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ftschiffe (Boden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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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国民年金对工作上的影响
时间Thu Oct 2 05:20:34 2008
国民年金很明显的重点放在65岁以後的生活给付上
最近也和同事们研究了老半天,大概有以下的心得
壹、间接服务部分:
1.行政技术层面:目前社会救助体系已经架构出一个还可行的行政程序来作为
福利输送的管道,大概还是会以乡镇市公所当作一个程序
的起始点。
2.财政层面:所谓的"年金黑洞"大概是往後会出现的问题,地方政府要负担百分之
六十五、直辖市负担百分之百的保险支出,^ __^就这一点上大概会
很後悔搞个直辖市出来
贰、临床工作部分:
1.通用性经济评估:往後国民年金支出势必要纳入经济评估的一环,就法规上来看
国民年金比健保还狠,特别是已婚的,所以对於病家来说恐怕
是负担大过於收益。身障身份保费虽说P/S的免缴,不过这类人
从一开始就不具加保身份,更别说精障这两种等级有多麽难拿。
而虽说低收免缴,但低收以外的部分缴纳标准比中低收入户还严
给付部分以下分病人等级说明。
2.门诊/急性:国民年金没有所谓的医疗给付,所以门诊跟急性病人与其无关
在这个等级也很少也P/S的病人,未达领取身障国保给付标准
老人年金部分会跟身障津贴冲突
3.社区复健:这个等级也很少也P/S的病人,未达领取身障国保给付标准
老人年金与身障津贴冲突,何况社区复健机构不太会收60y/o以上的了
4.长期住院:就身障的部分,基本保证年金与目前的津贴冲突,身障年金是没有明文
不过也要P/S等级以上才能请领,另长期住院病人都有很严重的籍在
人不在的问题,虽说目前法规上只说在本国居住,不过这些都会是风险
之一。
5.托育养护:全额补助者和所有年金给付冲突,部分自费者的话,纯精神护理养护
机构大概不会有P的,S的也很少,因为都会要求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不过托育养护补助本来就是与所有社会救助福利冲突,所以也没差
6.游民:无相关规定
总结:
国家的社会福利越来越趋近於全有全无的概念,低收入户仍旧是大无敌
只是在审核趋严/慢(整个北县低收户数不到一万),但非低收入户的福利服务
相形之下就越来越少。
而福利的择一择优原则也仍旧存在,所以部分年金给付是和目前的津贴/补助相冲突的
所以对於原本社会救助/身障福利的使用者来说,国民年金甚至对於其福利资源有
负面的影响,而对临床人员来说,增加了工作的负担,而国民年金却不是一种可用的资源
福利属地性部分目前是还不太清楚的,不过我想不出理由政府不继续这样实施
国民年金感觉起来就是将老人年金法制化,顺便试图将未工作人口纳入保险
只是要这麽做,正途应该是增税,不应该是以社会保险之名义来执行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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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又穷又不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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