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feet (She's My 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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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儿少受虐不报拟罚 村里长骂声起
时间Wed Oct 14 13:42:57 2009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铭言:
: 牵扯到的东西很多,社区工作反而是又新又小的部分
确实要扯到很多东西
: 讲难听一点,要不是某任总统突然说要砸钱搞社区,村里长哪会搞这玩意....
: 不觉得社区这词用台语念很没气口吗XD
: 社区通报这概念是完全从国外进来的,以前台湾号称法不入家门,美国是连路人甲
: 经过看到都可以通报说我从窗户看进去某人在打小孩,或是只看到小孩单独在房子里
: 实务上闹了很多笑话,不过也的确挖掘出一些案子出来,不过这是非义务性质的
: 好今天要规范村里长有通报义务,有品质的法规就应该要有相对应的资格或权力
: 在资格上村里长大概跟路人甲差不多,村里长有什麽介入的权力?至少目前手边的
: 资料是没有。社工是有那个资格跟介入的权力,不过我们平常不会有时间大门开开
台湾整个社工体制都是抄袭国外的,而且都只抄一半,
其他的体制也差不了多少,这应该不是新闻
台湾现在路人甲乙丙丁阿姨的妈妈的大姊的儿子的媳妇也都可以通报
我打一一三的时候 确实是听到声音 就算找不到确切的声音来源 也打一一三
介入跟通报是不一样的,非为家暴为主的社工也不太碰家暴阿
社区是家暴的一级预防,除了任何人发现家暴,其实都应该要帮忙通报外,
里长也都应该要列入通报责任
为什麽?
因为现在列入通报责任的这麽多人中,独缺住在你家附近的村里长,
而村里长其实非常了解地方状况(不认真的村里长跟干事例外)
眼线也最多(婆婆妈妈、社区巡守队、一大堆志工...)
而且拥有最多社区资源(里长可申请的经费、认识的人脉等等)
我看不出把村里长列入通报责任的缺点
(至於为什麽发现家暴就应该要通报,请参考郑丽珍的家暴研究,
因为不确定该研究是否已公开,所以不便引用,主要是家暴不通报的再发生率)
社工发现家暴,不是因为居民门开大大的被社工发现
而是好心的左右邻居亲戚朋友、.....和可怜的当事人自己通报的
到社工这边,通常已经到二级或三级处理。
如果要做到一级预防,一定要用社区的方式,
但是在社区做一级预防,并不是任何外来的社工进入就可以做到,
一定要利用并建立当地的资源体系,才能扎根,才能长远
另外,目前大部分的家暴如果出事,一定都是怪社工,
但社工又不是整天处理他一个案子,也不是住在他家附近,
既没办法随时注意,出事後也不见得能最快到现场,
若村里长或干事能够加入协助处理,就可以提高效率,
也可以帮忙分担社工的压力跟责任
(不要每次出事所有人矛头都指向社工,总得分一点出去吧)
: 摆一盘茶具等人来泡,或是在路上晃来晃去
: 就这一点来看,规范村里长要有通报义务是满奇怪的
从这点来看,非家暴的任何工作人员都不需要有通报义务
: 另外,我想知道一下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家里长是谁啊?我是连名字都不知道
: 更别说长相了....
我知道我自己家里的里长是谁,而且也知道他住哪里~
但是如果是租房子,那就很难认识。
基本上,家暴这块,除了非得处理不可,不管任何人,都是能不碰则不碰,
村里长的反弹,应该是可预期的,
但是现在社会越来越复杂,村里长的责任和业务的复杂度自然也会增加,
而且很多人都以为通报就会离婚,
所以很多村里长其实也不愿意当那根番仔火,更不愿意因为处理这部分而流失任何选票
让他们进入家暴资源网络,也不失为是一个让他们认识家暴处理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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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文章打到一半突然闻到烟味,才猛然想起刚刚在煮水,
呼~好家在~
※ 编辑: bigfeet 来自: 219.85.130.60 (10/14 14:08)
1F:推 f14mp5:注意安全呀~~但话说回来,社福资讯与观念如何有效传达 10/14 15:29
2F:→ f14mp5:且容易了解又不被误解,是有趣的挑战 10/14 15:30
3F:→ f14mp5:所以我在部落格推社福资讯时,有时得伤脑筋 10/1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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