:→ tearjason:哈哈 我是精神科医师,常看社工被凹啦~~~没事没事~~~ 09/05 17:45
11F:→ tearjason:social worker常有人误认为是super woman呀.... 09/05 17:45
12F:→ tearjason:观访员有没有法源依据呀?一整个觉得这个职位会被abuse 09/05 17:49
13F:推 avalon1:对啊,工作的法源为何,工作项目为何? 09/05 18:35
14F:→ fk1012:访员喔 就精神卫生法吧 就精障在社区时 去访视他 主要让他 09/05 19:26
15F:→ fk1012:规则就医 影响他症状的 要帮他排除 就连结一堆资源 09/05 19:29
16F:→ fk1012:最麻烦就是这种疑似精神症状 公卫打来要我们协助就医 一些 09/05 19:30
17F:→ fk1012:模糊地带 你说不做嘛..心里也过意不去 对精神症状不够清楚 09/05 19:31
18F:→ fk1012:很不好意思喔 对工作分配..说实在的 连上头过都会扩大我们 09/05 19:32
19F:→ fk1012:的工作范围:精障游民 毒瘾 酒瘾 老年失智都转来 .要我们想 09/05 19:35
20F:→ fk1012:办法让他们规则就医,这是否是我工作正常现象??我只能说习惯 09/05 19:36
21F:→ fk1012:了,往好处想 每个领域都会碰到 经验值累积的快 09/05 19:37
22F:推 avalon1:精神卫生法里面,没有访视员这个编制吧 09/06 20:56
23F:推 bod58812010:...其实如果我没记错...并无法源依据 09/07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